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内幕】放弃日本战争赔款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按照国际惯例,在每一份战后签署的和约中都包括战争赔偿的内容。这种由战败国向战胜国缴纳的赔偿,款额往往大得惊人。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
张群大声疾呼:“决不放弃我们对日要求应得的赔偿!”
1945年8月15日,伴随着广播中日本天皇裕仁停战诏书的公布,在中国大地上飞扬跋扈了整整十四个年头的太阳旗颓然坠地。
中国的抗日战争贡献最大、损失也最大。据统计,在这场历时持久的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人数总计高达3500万;各种损失折合当时美元计算数额高达1000亿以上。面对如此惨重的经济损失,要求罪魁祸首日本给予中国战争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中国政府对此态度相当明确。
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会,专门协商日本赔偿问题。1945年11月5日,该委员会一致认为,为了防止军国主义复活,决定加重日本的战争赔偿,把日本工业设备的一大半拆迁给各战争受害国作为赔偿。
1947年10月25日,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核实,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中国也在其中。但是在赔偿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有赔偿的25%,美国要求34%,苏联要求14%,法国要占12%,澳大利亚要占28%,仅这几个国家,分配比例总和已超过了100%。
中国在会上以“受害最久,牺牲最烈”为由据理力争,坚持应获日本赔偿总数的40%,但各国不依,仅同意占30%,此后各方争执不休,问题一拖再拖,久而未决。国民党政府忙于打内战,后来对日本赔偿的分配问题也就无心顾及了。不过,国民党政要张群在1947年9月9日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外交报告中仍大声疾呼:“决不放弃我们对日要求应得的赔偿!”
而日本方面,直到旧金山对日和约签字,从未向任何国家提起过战争赔偿问题。这中间一晃就是四年。
美国操纵旧金山,把中国拒之门外
1951年7月12日,美国公布了对日和约草案,在7月20日向同盟各国发出了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把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
但是,在美国起草的对日和约草案中所列的对日作战国家的名单中没有中国,中国也没有收到出席旧金山和会的邀请函。这意味着旧金山和会把中国这个在反抗日本法西斯作战中历时最长、贡献最大、损失最重的国家关在了门外。
美国是策划将中国排除在对日集体缔约之外的主谋。二战后,美国凭借战争中壮大起来的军事和经济实力,急于当世界的霸主。但是战后实力同样强大的苏联以及在苏联影响下在东欧建立的一系列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打破了美国的梦想。
从1947年至1951年,对中国人来说是天翻地覆的4年。这期间,点燃内战战火的蒋介石退踞台湾;而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人则于1949年10月在北京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面对中国形势的变化,美、苏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态度。苏联于1949年10月立即承认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美国极力否认新中国的合法地位,执意拉扯蒋介石政府。
为了平衡新中国的诞生给资本主义阵营带来的冲击,就必须在远东重新扶植一个新的反共堡垒。美国选中了日本。美国对日政策由抑日变为扶日。
由于美苏对中国政府的认同不一,在邀请国、共哪一方出席旧金山会议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由蒋介石政府参加,遭到了苏联的坚决反对。美国为了早日实现其扶日反共的目的,竟然置中国作为主要战胜国的权益于不顾,借口盟国对中国政府的认同有分歧而单方决定不邀请中国代表出席旧金山和会,主张中国应在会外与日本单独缔结和约,对于将由中国哪一方与日本缔约,美国强调“应由日本去决定”。 中国海峡两岸对美国无视中国权益的作法均表示了强烈的反对。然而,美国当局不顾中国方面的强烈抗议,于9月4日-8日召开了旧金山会议,操纵会议通过了对日和约。
旧金山和约在赔偿问题上极力变相减免日本的战争赔偿,遭到了许多正义国家的反对。由于中、印、苏等国的抵制,当时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9月18日,周恩来代表新中国政府严厉谴责了旧金山和约,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然而,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1951年9月12日,台湾当局外长叶公超发表声明:台湾当局愿意以旧金山和约为蓝本与日本签订双边和约。
日本玩弄花招,美国推波助澜,台北放弃赔款
1951年10月25日,蒋介石派驻日代表董显光拜会日本内阁冈崎胜男,询问有关缔约事宜。冈崎答道:“我国现在若与贵国订立双边和约,势将引起大陆中国国民对我之仇视”,“我国历来尊重中华民国政府,遗憾的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领土只限于台湾。”言下之意似乎并不准备与台湾缔约。
台湾当局如坐针毡,为了保住所谓“正统”地位,一方面连续电令驻美大使顾维钧策动美国对日施加压力,一方面在草拟的对日和约当中广作让步。
