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 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意思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禁放”城市纷纷解禁      “爆竹声中一岁除”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但是从1993年开始,北京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后,全国先后有近300个城市纷纷效仿。但近年来,保留春节燃放鞭炮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有的城市继续?“禁放”,但市民也在冒着被处罚的危险燃放;另一些城市,禁放政策已经成了一纸空文,越来越多的地方甚至开始取消了已经实行数年的禁放令。放鞭炮这样的民族传统到底应该是禁是放?这是年关将近全国百姓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从1993年北京实施《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至今12年,禁放令每每遭受挑战。直至去年,北京的政策始终是严格执行禁放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并在去年首次成立了北京市禁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05年的除夕夜,北京市出动十几万公安、安检、工商、治安积极分子夜查禁放。如此的兴师动众,换来的还是在禁放区四环、五环内满地的爆竹纸屑,许多市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点炮放花。当农历新年的钟声敲响时,市区禁放地段烟花爆竹燃放不断,个别禁放区失控。
  再来看看其他效仿北京实施禁放令的城市执法成效如何。
  郑州市自1994年实行禁放后一直执行得不错,但从2002年开始,每到春节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禁放条例》越来越形同虚设。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在“禁放”规定实施的前两年,公安、环保部门对禁放情况进行检查,结果令人十分满意,整个市区听不到鞭炮声,而近两年则有点像“开禁”了。尤其是在2004年春节前后,爆竹声格外的热闹,从小年、正月初一到元宵,济南市区鞭炮声不断,“禁放令”似乎有点JL失灵。2005年,济南市取消了春节禁止燃放鞭炮的禁令,并出台了《2005年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太原市是从1994年起实行禁放令的,2000年起实行有限燃放爆竹,除指定的天数和指定的区域外,平时在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准售鞭炮、放鞭炮。然而,个人结婚、企业开业随意放鞭炮经常可见,“禁放令”已经被视作儿戏。
  南京市在禁放10年之后,2005年的春节又重新热闹了起来,在城区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此举使得春节气氛祥和,秩序良好。
  兰州市10年前就已开始实施禁放爆竹的条令,但每当春节来临,爆竹声仍几乎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不绝于耳。其他省市的“解禁”使得兰州百姓更加渴望有爆竹的热闹春节。
  其他主要城市的禁放爆竹情况;
  洛阳:1994年7月禁放,1997、1998年形“事实解禁”。2001年,限定时间、地点,实行有条件解禁。
  开封:1995年实行禁放,1999年4月解禁。
  青岛:1994年实行禁放。2004年,山东省人大以47票赞成、5票反对、5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批准了“限放”规定。
  哈尔滨:市政府严格划定;时间,规定只有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到正月十五二十四时之间,燃放鞭炮才是合法的。
   南宁:1994年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禁放令屡屡遭受挑战。鸡年春节“噼啪”之声更是不绝于耳。不少杂货店干脆将烟花爆竹摆上售货台公开买卖。’
  杭州;1999年,宣布解除禁放烟花爆竹的禁令。
  沈阳、石家庄、西安、合肥、宁波等城市也相继作出了春节期间不再禁放的决定。截至目前,在全国曾经实施鞭炮禁放令的近300个城市中,已有100多个解禁。仅省会城市宣布解禁的就达20余个。
  虽然在禁放上做了大量的宣传、组织、督察等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这些城市也和北京一样,遭遇了禁放与反禁放的尴尬,不但法规的尊严受到了损害,民俗的乐趣也受到了冲击。越来越多的城市在效仿之后选择了“解禁”。那当初在制定禁放令的时候是由哪些理由支持的呢?
  制定禁放令的理由基本相同,那就是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身安全等。在百姓中间也有这样一部分“禁放派”希望爆竹烟花退出历史舞台。他们认为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弊端是:
  一、爆竹留下的碎纸各处落,脏了环境,累了环卫工。爆竹还会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增加空气中二氧化硫、粉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禁放烟花爆竹反映了对环境负责的一种意识。尤其是爆竹长时间燃放发出的噪音,可导致人的情绪烦躁,有人认为“如果要以这些鞭炮发出烦人的声音才能表现出热闹的气氛的话,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变态的心理”。
  二、传统的鞭炮基本上是用硫磺做成的,这不但污染了环境,而且在制作的过程中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风险。因为消费市场大,所以生产也旺盛,生产的企业越多,恶性事故的概率就越大。鞭炮工厂发生意外爆炸死人是时有发生。不仅如此,消费者如果玩不好,还会炸伤眼睛,打掉手指,一到年关,医院里的就有鞭炮惹出的病号。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发火灾。
  三、放鞭炮是不文明行为。有反对者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古代的女人裹脚列在一起,归作国人的陋习。传统习俗不见得都要保留,一些陋俗就要坚决摈弃。禁放是理智战胜陋俗、走向现代文明的进步。
  这样看起来,鞭炮的危害和损失实在太大了,那究竟为什么市民要冒着损伤身体、引起火灾甚至被行政拘留等风险抗令不遵呢?一位全家集体抗令的市民说在了点上:“在爆竹声中,才能体味过年的滋味,这是咱老祖宗留下的传统”。基于此,政府选择“解禁”的理由是:
  一、过年放鞭炮终究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放总觉得没有喜庆味。燃放鞭炮是春节的一大特色,民谣有唱道“新年到,新年到,闺女要花,小子要炮。”鞭炮声声给新年带来的欢乐气氛是其他方式无法代替的。
  二、国外,已经禁放34年的新加坡于2004年1月3日正式开禁。在国内,受到上海、青岛、杭州等大城市开禁的影响,未开禁的城市市民呼吁开禁的声音日渐高涨。
  三、禁放执法困难。有限的警力没有办法在市区这样的大范围里每时每刻地蹲守执法。
  四、由于严格控制烟花爆竹进入市场,客观上为“黑市”烟花爆竹提供了巨大的活动空间。以北京为例,在远郊区县的非禁放区内,80%的销售点非法销售伪劣及超标的烟花爆竹。这样的结果并不是禁放的初衷。
  
