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法规审核室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7-12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办公室法规审核室工作规则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法规审核室依据职权和制定权限对全 XX 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党内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进行审核。
2.负责全 XX 的党内法规审核文件报送工作。
3.负责提出涉及全 XX 的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以 XX 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负责党内法规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
4.负责 XX 法律顾问、党内法规顾问工作。
5.负责对全 XX 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调研工作。
二、法规审核工作流程 1.以 XX 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秘书一室将需要审核的规范性文件提交法规审核室进行审核。
2.具体工作人员协同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专家给出审核意见,提交科室主任。
3.科室主任审核后,给出相应意见,由具体负责人员进行办理。审核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制发正式审核结果通知书。
4.审核结果通知书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印发。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