美国当时出于反共目的,在亚洲奉行的是扶日而不弃蒋的政策,在台湾力争与日本签约的问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1951年12月10日,白宫派旧金山和约的主要策划人之一杜勒斯作为特使赴日,对吉田政府施加压力:“如果日本政府不同中华民国签订和约,美国国会就不批准旧金山条约。”
在美国的强硬干预及台湾方面作出了重大让步的情况下,吉田表示愿与台湾缔结和约。1952年1月30日,日本委任河田烈为中日和谈首席全权代表赴台,与国民党政府外长叶公超于1952年2月30日正式谈判。
中方起草的和约草案在赔偿问题上只要求日本对中国提供劳务补偿,其他赔偿已经放弃,这是台湾当局作出的重大让步,且与旧金山和约的原则一致。但日本却蛮不讲理地坚持台湾可以根据旧金山和约没收日本在华财产和资产作为补偿,不应再提劳务补偿的要求。
日本气焰嚣张,而台湾方面自恃有美国撑腰,认为只要美国以不批准旧金山和约相威胁,便不难迫使日本就范,因而在谈判中据理力争,态度坚决。谁知风云突变,美国于3月20日批准了旧金山和约,宣布旧金山和约将于4月28日生效。台湾在对日谈判中失掉了最有力的王牌。
在这种形势逆转的情势下,蒋介石政府为了赶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前与日本达成和约,被迫在赔偿问题上作出全面让步,于3月25日决定放弃全部赔偿。仅在条约草案中列入下述文字:“日本承认其赔偿之义务,我方亦承认日本无力作出全部赔偿……我方宣布放弃以劳务进行赔偿之要求。”
然而,日本变本加厉,抓住台湾急于签约的心理,对上述行文也不接受,坚持在和约中取消有关赔偿问题的条款,否则采取拖延的方法,拒不谈判。台湾当局无可奈何,于4月12日答应了日本的要求。但是,蒋、日和约的最后签字直到4月28日下午3时才告完成,此时距旧金山和约生效仅仅还剩7个小时。
因此,在蒋日和约的正文中通篇找不到赔偿二字。
蒋日和约的缔结,引起了新中国人民的强烈抗议,1952年5月5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严正声明:“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
为了中日友好,中国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1972年2月21,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这在全世界引起的震动不亚于一场大地震。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莫过于日本。
为了跟上美国的步伐,日本政府秘密委托东京都知事美浓部在访华时给周恩来总理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亲自访华”。谁知当即被周恩来以“佐藤政府说了不做”为由拒绝,并宣布中日谈判不以佐藤为对象。佐藤政府碰了一鼻子灰。
6月17日,佐藤内阁被迫下台,7月7日,田中角荣内阁登场。田中在就职当天便表示了要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
当时日本政府要想恢复中日邦交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中日复交三原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另一个就是日本战争赔偿问题。中国政府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数百亿美元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这些损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日本对中国的赔偿数额将相当大。日本指望中国高抬贵手。为了探摸中国的态度,预先就双方的争执点达成谅解,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了一个穿针引线的角色。竹入义胜在他的回忆录中记述了他于1972年7月25日与中国方面会晤的细节:
“周总理拿出一份打印文件对我说,‘这基本上是我们关于日中联合声明的原始方案。’
关于日本战争赔偿的问题,在中方草案第七条这样写着:‘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但是在日后中日联合声明中,‘权利’二字换成了‘要求’。”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当谈判进行到中方草案第七款赔偿问题时,日方代表高岛忽然狂妄地声称,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会谈因此不欢而散。
次日,周恩来会见田中,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行为。他说:“高岛先生是破坏日中邦交正常化来的吧!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表示放弃赔偿要求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大陆。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而你们的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周总理的义正词严让田中一行垂头丧气,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道歉,称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才平息下去。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度放弃而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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