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回眸|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总部所在地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举行首次部长级会议,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GMS)机制。16年来,GMS取得了丰硕成果,使GMS成为亚洲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长的前沿。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合作进程的不断深入,GMS各国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合作成果层出不穷,GMS合作前景日显广阔。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阶段
1992年,在亚行的倡议和牵头下,第一届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在菲律宾召开,到2008年,GMS合作已走过16个年头,主要经历了以下4个发展阶段:
1、营造互信阶段(1992―1994年)。此阶段主要是就GMS合作的基本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广泛磋商,营造区域合作互信氛围。
2、建立合作框架阶段(1994―1996年)。参与各方确定了GMS合作优先领域,批准了相应的一批重点项目,建立合作机制。
3、项目准备阶段(1996―2000年)。亚行和GMS各国动员了大量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全面展开,优先项目开始实施。此阶段,由于发生东南亚金融危机,GMS合作进程被迫放慢。
4、全面实施阶段(2000年至今)。东南亚金融危机后该区域各国经济日益复苏,特别是2005年7月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第二次GMS领导人会议,对外公布了《全面启动湄公河开发计划》、《大湄公河次区域次区域跨境运输协定》等全面加速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文件。这是湄公河开发合作史上最高级别的会议,标志着GMS步入一个新阶段。在此次会议上,我国正式确定广西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至此,由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5个国家和中国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同组成的GMS,总面积233.1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5亿,生产总值1900亿美元(2006年)。
历届GMs领导人会议和GMs部长会议
一、历届GMS领导人会议
第一次GMS领导人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六国政府领导人出席会议,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基与会。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六国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中国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会议批准了第十一次部长级会议提交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未来发展战略框架。
第二次GMS领导人会议于2005年7月4~5日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总理本杨、缅甸总理梭温、泰国总理他信和越南总理潘文凯以及亚行行长黑白东彦出席此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温家宝总理主持正式会议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电信合作成为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话题,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明确承诺各国将加速建设电信光纤网,特别是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参与会议的次区域六国电信运营商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规划和建设谅解备忘录》,确定了GMS信息高速公路的实施方案。会议签署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次区域跨境运输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将促进成员国人员和商品的自由流动,打破阻碍跨境流动的无形壁垒;《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将为次区域贸易投资活动提供更多便捷条件。
第三次CMS领导人会议于2008年3月30―31日在老挝首都万象召开。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总理波松、缅甸总理登盛、泰国总理沙马和越南总理阮晋勇以及亚洲开发银行行长黑白东彦出席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合作的纽带共同的家园》的讲话。会议结束后,与会各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领导人宣言》,参加了昆明至曼谷公路段通车仪式和GMS信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竣工仪式,并见证了有关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二、历届CMS部长会议
第一届GMS会议于1992年10月21―22日在亚行所在地菲律宾马尼拉召开。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6国家派代表团参加。会议上,中国云南省代表应邀发言,提出一交通为主的“一条铁路,两条公路,一个机场”即1-2-1的合作建议。云南代表的讲话编入亚行次区域经济合作纲领附件。
第二届GMS会议于1993年8月30―31日马尼拉召开。此次会议初步形成了交通、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经贸与投资和旅游等6个领域的合作框架。中国云南省代表在会议上进一步阐述GMS合作以交通为主的观点。“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逐步形成与会代表的共识。合作框架的内容列入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规划。亚行第一次在文件中使用“大湄公河”。
第三届GMS会议于1994年4月20―23日亚行在越南首都河内召开。会议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分领域进行高官会议,而后由高官会议分上述6个领域向部长级会议作出报告,正式由部长级会议通知确定了交通、能源、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经贸与投资和旅游等6个领域的合作框架,同时也是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第一次使用部长级会议一词。会议还形成了《GMS-由倡议走向实施》的会议文件。文件中列入了公路8项、铁路8项、水路和港口8项、机场6项、水电6项、天然气1项,并提出了建立机制,分领域成立了交通论坛、电力论坛;同时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经贸与投资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设想也提了出来。
第四届GMS会议于1994年9月15―16日在泰国清迈召开。会议进一步确认了合作框架和合作项目,初步确定了“交通论坛”和“电力论坛”两个论坛的工作大纲。与会代表一致推动亚行尽快启动合作项目,使务虚变成现实,
