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山东“秋菊”打败奸猾律师]明镜高悬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一青年民工因工伤致残,其身为文盲村妇的母亲决心为儿讨赔偿,她同一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一审诉讼协议书,谁知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儿子讨回公道后,她却被律师告上法庭,追索一审诉讼代理费3万余元。官司几经输赢,最后竟惊动了山东省高层和最高人民法院……
  
  爱子落难,文盲农妇请律师埋下祸患
  
  在山东省单县蔡堂镇苏双楼村,魏月莺可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她一向心直口快,老爱干些“铲不平”的闲事儿,只要她认为自己占理,天王老子也敢惹,再加上与生俱来的大嗓门,大伙儿给她起了个雅号叫“魏大炮”。
  魏月莺和老伴张心富膝下有三女一男,女儿们都出嫁后,2003年7月,21岁的儿子张继文也去了山东省齐河县一建筑工地打工。
  2003年11月12日,魏月莺忽然接到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的电话,说张继文上午9时从三楼工地摔了下来,已送往济南某医院抢救。魏月莺夫妇当即包车直奔济南。晚上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醒了过来,但从脖子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医生说他摔断了脊椎,将要终生躺在床上。望着病床上的儿子,魏月莺夫妇肝肠寸断……
  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的陪护人员见张继文家里来了人,扔下1万元钱就走了,从此再也没了踪影。这点钱对张继文的病情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钱花完后,魏月莺只好打电话向齐河县二建公司要钱,三天打了17个电话,1分钱也没有要来。魏月莺火了,亲自赶往齐河,在二建公司拍着办公室的桌子大吵:“俺儿子是给你们打工受的伤,你们咋能撇下他不管了呢?”对方说现在没钱,魏月莺说:“没钱治病,咋有钱盖楼?你们要不给俺儿子看好病,我非死在你们这儿不可,不信咱就试试看!”齐河县二建公司的领导们被魏月莺的气势震住了,又陆续往张继文的医疗账户上打入1.8万元钱后,再也不拿1分钱了。魏月莺对老伴张心富说:“他们不给看,咱自己看!”他们回家卖了耕牛和粮食,筹了1.2万元,让儿子在医院又治疗了一个多月,最后实在弄不到钱了,只好让儿子出院回到家中。
  张继文虽然出了院,但其后续治疗和保养费用仍不是个小数目,魏月莺只好一次次去找齐河县二建公司,寻求赔偿。该公司负责人再也不敢见她了,安排两个办事员和魏周旋,迟迟不谈赔偿事宜。
  这天,她在公司门口又蹲守了一天,仍没“堵”到负责人,气得哭了起来。一路过的好心人对她深表同情,给她支招说:“你不如到法院去告,像这样的工伤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大。”魏月莺心想,事到如今,也只有如此了。
  魏月莺和张心富都是“睁眼瞎”,对法律上的事一点不懂,他们听说打官司要找律师,就托人在齐河县某律师事务所找了一个名叫李庆的律师。经过协商,魏月莺同李庆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一审诉讼协议书,官司胜诉后魏月莺要支付李庆所获赔偿金总额20%的代理费。
  魏月莺这时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位律师和这份协议书,竟使她陷入了一场又一场诉讼风暴。
  
  世事难料,讨回公道却被律师告上公堂
  
  2004年4月29日,齐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支付张继文工伤津贴、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18万余元。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裁决书很快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后来,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拒不执行生效裁决,魏月莺为了尽快拿到钱给儿子治病,无奈之下又和他们达成了一个“私了”协议:齐河县二建公司赔偿张继文各种费用10万元,半年内分三次付清。
  2004年5月24日,李庆找到魏月莺说:“你的官司赢了,听说你和对方已达成赔偿款支付协议,而我这3.6万多元的代理费(即18万余元中的20%)什么时候给呀?”说着,他亮了亮手中的那份委托代理协议书。
  “俺开始是想在法院打官司,最后没有在法院打成,俺也没办法呀……”魏月莺没想到半道上又冒出这样一档子事。
  “咱签的是代理一审诉讼协议不假,但劳动仲裁也算一审诉讼,这3万多元的代理费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李庆自以为对付一个文盲村妇绰绰有余,说出话来自然硬梆梆的。
  “钱该给的给,不该给的一分也不会拿。你没帮俺在法院打官司,怎么跟俺要帮俺在法院打官司的钱。怎么着,看俺好欺负不成……”魏月莺腾地站了起来,前迈两步,指着李庆的鼻子说,“你说,你在仲裁委收了俺多少钱?你在仲裁委多少是帮了俺的忙,但俺也给了你不少钱,凭啥再跟俺要双份的钱……”
  “不给?好,咱们法院见!”李庆发现这个看似柔弱的村妇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欺负,连忙压低调门,最后甩下这么一句话走了。
  2004年7月5日,李庆果真一纸诉状将魏月莺告到了齐河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他“一审诉讼代理费”3.6万多元,同时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齐河县二建公司欲支付张继文的4万元首期赔偿金全部冻结。
  魏月莺从彼案原告一下成了此案的被告。那几天,魏月莺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她哭了一场又一场。她越想越不对劲,当初自己和李庆签的是请他帮忙在法院打官司的协议,官司尽管最后没有在法院打成,可这怪不得自己呀。李庆是在仲裁委帮了自己一点忙,但他和他的中间人先后向自己要了9000元钱,自己都一分不少地给了他们,并且大部分打的都是白条,这还不够吗?想到这里,魏月莺终于横下一条心,为了自己的爱子,这个官司一定得打,即使最后卖房子要饭也不怕,人活着就不能让别人随便欺负。
  