  传统与现代的矛盾
  
  就像“解禁派”提到的,延续数千年的春节,在多大程度上维系着一份生生不息的中华文化和民族情愫,不是简单的一个法规和一个“禁”字可以说得清的。传统民俗与现代社会之间,在多大程度上存在融合、共赢的可能,更值得细细思量。
  从原始社会到现在,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狂欢节,这是一种约定 俗成,延续了几千年甚至上万年。人类需要狂欢节,但是狂欢的方式各有不同。中国早在没有鞭炮的时候,创造了爆竹这种方式,这种方式起于南方。把竹子放在火上烧,烧出了“劈啪”的声音,爆竹实际就是让干竹子炸裂的声音。后来中国人发明了火药,这种炮还是用竹子的形状,一节一节筒形的,让火从中开花。到了唐以后,鞭炮就很厉害了,变成了主要的欢庆形式,逐渐由爆竹变成了礼花,既有响声又有多彩多姿的花束。
  作为农历新年的春节,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最具文化内涵和传统魅力的节日,也是最有凝聚力的节日。而贴年画、写春联、吃饺子、放爆竹等,则是构成这个节日的重要元素。从驱赶怪物“年”的传说,到“迸晦气、迎吉祥”、普天同庆一团喜气,烟花爆竹一直是中国年活动中最声色绚烂的一幕。“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王安石的这首诗,就形象地展示了爆竹等节日元素的重要象征意义。烟花爆竹是春节的文化符号,燃放烟花爆竹本身是一个具体的文化事项,是春节中的“点题”之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实是在用人为的方式来限制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这很不正常。圣诞节、情人节、复活节……基督文化对我们的影响已经触目惊心,要珍视自己的传统,对传统采取神圣的态度。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系的郭永玉教授认为,中华民族自宋明理学后就丢弃了狂欢,在中国沿袭的社会文化中,宣泄方式十分有限,所以一些人用酗酒甚至破坏性的手段来宣泄。而原本承载着祈福寓意的鞭炮,在短暂的燃烧中散发出的声光刺激,也许能承担部分抒发能量的效力。“毕竟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是什么陋习。民俗有生有灭,但是它有自然规律,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让它早亡。”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陶思炎教授如是说。
  至于有些人会把燃放烟花看作是恶俗,无非是因为它造成的污染、伤害,但这样的观点难免有些因噎废食。汽车的尾气比鞭炮厉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绝对比鞭炮多,那要不要因为这样就不制造汽车,不乘坐汽车?所有的杀伤事件的主角都是非法生产不合格的鞭炮,要不没点就炸了,要不刚刚点着就炸了。产销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低劣、鞭炮做成了“炸弹”,这些才是危害的根源。看来,这个习俗要使它文明起来,还要让大家狂欢,那就应该从生产环节管起,把危险杜绝在源头。且不说如何向国外讨教管理经验,单说我们老祖先留下的制度和经验,我们就没有足够的挖掘和学习。中国自古以来,官方在管理鞭炮上是绝对严格的,比如限制鞭炮的“吨位”。过去只有皇家才能出产鞭炮,不准私自出,就是为了保证质量。说到底,“禁放”还不如管理。
  放眼国外,以德国为例,他们用的鞭炮都是中国产的。春节和阳历新年的一个月前就在电视台广泛宣传要买中国什么牌子的鞭炮,他们公开宣布禁止进口波兰和匈牙利的鞭炮。德国管理得非常严格,一旦被发现燃放了波兰进口的鞭炮,绝对罚得你倾家荡产。相比之下,我们国家本应严肃的法规每年都会被四起的鞭炮声“嘲笑”一回。
  新加坡实行禁放鞭炮34年后,在2004年1月3日“开禁”了,他们的主要做法就是提高鞭炮的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杜绝那些危险性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鞭炮在市场上的流通。新加坡为了为国民提供良好安全的燃放鞭炮条件而派出警员、消防员、工商保安警员、救伤队员、基层组织义工等人员对市民进行保护,其中甚至还有“几名礼聘而来、拥有专业执照的军火专家”。新加坡政府的做法体现了灵活、主动的办事风格,既充分保留了燃放鞭炮的喜庆、祥和气氛,又能够有效地避免各种灾难和损失的发生。社会经济和传统意识的矛盾处理,实际上是对政府本身职能、行政管理水平的检验。如果说新加坡的解禁付出了过高的成本和代价,那么国内也有成功范例值得我们借鉴。
  如今在上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已经不再让消防队员们年关忙碌了。“严格禁放的结果是禁一漏万。”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副部长顾金龙这样回顾曾经的禁放。烟花入沪要经过4道质检关,商家必须持证销售;居民按照规定限时限地燃放;安全常识宣传送抵社区;积极发动群众有奖举报未经审验的非法烟花鞭炮。上海市消防局危管处处长范永清说:“与其管这管那,不如给老百姓提个醒,告诉他们最基本的安全常识。”没有禁绝春节期间燃放烟花鞭炮的上海,老百姓的心态近年来反倒愈加平和、理智,燃放烟花的攀比心理也渐渐回归到图个热闹喜庆的初衷。在上海,低事故率的有限燃放,使得传统并没有被现代抹杀,也让这个国际都市焕发出迷人的人文风采。
  
