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媒体责任|个人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0-02-2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本文以从社会责任理论为视角,以“甲型H1N1流感”事件为例,探讨我国媒体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责任担当问题。媒体作为社会守望者,应发挥预警功能,及时、全面提供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应发挥舆论引导功能,防止出现谣言及恐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保障公众利益;彰显人文关怀,协调沟通社会关系。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媒体责任 甲型H1N1流感
从2003年的非典到2004年的禽流感,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再到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为一个热词。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与公众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日益受到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强烈关注。本文以甲型H1N1流感事件为例,探讨媒体的责任担当问题。
甲型H1N1流感最初发现于2009年3月,在墨西哥爆发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世界卫生组织最初将其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5月1日,中国香港确诊首例H1N1流感病例。5月11日中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确诊。6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甲型H1N1流感,因其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引起全球的极大关注。媒体在面对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媒体应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
20世纪40年代,美国新闻学者提出了“社会责任论”,强调大众传媒对社会负有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西方各国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媒体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使媒体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成为一种共识。①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对传播媒介提出了五点要求:(1)对当前事件进行真实、概括而明智的报道。不仅要求准确、全面地报道事实,而且要能说明事件的意义。(2)传播媒介应成为公众讨论的公共传递者,应设法表达一切重要的观点,而不能仅仅表达传播者所同意的观点。(3)对社会各集团进行正确的描述,不应带有偏见。(4)要负责介绍和阐明社会的目标和美德。(5)要使人们便于获得当天的消息,维护公众被充分告知的基本权利。②大众传媒肩负着传播信息、意见传递、舆论引导等重要的社会责任。
2009年4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猪流感”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类事件的特征是:首先,事件是突发的。没有先兆、没有预警,以一种突然的方式进入人们的视野。第二,事件应持续一定时间,有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演变过程。第三,事件的性质属于公共健康领域,与多数人的健康相关,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如引起关注、引发担忧、甚至社会恐慌,有较广泛的涉及面。③
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其的信息传播直接影响到公众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因此,媒体要认识到自身责任,发挥自身的作用。
一、作为社会守望者,发挥预警功能,及时、全面提供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拉斯维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曾将传播的基本社会功能概括为三点:环境监测、社会协调和社会遗产传承功能。④普利策说过,“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媒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须担任社会守望者的角色,发挥预警功能,及时、全面、充分提供信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
自世界首例H1N1流感病例确诊起,我国媒体就及时向公众报道这一消息。《广州日报》4月26日头版报道《墨西哥68人疑染猪流感死亡》,及《游客或已将猪流感病毒带至全球》,刊登世界卫生组织、墨西哥、美国等方面的最新动态信息,并对有关专家进行专访,告知公众关于猪流感的症状及预防措施。27日刊登文章《猪流感疫情构成“国际紧急事态”》及《猪流感十问》,及时向公众传播最新消息。28日,《人民日报》刊登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专访《我国将加强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在《各国严堵猪流感》一文中刊登联合国秘书长发表的声明,“猪流感疫情已成为国际社会最关注的严重问题之一,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应对这一威胁。”
