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法治千年梦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真没有想到,我这么容易就找到了“中西文化城”里的“法学会堂”。周围的中国人和外国人都穿着非常奇怪的服装,让我感觉自己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位接待人员看出我的困惑,便走过来对我说:“你大概还没有调整‘时差’,我们这里是秦孝公24年。”我大吃一惊,连忙掏出便携式电脑万年历查看,原来是公元前345年!
我带着困惑和惊喜走进会堂,只见前面讲台上坐着两位颇有学者风度的中年人。我挤到近前,仔细观瞧,只见一位的胸牌上写着“商鞅”;
另一位的胸牌上写着“亚里士多德”。此时,亚里士多德正在侃侃而谈:“人类必须实现法治,否则就跟野蛮的兽类没有区别。法治应该包括两个基本要素:第一,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应该获得普遍的服从;
第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应该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法律当然有好的也有坏的,有合乎正义的,也有不合乎正义的。但是,一个国家即使有了好的法律,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就仍然不是法治。”
商鞅在一旁不以为然地插言道:“亚老弟,你说得不错,但是不够全面。依我看,法治的基本要素有三,即‘法、信、权’。‘法’就是判断是非功过和行使赏罚的公平标准。推行法治,首先必须‘立法明分’。‘信’就是百姓对法律的信念。要想实现法治,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赏,该罚的一定罚,让法取信于民。‘权’即君权,也就是国家政权,没有国家政权为后盾,法治无法实现。换言之,只有‘秉权而立’,才能‘垂法而治’。”
亚里士多德打断了商鞅的话,说:“商兄,你讲的‘权’,实际上还是‘人治’嘛。我不否认人的智慧在法治中的作用,但是任何人都会受其个人观念和情感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都有可能作出一些不利于民众和国家的事情,最伟大最贤明的人也不例外。法则不同,它不受主观愿望的影响,不会因感情影响而变化无常。另外,众人的智慧总要优于个人的智慧,因此即使有‘权’,也应该交给众人,而不是个人。总之,法治必须与民主政治相联系,没有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商鞅大声说道:“实行法治,必须‘尊君’,必须‘操权一政’,因为‘君尊则令行’要想让法令通行无阻,君主不但要掌权,而且要集权。”
亚里士多德也大声说道:“人类为什么要实行法治?因为法是正义的体现,是人类理性原则的体现。换言之,实行法治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或普遍利益,不是某些人或某个人的利益。所以法治强调的是对法律的普遍服从,不仅民众必须守法,立法者也必须守法。无人例外!”
商鞅说:“可是,你讲的‘民众’包括奴隶吗?显然不包括吧,显然人和人还是有区别的嘛。其实,我也同意为官者必须守法的观点,而且我也说过‘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和‘君臣释法任私必乱’的话。但是,君主的绝对权力是不能否定的!”
我见两位老先生争得有些面红耳赤,忍不住上前说道:“二位前辈所言甚是,但是依晚生之见,亚老师的‘二要素说’和商老师的‘三要素说’在法治的根本精神上并无太大差异,只是在具体表述上各有特色。其实,世界各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我们既不能否认在‘地球村’里实现‘法治一体化’的必要性,也不能否认各国实现‘法治本土化’的合理性……”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两位老先生同时指着我喝道:“你小子离出生还有两千多年呢,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打出去!”
周围的人或者凶神恶煞般向我扑来,或者嬉皮笑脸地朝我走来,我拼命想辩解,却又说不出话来,急醒了,方知是一个梦……(法制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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