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学院2018年教学、管理岗位人才招聘公告]2018安徽省考试院官网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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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我校2016年拟招聘下列教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岗位(见附件1)进行公布,欢迎广大英才、学子踊跃报名。有关招聘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相关政策

  1、编制和工资待遇:博士入我校事业编制,硕士实行人事代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校内工资待遇;安排廉租周转房一套。

  2、服务期:硕士5年,博士10年。

  3、博士、教授、副教授优惠待遇:见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二、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年龄要求:应聘人员符合国家对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身体健康;硕士出生年月必须为1986年元月1日以后,博士出生年月必须为1981年元月1日以后。

  2、学历学位与专业要求:(1)应聘教学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本硕专业一致,紧缺专业本硕专业相近;(2)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第一学历为本科;(3)硕士211毕业院校优先。(4)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时间不迟于2016年7月31日;(5)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证书需到教育部进行认证。

  3、其它要求:应聘人员应该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及身份证、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个人成果等复印件。此次招聘只接收纸质材料,请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公司不便受理)邮寄至:池州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池州市教育园区1号,邮政编码:247000。前来我校应聘的人员,须携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并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参加考试和考核。

  4、应聘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在2016年3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我校将在考核前在网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66―2748722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池州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3:池州学院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1:池州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部门

岗位类别

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其它条件

 

 

博士

硕士

 

 

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学

设计学

动画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学

新闻学/

  新闻与传播

新媒体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学

戏剧与影视学

播音主持

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教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

  数据通信/

  物联网工程

 

1

1.计算机或网络相关专业;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教学

统计学

数据分析/数据挖掘

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教学

数量经济学/经济学

经济统计/数量经济

 

1

 

 

 

外国语

教学

英语

商务英语

1

1

有高校商务英语教学和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

 

 

外国语

教学

英语

翻译

 

1

有口译、笔译资格证书者优先。

 

 

管理与法学院

教学

建筑技术科学

 

1

 

 

 

 

管理与法学院

教学

知识产权

专利法或知识产权管理、评估等

 

1

 

 

 

管理与法学院

教学

人力资源管理

国际商务

1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教学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1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教学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1

硕士阶段可为人文地理(旅游方向),具有旅游企业从业经历优先。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教学

文化产业管理

文化创意产业

 

1

 

 

 

资源环境学院

教学

环境工程

环境污染控制

2

 

 

 

 

资源环境学院

教学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

 

 

 

机电工程学院

教学

光电工程/光学

光电显示光通信光信息、光显示

 

1

 

 

 

机电工程学院

教学

电子通信

 

1

 

 

 

 

机电工程学院

教学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集成电路设计与新型半导体器件

 

1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学

设计艺术学

装饰设计

 

1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学

设计艺术学

平面设计

 

1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学

设计艺术学

景观设计

1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教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分析化学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

1

1

 

 

 

商学院

教学

国际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1

 

 

 

商学院

教学

市场营销或计量经济学

企业管理或市场营销方向

1

 

 

 

 

商学院

教学

电子商务(或管理科学与工程)

电子商务或网络工程方向

1

 

 

 

 

商学院

教学

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

 

 

3

 

 

 

音乐与教育学院

教学

音乐与舞蹈学

声乐演唱与教学(声乐)

 

1

 

 

 

音乐与教育学院

教学

音乐与舞蹈学

舞蹈

 

1

 

 

 

音乐与教育学院

教学

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

1

 

 

 

 

体育学院

教学

体育教学

篮球

 

1

男,身高1.85米以上。

 

 

体育学院

教学

体育教学

足球

1

 

 

 

 

体育学院

教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竞技健美操

 

1

 

 

 

 

专职辅导员

专业必须与我校今年招聘的教学岗位专业相一致,或我校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专业。

 

 

5

中共党员

 

 

合计

 

 

 

15

30

 

 

 

 

 

 

 

 

 

 

 

 

  

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2015年1月6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程序,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机制,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章引进条件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

  (三)身体健康。

  第三条业务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对口。

  (二)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第四条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一)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第三章引进程序

  第五条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提出拟引进专业岗位,人事处汇总并会同教务处、科研处进行审核,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度计划,报院党委研究并经院长批准后,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人事处会同各教学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报院长审批后通知其前来学校面试、试讲。

  第七条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及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公示。

  第八条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办理录用、签约等手续。

  第四章引进待遇

  第九条引进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

  (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4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则按剩余服务期每年4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或安排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工作10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三)一次性发给安家费5万元。

  (四)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教授的业绩津贴。

  (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第十条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待遇:

  紧缺专业博士:

  (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25万元。在我院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2.5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

  (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万元。

  (四)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博士的业绩津贴。

  (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紧缺专业目录在每年引进人才时同时发布。

  一般专业博士:

  (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万元。在我院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1.5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

  (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博士的业绩津贴。

  (四)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第十一条省级、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待遇可提高,具体面议。

  第十二条副教授待遇面议。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聘约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凡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者,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从校外引进的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在每年度人才招聘之前公布紧缺专业目录。非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第十五条本实施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和问题,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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