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
权限内且不涉及
权限外或涉及
向上争资争政策的事项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申请 行政服务科(发改委驻行政审批局窗口)
接收、初审材料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委职能范围内的事项,由窗口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由窗口做出受理决定 窗口经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由窗口转相关业务科室, 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窗口首席代表审定、签发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由窗口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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