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大安村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考核,按照“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制定“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如下:

 1、各成员对所分管事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有双重责任。

 2、各成员要不断完善工作规范、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研究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加强管理,签订责任目标。

 3、把学习教育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主要目标,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做到分工明确、记录完备、责任落实。

 4、加强监督,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和有效的执行机制,使每一位成员、任何一项事务处理环节都受到有效的监督、控制、制约,把违法乱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5、村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汇报会。各成员在总结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要着重汇报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6、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坚决杜绝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7、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得隐瞒、包庇、袒护。

 8、村党支部书记牵头,各成员配合,重点突出,全面渗透,不断加强对涉钱、涉物工作事项的监督检查。

 9、对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外,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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