在抗击甲型H1N1流感中,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也发挥了重大作用。由于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和接收信息的便捷性,它们能根据疫情的发展及时传递信息。无论是新华网、人民网等传统媒体的网站,还是新浪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都设有甲型H1N1流感专题,对疫情发展进行文字、图片、视频滚动报道,且这些网站都设有防疫指南、防护手册,并对甲型流感、禽流感与普通流感的异同进行比较,向公众传播防疫知识。
二、发挥舆论引导功能,防止出现谣言及社会恐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意外性、群体性等特征,与公众的健康息息相关,对其报道的好坏直接影响公众的心理,这时需要媒体发挥舆论引导功能,对公众的认知、心理及行为进行引导,防止出现社会恐慌。面对这类事件时,媒体要把握其发生、发展规律,研究公众的接受心理,采取恰当的报道策略进行传播。
首先以权威的信息发布杜绝流言的传播。如政府部门面对甲型H1N1流感,全面采取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迅速隔离与其接近人员,并于短时间内开发出疫苗进行接种等,媒体应及时进行报道。
其次,信息选择与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应同步进行,即媒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通过议程设置来引导舆论,即通过新闻报道、评论等方式,稳定人心,防止出现“非典”事件早期的流言及恐慌。2009年4月30日,《南方周末》报道了“香港发现疑似病例”的事实,并刊登专访文章:《猪流感悬念:会否重蹈1918疫灾?》和《面对猪流感,中国准备好了吗?》,对疫情进行报道,对政府的权威信息及时刊登,有效增强了公众的信心。
第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道中,媒体对新闻事实的选择、新闻事件的报道角度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新闻事件的态度。2009年4月至12月,报纸、电视、广播、新闻网站,高密度地报道甲型H1N1流感,内容包括最新情况播报、专家解析、防控措施、疫苗接种等。面对许多公众对甲流疫苗的不信任,疫苗接种率低,新闻媒体积极行动,中国新闻网于2009年12月3日转载《新京报》的《媒体发文冀为甲流疫苗正本清源:2700万人接种之后》,卫生部公布数据显示,接种者不良反应率基本在可控范围内;人们对疫苗不信任,来源于不了解。⑤并刊登对专家的采访,配有甲流疫苗原理示意图,使公众更好地了解甲流疫苗,防止公众对其盲目的不信任引发社会不安。
三、开展舆论监督,保障公众利益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重庆首例甲型流感重症患者治疗花了17万元。而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晓虹也曾表示,重症甲流患者的治疗费用要七八万元。《广州日报》刊登评论文章《重症甲流患者治疗费靠什么保障?》,呼唤“绿色救助通道”。《新京报》报道:甲流重症治疗政府能否托底?甲流救治政策需要一个更为完善也更为公平的制度衔接,要加强甲流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甲流门”是个什么门》,内容称部分大制药公司故意夸大甲流疫情,对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政府施加影响并从中牟取暴利,欧盟理事会卫生委员会已组成专门委员会,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
甲流爆发以后,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防甲流口罩、防甲流中药香囊、防甲流中药、防甲流概念台灯……《大众日报》2009年11月9日转发新华社的报道说,一种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日前研发成功并面世,经过国家流感中心检测,这种专用口罩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抑制率达92%。10日《新民晚报》刊登评论文章《“甲流口罩”新闻打架,让人犯晕》,12日《京华时报》报道, “抗甲流口罩”的生产企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无证产品,已被药监部门查封,已售产品将被追回。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新闻媒体不仅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接受行政机关和其他媒体的监督,改善自己的报道。
四、彰显人文关怀,协调沟通社会关系
媒体作为公众的代言人,要关注生命,维护人的基本价值。一些报纸报道的内容,如国内首位成功产下健康婴儿的“甲流妈妈”生下健康男婴后离世等,引起公众及有关部门的关注。甲流患者作为弱势群体,媒体在报道时要注意保护其隐私,如对国内第二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吕某进行报道时,由于媒体过分的细节渲染,引发网络上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媒体在报道中要把握“度”,注意采访内容和采访方式。
在关注生命的同时,媒体要协调沟通社会关系。《广州日报》刊登的评论《比甲流更可怕的是冷漠》中,戴着口罩的民工陈国芳和张大有在回乡之路的大巴上,被司机及全车乘客误认为患了严重甲流感,在服务区被撵下车“隔离”,两人只好摸黑顺高速公路往家赶。“甲流”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这种群体性冷漠。这更需要媒体对不道德事件进行监督,协调沟通好社会关系。■
参考文献
①黄蕾,《从汶川地震看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新闻爱好者》,2008(12)
②李卓钧、蔡静,《美国新闻传播:从自由放任到强调责任》,《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5)
③张自力,《针对性?主动性?专业性――谈谈媒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道策略》,《新闻三昧》,2005(9)
④顾行洋,《健康传播活动中我国媒体的新定位――以甲型 H1N1 流感事件为例》,《新闻爱好者》,2009(11)
⑤《媒体发文冀为甲流疫苗正本清源:2700万人接种之后》,中国新闻网,http://www.省略
(作者: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9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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