  增强民主和立法
  
  城市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事物,往往是多种矛盾的集合体。一项决定,也该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兼顾各方利益的结晶。一些城市对燃放爆竹问题上禁了又开的反复,暴露出的是政府管理意识上弹性不足的缺陷。“禁放”之所以难执行,问题就在一个“禁”字上。禁,有整齐划一的意味,一个“禁”字,反映了政府机关的一种思维,那就是只想一声令下,全部封杀,不管是燃放鞭炮,还是开设网吧等社会问题,凡是可能带来负面问题的,都用这一招来对付。南方某市曾出台一项规定,凡是享有城市“低保”者就不能拥有宠物。加强“低保”金管理,办法很多。现在却拿宠物开刀。偏颇的规章,暴露了管理方法的简单粗糙,更是对“人”缺乏尊重和关注。同样,一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者首先想到的是噪音、火灾、污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个“禁”字成了最省事的选择。任何事情都可能利弊参半,不可一概而论,人们的观念和需求又日益复杂多样,特别是对燃放鞭炮这一有深厚民意基础的习俗,怎能一个“禁”字了得?关键的是要研究如何既满足群众心理需要,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弊端。比如研究如何制定鞭炮的安全和环保标准,在鞭炮上增加提高安全系数的设置,普及安全燃放知识,鼓励开发相应的安全器具等。山东曾有12名医学教授联名建议按爆炸力将鞭炮分级管理。这样把鞭炮制造业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可基本上杜绝因鞭炮产品质量问题埋下的安全隐患;也使购买者在购买时有了可以参照的标准。这样的“疏导”措施,才是管理部门应当接受的上上策。管理之所以被称作软科学,是因为它既是科学,有理有据,不能想当然、简单化,又要注意“度”的把握,既有管制,还得疏导,一头堵截,另一头给出路。
  禁放的同时,没有找到一种可替代的娱乐方式,是人们违反禁放令的直接原因。人们一方面要满足春节娱乐热闹的传统习俗心理,另一方面却找不到烟花爆竹的替代品。要设计新的东西并且把传统的东西嫁接过来。比如春联,古代是两块桃木,挂着为了辟邪,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下令不准再砍桃树了,改成用大红纸的对子,这就是良性的改革。放鞭炮作为传统也是可以被继承并发扬的。
  禁放困境所揭示的更重要的法理难题还在于,立法程序上的民主参与方式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人民的参与可以强化参与者遵循法律的内心动力。“禁放令”制订前缺乏广泛的听证,老百姓的意见没有得到充分的听取,法令便匆忙出台。试想,如果立法之前举办几场由各种利益关联者参与的立法听证,通过电视直播、报章进行详尽的报道;中立的民意调查机构能广泛调查市民对于禁放与否的态度,经过这样的程序,可以想见,无论最终立法的结果如何,法律都会具有更坚实的民主基础,得到更普遍的遵循。

相关热词搜索:岁除 爆竹 声中 爆竹声中一岁除 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意思 爆竹声中一岁除书法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