  一审胜诉,小百姓不怕与大律师对簿公堂
  
  随后,魏月莺慕名找到单县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司圣礼,司律师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很快就答应接下这桩案子,并根据她家的实际情况,免除了部分代理费。
  2004年10月16日,齐河县人民法院就律师李庆诉魏月莺支付案件代理费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中,司圣礼为魏月莺辩护说:“一审诉讼一般是指在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被告同原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她的本意是通过在法院的诉讼来为儿子讨回公道,原告也同意作为其儿子在法院的一审诉讼代理人,这从原、被告双方所签的代理协议以及首先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的行为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后来,法院按程序没有给他们立案,这超出被告的意料之外。被告支付原告一审诉讼代理费是以原告代理被告的一审诉讼为前提条件的,既然这个前提不存在了,原告也就没有资格再向被告追索一审诉讼代理费。”
  原告李庆辩称:“庭前行政仲裁是一审诉讼的前置程序,广义的一审诉讼应当包含诉前仲裁活动……”
  司圣礼针锋相对:“我当律师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说过行政仲裁也算一审诉讼,你有何凭据?要是这样成立的话,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干嘛不合并?”
  李庆的额头冒出了细密汗珠:“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总之,我帮张继文讨回了18万余元赔偿款,魏月莺就应按协议支付我3.6万多元的律师代理费。”
  司圣礼马上反驳道:“你不会不知道,律师收取服务费是有一定限额的。我们已请司法部门的同志计算过,魏月莺在行政仲裁阶段应支付你的合理法律代理服务费不过4500元,现在她支付你的已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就算你代理的是一审诉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你的最高风险代理收费也不能超出2万元,你抓住魏月莺不识字和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便利条件,同她签订的是一个有失公平的协议,可以这么说,该协议是无效协议。”
  齐河县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不久就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庆要求被告魏月莺支付其一审诉讼代理费32917.6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0.6元由原告承担。”
  
  有法作主,不屈农妇终得“说法”
  
  李庆不服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且12月26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行政仲裁属于一审诉讼的前置程序,一审诉讼应当包括行政仲裁,并且原、被告事前签有真实、有效的代理协议”为由,撤销了齐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李庆胜诉。
  魏月莺绝对没有想到,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案子,最后会是这样一种结局。
  “我就是不认这个命,我要上告,非看看这个‘理’字到底还存不存在!”魏月莺在司圣礼律师的点拨下,知道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了,但可以进行申诉。于是,她变卖了家中几袋小麦,又踏上了申诉上访之路。她先去德州,后来又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一次不行,就去两次,两次不中,还有第三次……
  魏月莺一字不识再加上几乎一贫如洗,独自奔波在异地他乡,吃的苦、受的罪、遭遇的屈辱与风险,常人都难以想象。她在城市中从来不敢乘坐公交车,一是为了省钱,二是怕因不识字而上错车或错过要找的地方。不论去多远的地方,她靠的一直是不花钱的交通工具――双脚。实在没钱时,魏月莺就咬咬牙,成为城市中新的“乞讨”一族,捡拾些城市垃圾来卖,保证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2006年1月,魏月莺去济南申诉,回来时已身无分文,她就一路乞讨着步行赶回家。
  魏月莺为儿讨公道的不屈与执着,感动了齐鲁大地的众多父老乡亲,也终于引起山东省高层的关注,有关部门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2006年6月24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再审,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为,在法理和司法实务界,“一审诉讼”一般是指一审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其范围不包括诉前仲裁活动;本案中,熟知法律业务知识的律师与没有文化的村妇魏月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相互争执对“一审诉讼”概念的理解,主体上就显失公平,并且在行政仲裁阶段,魏月莺已向李庆足额支付了其应得的律师服务费,他没有理由再索要实际并未进行的一审诉讼代理费。该院遂作出“撤销原二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的再审判决。
  2006年12月24日,魏月莺见李庆迟迟不履行再审判决,便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2007年1月,魏月莺老人终于拿到了本属于自己的32917.6万元。(文中李庆为化名)

相关热词搜索:秋菊 明镜高悬 奸猾 明镜高悬:山东“秋菊”打败奸猾律师 万世师表 还我河山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