第五届GMS部长级会议于1995年11月9―10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召开。此次会议将合作领域由原来的6个领域扩充到7个领域(即增加通讯合作)。筛选出103项优选合作项目,形成了共有55条的会议纪要并确定第六届部长级会议、第三次交通论坛、第三次电力论坛等3次会议将于1996年下半年在中国昆明举行。会议形成了《GMS――面向挑战》的会议文件。
第六届GMS部长级会议于1996年8月28―30日在中国昆明召开。会议讨论了交通、电力、旅游、通讯、环保等工作小组的总结报告以及航空高官会议的报告等,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出席会议的除各国代表团外,还有国际组织、企业家、记者等共200余人,是历次会议中出席人数最多的一次。会议形成了《不断发展GMS的势头》文件。
第七届GMS部长级会议于1997年4月7―11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召开。会议回顾了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以来的次区域经济合作7个领域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由于资金有限,在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中优中选优,协调硬件项目和软件项目的关系,使其协调一致,同时还提出 了GMS合作2020年长期战略研究报告,强调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思想,会议形成《第七届GMS部长级会议文件》。
第八届GMS部长级会议于1998年9月30日―10月2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召开。中国派出以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为团长、云南省副省长邵琪伟为副团长并有19人参加的代表团与会,是中国出席历次部长级会议的代表团人数最多的一次。会议发表了《满怀信心》的部长联合声明。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GMS合作的地域范围内将生产、投资、贸易和基础设备建设有机地联系为一体的新的合作理念一“经济走廊”,即三纵两横的交通走廊。南北向为:仰光一曼德勒一昆明;泰国一老挝一昆明;海防一河内一昆明。东西向为:岘港一沙湾那吉一彭世洛一毛淡棉;胡志明市一金边一曼谷一仰光。同时,在缅甸代表闭多次提出的基础上,会议纪要中第一次记录“禁毒”为GMS合作的内容之一。
第九届GMS部长级会议于2000年1月13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召开。会议是在东南亚摆脱金融危机困境后召开的,因此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本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保持经济正增长的势头。在部长圆桌会议讨论中,首次提出了建立“商业论坛”的建议,并形成了题为《开放边境,携手合作》的GMS部长级会议声明。
第十届GMS部长级会议于2001年11月27―29日在缅甸首都仰光召开。会议确定了今后GMS合作的方向,并通过了5个“战略重点”即:加强基础设施联网;便利跨境贸易与投资;增强私营部门的参与和竞争;开发人力资源和提高技能水平以及加强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会议决定增设农业论坛为次区域合作新领域。由柬埔寨政府动议,本次会议讨论了举办次区域领导人会议的筹备方案。会议最后形成了《展望未来,继续推进GMS合作》的部长级会宣言。
第十一届GMS部长级会议于2002年9月23―25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本次会议通过了GMS未来10年发展战略框架,同意优先实施框架内提出的11组旗舰项目,即:南部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南北经济走廊、电讯骨干网、电力网、便利跨境贸易与投资、私营参与和增强竞争力、人力资源开发、环保战略框架、洪水控制和水资源管理、旅游。会议初步讨论通过了中国加入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的备忘录和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会议听取并通过了领导人会议特设筹备小组的筹备报告。
第十二届GMS部长级会议于2003年9月17―19日在中国云南省大理召开。GMS的6个国家均派出了高规格的代表团出席。来自GMS各大商会、商业论坛的代表作为私营部门的代表第一次被邀请参与会议。欧洲、亚洲和美洲的各大多边和双边机构、金融界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就次区域合作的相关事务、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广泛地讨论。会议签署了《第十二届GMS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第十三届GMS部长级会议于2004年12月13―16日在老挝首都万象召开。会议高度评价GMS合作取得的成果,提出各领域下阶段合作重点,重申各国推动合作的信心和承诺。会议决定,在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加强在社会领域和政策法律框架方面的合作,包括加快建设区域经济交通走廊、发展信息高速公路、促进区域电力联网和电力贸易、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便利区域贸易和投资以及开展卫生防疫合作等。
2007年4月,中国主办了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农业部长会议,而由中国政府牵头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信息网”也于当月开通运行,为次区域各国农业信息交流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取得的成果
一、建立了相互信任机制。经过16年来的合作,在积极务实的基础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多边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签订了一系列的重要协议,明确合作目标和职责,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
三、经济社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至2004年,以交通项目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了20亿美元,极大地改善了区域内的路网布局。
四、经济贸易合作逐年增长,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双边贸易持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五、旅游项目合作迅速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美丽的自然风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使其成为世界旅游的热点区域。
六、亚行为次区域金融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湄公河学院为GMS六国的高、中级官员进行了经济管理与改革、行政管理、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培训。
在当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加强区域一体化和密切经济合作,有助于提高区域合作各国的竞争力,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正好顺应了这个历史潮流。通过建立各种优惠的经贸安排,寻求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对于次区域国家实现优势互补、联合自强,增强在国际经贸事务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回顾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所走过的路程,足可预见其发展前景将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 肖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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