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分局、相关股室: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抓实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执法大队、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餐饮股、价格检查股、医疗器械股、食品检测中心、各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局秘书股办公,统一组织、协调全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配合商务、卫健委等部门在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以及专业冷冻冷藏库房等开展环境监测,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2、加强进口冻鲜产品、肉制品、肉类加工厂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各级批发商建立产品购销溯源台账。
3、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医疗防护用品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有序运行,确保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
四、工作措施 1、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关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变化,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防疫日常巡查,尤其对新开业及歇业后复工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指导。要求各企业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管理,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严格管控,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2、强化餐饮单位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每日清洁消毒,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工作衣勤更换、勤清洗、勤消毒。倡导餐饮单位主动提供并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鼓励隔座就餐、分时段、打包就餐,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
3、强化医疗防护产品监管。加强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等五类重点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尤其是监督指导上述五类产品的企业完善进销货台账,保证产品质量、销售过程的可追溯。
4、强化冷冻冷藏食品监管。加强市场检查,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购销溯源台账,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5、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督促各市场主体明码标价、依法经营,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恶意炒作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6、配合加强病毒核酸检测。每两周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一次对冷冻冷藏食品、存储运输设施的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2、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并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3、加强值守。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做到 24 小时有人受理,各分局、大队、食品检验中心、各相关股室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核查处置。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
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
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
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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