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惟予民言方和谐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中国的文字,真得很奇妙!从书店的出版物中,从坊间报摊的报刊上,时常识出后人从汉字构字法解读先祖造字时的“前瞻”能力,且时而读来,觉得不无道理。前些日子,在网上、坊间摊头的报刊上偶读到对“和谐”一词的拆字解释,觉得蛮为有趣。不知从谁那里开始,坊间现在蛮流行对“和谐”二字做这样解读:“禾口为和,言皆为谐;
人人口有禾,人人皆言,便为和谐”。读过这种解读,觉得不无道理。“口禾”,意为人人有粮吃,这牵涉到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
“皆言”,意味着大家都有权利和机会自由地发表言论,这就牵涉到政制安排和民主问题。看来,先祖某君(仓吉?)造“和”“谐”这二字时,竟预料到了几千年后这今天的体制格局和社会大势,岂不高明?!
然而,对这般望字生义的解释,文字学和训诂学的专家们可能会摇头。因为,“和”字,“谐”字,以及加起来的“和谐”一词,好像原来并没有“人人有饭吃,人人皆可言”的意思。若先祖某君造“和”“谐”二字时,取“禾+口”为“和”,取“言+皆”为“谐”,是想预示三四千年后的今天既要“经济发展、收入分配公平”,又要“言论自由、人人有权发言”的话,那他可真得是神人了!故我觉得,这“和”“谐”二字如此这般造,十有八九是碰巧。当然,这样说并不否定每个中国方块字均承载着深厚且久远的传统文化信息这一事实。实际上,按照语言学家的研究,中国汉字的造字,以及由汉语中词的型构,均源远流长,且蛮有讲究。但是,读到坊间的这般解释后,查了几部小大汉语字词典、辞源,又从汉字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以及转注、假借”这“四体二用”的六书构字法追寻,却觉得无论如何也是揣摩不出“和谐”意味着“人人有饭吃,个个能发言”的意思来的。
查了一番字典,就要在自己的“博客日记”中记录下自己的劳作来。不然,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那岂不浪费掉“劳作时间”了?时间溜掉了,价值何在?这年头,时间可贵重着呢!再说,历史又不等人,是不?
言归正传。从汉字词源上来看,“和”与“谐”,不但词义相近,而且常常被在一起使用。字典中说,“和”,本身原有“和顺、平和、和睦、融洽、调和、适中”的意思;
而“谐”,则有“和合、协调、商定”的涵义。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有云:“和,相譍(应)也,从口,禾声”;
“諧,詥也。从言,皆声”。那么,什么又是“詥”?在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中有这样的解释:“詥之言合也”。一代经史学大师张舜徽在《约注》中也曾引段玉裁的及门学生江沅《说文释例》中的说法:“此盖谓言语之合”。对于“谐”字,张舜徽先生在《约注》中还曾进一步解释道:“凡从皆声字,多有和同意。”另就笔者管窥所“查”,汉朝学者郑笺解读《诗经》开篇的“关关雎鸠,在河之州;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好诗句而初用“和谐”一词时,他好像也仅是指男女间的亲昵和睦,好像压根并没有“皆言”的意思。在其后人们的实际使用中,“和谐”,原来也只含有“和睦协调,和好相处,以及配合适当”的意思,并没有现在的“社会收入分配要公平、人人言论要自由”的政治涵义。如果硬要从传统中国文化的视角来理解“和谐”的涵义,也许《中庸》开篇中的一段话,最能表现儒家的社会理想和劝世之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把这句话译成现代汉语,大致可以这样解读:“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情感抑而不说,就是‘中’;
即使[大胆]讲出来,也合乎义理礼节,就是‘和’。‘中’,乃是天下万物之根本,‘和’,则是通达天下四方之道路。达致了‘中和’,天地就会各安其位,万物也就自然生长了。”看!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和谐社会的图景!又是多么聪明的劝世之道呀!从中国古代大哲学家子思的这段句话中,我们今天也可以解读得出来,儒家是主张通过人人守中庸之道来达致和谐社会的。儒家的这个意思,显然与眼下坊间流行的“人人皆言”的自由理念悖逆。不是么?要中庸,就要慎言,就要谦恭、就要不张扬,就要明哲保身、吃亏常在,甚至在自个独处时,也要谨慎小心(“君子慎其独”)呢!可问题是,现在市场经济来了,靠弘扬和践行儒家的这种劝世箴规,就能达致社会和谐?
现在,中央在讲和谐,媒体在讲和谐,老百姓也跟着讲和谐,经济学人怎样讲?怎样看问题?看来还是要回到发生在我们身边且不断溜掉的历史中去:今天大家都在讲的和谐社会问题,原来与社会上大量存在着的不和谐现象有关。事情的缘由好像是,伴随着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市场化所带来的二、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目前中国社会内部的种种社会问题在积聚。2006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六中全会所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对当今中国社会内部存在的种种问题做了如下归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
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
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里所列举的问题,还不够多么?
