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何嚣张 权利何颤抖

发布时间:2020-04-1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一个11岁的小女孩,好心引导一个老男人到酒楼洗手间,却不料遭遇狼外婆,那人竟乘拐角无人之机卡住小女孩的脖子欲往洗手间里拖。女孩挣脱后找到父母,那人竟然叫嚣:“我就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开个价吧!”“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跟你们市长一样高!”“你们这些人算个屁!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眼前这个老男人,自10月29日晚8时许以来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人物,他就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一个厅局级干部,原本也算不得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但在其自我膨胀的权力幻觉,以及现实发生的种种怪象中,的确也让人看到了某种令人惊悚的权力本质。
  做人做到这步田地,岂是猖狂二字所能概括?其已经达到“非人”的状态而不自知,权力的变态而致人格的变态,却仍然自我感觉良好。事隔多日,酒也该醒梦也该醒了,我们仍不见他的道歉和解释。我们一边为一个平素道貌岸然的人感到可悲可恨可耻可怜的同时,也为我们的自身处境感到无比的担忧。
  从事发后的种种怪现象,我们足以倒推某些人权力膨胀、人性乖张与暴戾化的演变逻辑:先是当事人直接的威逼和利诱,“我就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开个价吧!”“你们这些人算个屁!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在一些掌权者(他们手中的权力未必真有多么大,但往往在一时一地一域有上下通天的本领、一手遮天的本事)眼里,“你们”,也就是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百姓,的确只能是“算个屁”的,甚至连屁也不如,屁还让他们闻着有点臭,感觉不舒服;我们平头百姓对他们来说却连屁的那点本事都没有。
  接着是司法机构介入时对权势者的亦步亦趋谦恭有加让人感叹。尽管此事迅速引起舆论的广泛而强烈关注并激起民愤,公安机关迫于压力一再表示将公正处理此案,但深圳市南山区警方介入后,因“该男子不愿透露身份”,也就顺水推舟“为尊者讳”了。是愤怒的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才使其现了真身;紧接着,网上盛传此案已被作为刑事立案,但警方很快否认,理由是白衣男子酒醒后称什么都不记得,加之无人看到女孩被卡脖,故暂未有直接证据认定白衣男子猥亵女孩。事实上林嘉祥被担保出派出所后,的确也就若无其事地到上海公干去了。想想,事发当时林嘉祥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我就干了,怎么样”吗?谁说过酒后犯的事就不是事呢?假设是一个普通女子指控一个民工强奸未遂,该民工是否也可以以“酒醒后什么也记不得”而在派出所出入自如?甚至也不被刑事立案?
  还有人为其辩护,称其为酒后乱性、失态什么的。但全中国13亿人,为什么没看见过普通民众(他们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失态的概率即使与官员一样,失态的绝对人数也应该比官员多得多)如此理直气壮地失态?全世界50多亿人,也没有见过哪个国家的官员如此理直气壮地失态。看来连酒后失态也颇具中国特色咧!到底是酒壮的胆,还是权力壮的胆?
  更耐人寻味的是,就在交通部派出调查组并且将林嘉祥免职以后,事态仍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11月2日《天府早报》报道,事发酒店职工被老板下了“封口令”,监控录像也神秘失踪。
  正是司法对官员的特别开恩、社会对权力(尤其是上下级和同级之间)的阿谀奉承,使一些官员迅速走上“愈堕落愈快乐、愈快乐愈堕落”的“光辉旅程”。一些官员的暴戾乖张之气并非天生,而是社会对权力的阿谀与纵容使其中的一些人越来越大踏步向“衣冠禽兽”蜕变。权力愈嚣张,权利便愈颤抖;权利越缩手缩脚,权力便越发张狂。如此循环往复恶性发展。
  要在国外或港台地区,林高官的唯一归宿就是灰溜溜下台,官员期满约金和退休金全无。他敢于对普通民众说“你们这些人算个屁”,无疑也是对官员“公仆原则”的嘲弄与颠覆,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被允许。交通部及时将其免职是个明智之举。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不能让其官复原职。
  第二步,是当事人小女孩的父母亲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主张精神赔偿。因为小女孩因此受到心理重创,发誓不再上酒楼吃饭,不敢上学,等等。
  第三步,虽然发生在厕所里的真相依旧是个谜团,但林高官卡女童脖子并往厕所里拉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已然成立。那么,有关方面和社会完全可以要求林高官作出合理解释:以暴力手段胁迫小女孩,意欲何为?我们的法学家们也应该站出来,看看法官应该行使什么样的“合理推断”的权力?也许,就像著名的辛普森案一样,我们不一定能把林高官送上刑事法律的审判台,但是我们至少让他个人作出足够的民事赔偿,并把他送上道德的审判台,同时,将他作为一个个人和时代的耻辱象征,让历史和后人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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