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举是一人一票吗 [美国选举制度中的“不民主”]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美国的选举制度与美国宪法、政党制度、联邦制度、总统制度、国会两院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环环相扣…… 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成熟的民主国家”,但就在这样一个“最成熟的民主国家”中,其选举制度中却存在着一些极不民主的现象。
媒体的造势与炒做
在预选中,最先进行党团核心会议的艾奥瓦州和最先进行预选的新罕布什尔州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后来举行预选的大州,其选举结果被誉为“风向标”。但是从人口总量来看,艾奥瓦州在美国50个州中仅排名第30位,新罕布什尔州排名第41位;从选民结构来看,白人选民超过90%以上,高于全国的平均比例69%。
自1952年至今,最终赢得党内提名的候选人,其绝大多数都在这两州(至少在一州)中的预选中获胜,惟一的例外是1992年当选的克林顿(在艾州和新州均未获胜)。新罕布什尔州总人口不过140多万,但真正参加投票的也就几十万人。艾奥瓦州出席党团核心会议的党员也不到全体党员的20%,因此也就一二十万人决定谁是胜利者。说起来可笑,虽然此后还有48个州进行预选,但不少候选人的政治生命就操纵在这两个州总共不过几十万人的手里。
这两个州之所以如此重要,主要是由于它们最先举行预选,在时间上领了先,通常最先进行“选事”的州总是最能吸引全国媒体的广泛报道,而且选举结果常常被具有政治倾向性的政治记者进行解读。有时,这些圈内的记者不仅希望他们中意的候选人赢,而且要赢得漂亮,以“大比分”赢,即得票率要超过第二名两位数的百分比。如果他们认定的候选人输了,这位候选人就会被“嘘声赶下台”,认为其当选性很成问题;如果一位候选人的得票率比他们预料的高,媒体记者又会报以赞叹之声,甚至会称之为“黑马”,即便他没有取得第一名。如1992年的克林顿,虽然在艾州仅位于第四,但是媒体却认为,一个阿肯色州的候选人取得如此成绩,实乃不俗,相比之下,即使获得第一名的艾州参议员汤姆?哈金高票获胜,也被媒体记者视之为理所当然。可以说,这两个州在预选政治中的重要性与其说是取决于这两个州自身的地位和实力,毋宁说是媒体的炒作造势;与其说是由这两个州几十万名政治素质高的选民来“筛选”候选人,毋宁说是媒体在挑选他们中意的候选人。
小州比大州厉害
当然,美国政治是保守的,美国人民是尊重经验和保守传统的。自1920起,新罕布什尔州就保持着在美国进行第一场预选的传统,虽然多年来,其他州一直在挑战这一传统,但是新州也一直在为捍卫这项传统进行努力。
新州的说法是,金钱已对美国选举政治产生太多的影响,而金钱的影响在新州不大,因为这里进行的不是“批发政治”(指借政治广告来传达候选人信息、动员选民的选举),而是“零售政治”(指候选人需要面对面地向选民发出信息、竞选团队需要挨家挨户地敲门动员)。那些敢于藐视传统、“瞧不起”新州的人注定要付出“沉重代价”。1968年,寻求连任的在职总统约翰逊以为他铁定是民主党的提名者,因此甚至没有将他的名字写在新州的选票上,而闻听另一位民主党候选人、明尼苏达州参议员尤金?麦卡锡选择在新州竞选后,约翰逊竞选班子在惊惶之中赶紧通过选民寄信的方式来参与竞选,虽然最终约翰逊以50%:42%的得票率获胜,但这样一个小胜对于一位在职总统候选人来说,简直就是耻辱。不久之后,约翰逊宣称放弃连任。
同样,1972年麦戈文、1976年卡特由于在艾奥瓦州的胜出,铺平了他们通向提名之路而名声大震。由于艾州的“选事”通常比新州提前八天(今年提前五天),因此那些怀揣总统梦的候选人无一不早在预选开张之前的一年甚至两年就频繁地去那儿的玉米地“踩路”,试探自己的支持度。
今年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就是其中之一,他的竞选战略就是要先下手为强,因此早在2007年,他就将竞选资金、组织都放在那里,甚至在艾州进行模拟投票中以高票获得第一。然而,在真实的预选中,罗姆尼却输给了后来者赫卡比,这使他顿感灰头土脸,若不是后来在密歇根州获胜挽回些面子,他真的无地自容了;而赫卡比则由于艾州的胜利而一时间成为媒体的头版头条,并且在全国民调中支持率陡然上升,直逼在全国知名度高出许多的朱利安尼。而朱利安尼由于放弃了艾州和新州以及随后的密歇根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他在共和党候选人中领先的优势消蚀殆尽。本想“后发制人”,靠着在大州获胜而取得提名资格,可是随着在佛罗里达州预选战场的落败,朱利安尼已经丧失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日前,朱利安尼已经宣布退出竞选,选择支持共和党的另一候选人麦凯恩。