问题都在这里,也在那里,要建设和谐社会,就要思量思量、合计合计了:该怎样解决?又如何治理?别的不说,就说腐败这回事吧!前些日子,在哈佛一角昏暗的办公室中,曾被一两天的酷夏热昏了头,一度对经由法治社会的生成过程来遏制政府公务员腐败蔓延的进路有些期盼。最近回到国内,从网上读到一篇“中国法官为何如此这样腐败”的帖子,才如梦初醒。官员腐败,可指靠构建基本法律制度、修改基本法律条文以及完善基本司法程序来惩治,但可又如何整治掌管着法律制度和审判程序的司法部门中的“法判”(现在不应该叫“法官”,“法官”严格说来已不是“官”了,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官衙县太爷审案了,对不?)和院长们的腐败?近几年来,在全国各地,被揭露出来的“法官”甚至整个法院都腐败掉了的案件,一件接一件,撤了一个腐败法官,又上来一个腐败院长,“前腐后继”,以至于法学界有人估计,在目前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法官都腐败了(此说法甚值得怀疑)。法院不再是一片净土,法院中的(一些)“法官”和“院长”们都腐败了,那还能指望谁或指靠什么“神来”的法治社会机制来惩治腐败?
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遏制,中央文件中所列举的诸种社会问题又在不断发生,且不断积累,民怨还会不在积?民怨来了,老百姓去找政府,怕官员腐败;
去上法院,又怕倒霉碰上了个腐败法官!你说这老百姓,还去哪里去说话论理?积攒点钱,买台电脑上博客?百姓感到心中有冤、有怨、有气、有不平,无处申,无处发,无处化解,社会咋会和谐?别的不说,连一个惧内的男人,看到自己亲爱太太的粉面上颜色不对,话虽没敢讲,憋一肚子气,还会摔个盘子、砸个碗,或至少踢下门呢!何况这社会?
近两年来,总书记和总理多次讲,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讲法治、讲民主。刚刚结束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全会“决定”的形式所提出的建成一个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中,第一条好像也是在讲民主法治问题。这无疑是看到了问题的实质,触到了问题的点子上了。问题在那里,问题的实质被看到了,于是就有了用书写语言写下的这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事情才刚刚开始。
中国的文字,真得很奇妙!中国的语言,更奇妙!就说这“民主”和“法治”吧!在中文中,可以将二者合起来讲,叫“民主法治”,或倒过来讲,叫“法治民主”。汉语字、词,均可随意组合,任意粘联,从而组成一个新词。一旦一个新词被构建成了,又会生成自个独特的新涵义,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创造思维的精神源泉之所在!于是,“民主”+“法治”,就成了“民主法治”;
“法治”+“民主”,就成了“法治民主”?但到底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民主法治”?什么又是“法治民主”?我可真搞不大清楚,都弄混了。再理论化一点说,是否“民主法治”,就等于“民主+法治”?抑或就等于“法治×民主”?如果从政治学和宪法学专业的角度问问题,也许问题会更复杂:“民主”和“法治”这“两词之家”,是否本身就和谐?这“两口子”,能不能做到经常和谐?这都是些问号。对于这些绞缠在一起的问题,笔者这政治学和宪法学外行,不骗你,真得是满头雾水,“wooly minded”。满头雾水,满脑糨糊,就不敢瞎摆乎,更不敢妄加揣摩和猜测。法治民主是什么,对此虽不甚清楚,但直觉却告诉我,法治民主,大概是能做到让每一个公民都有在法律划定的范围里有自我选择并参加社会选择的权利和自由,或用一句西语来说,“Equal justice under law”(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再稍调侃一下,这法治“老公”且不讲,就说这民主“少妇”吧,她那年青的飘逸风韵,至少意味着,任何社会公民都不应、不该、不能、不会被排除政治科学家和经济学科学家们所说“社会选择”和“集体选择”的社会机制之外。怎样能做到这一点?笔者这书生,“no idea”。模模糊糊之中,觉得还有一点尚清楚:要民主么,要法治么,要民主法治么,或要法治民主么,至少要给老百姓讲话的权利,且让他们有表达自己见解和抒发自己怨气的场合和机会。
唉!看来,还是那造“和”“谐”二字的老祖宗某君聪明!这说来说去,还不是回到了坊间所玩的“和谐”二字的拆词释义游戏上来:要和谐,就要讲谐和(dialogue and concord),不但要做到“人人有口粮吃”(可不是五八年“大跃进”后的五九、六零年春天的那般光景里好多人仅仅有“禾”吃!),而且能确保“人人皆(能)言”的权利。不然的话,如若人人“口”中衔根“禾”,哪里还会有和谐?
(注:这篇随笔仅为笔者自己猜字的“博客日记”,不得随意转载)
2006年11月10日韦森谨识于从上海到北京的国航班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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