看来,不可不信邪啊!在预选政治中,小州(艾州和新州)就是比大州厉害!小州的选民能淘汰候选人,但大州的选民就没有这样的能力!虽然在党代表大会上,代表的选票是相等的,但在美国预选政治中,某些州代表的选票就是比其他州的代表的选票更具威力,这是实际的不平等。另外,民主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多数说了算,但如上所言,预选中并非如此,少数最早或较早进行投票的选民决定了后来投票的多数选民的投票倾向!
选举人团制中的“不民主”
除预选外,正式选举中的选举人团制也蕴含了相当不民主的成分。
一是以州为单位来分配选举人名额,各州的选举人数正好是该州在国会代表团的人数,即该州在国会的众议员人数与参议员人数之和。另外,由于哥伦比亚特区在国会有三个没有投票权的代表席位,因此也拨给三名选举人名额,这样选举人团的总人数是:435(众议员人数)+100(参议员人数)+3(哥伦比亚特区代表人数),共计538名,但这538名选举人中每位选举人所代表的人数是不相同的,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二是选举人团制,以及“胜者得全票”的通吃规则,使得精于地理政治算术的候选人把有限的资金、资源和时间投放在倾向性不明朗的屈指可数的几个“战场州”,而跳过众多倾向性比较明确的“红州”(支持共和党的州)或“蓝州”(支持民主党的州),结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同样一张选举人票的“含金量”很不相等,有的选举人票“价值”几万,甚至几百万!
三是选民票与选举人票有时并不一致,也就是说,赢得选举人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并不是赢得选民票最多的候选人!根据美国总统的“胜者得全票”选举规则,谁在一个州得选票比较多,谁就能赢得那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谁先赢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谁就能赢得总统职位!这样有可能出现下面的情况:某人赢得了全美选票的总数,但是输掉选举人票。这一选举规则在2000年的总统大选中曾引起纷争:民主党候选人戈尔赢了选民票,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则赢得了选举人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无论是预选制还是选举人团制都是美国选举制度的特色,它们与美国宪法、政党制度、联邦制度、总统制度、国会两院制和其他法律制度环环相扣,因此虽然显得不民主,要对它们进行改革也绝非易事。如在今年总统预选中,密歇根州和佛罗里达州就不听从两党全国委员会的话,擅自将预选日期从全国委员会允许的2月5日分别提前到1月15日和1月29日,结果两党分别对这两州作出处罚:民主党对“叛州政党”的处罚是取缔这两州参加8月底在丹佛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所有名额;共和党的对它们的处罚是将这两州参加9月初在明尼苏达圣保罗举行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各减一半!可是处罚归处罚,这两州的“挑战”还是小有成功:内华达州与南卡罗来纳州也纷纷效仿,将举行党员核心会议与预选的时间提前。鉴于今年许多州的预选纷纷往前提,下一次总统预选还不定会提前到什么日子呢!新州和艾州要保住自己“第一”预选的“身份”将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在选举人团制方面,虽然批评之声不绝如缕,但因其事关美国整个宪政框架,牵一发而动全身,从短期看不太可能发生大的变化,由此带来的不民主现象在可见的将来还会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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