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化】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服务的政府规章出台 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近公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它首次以政府立法的形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湖南省自2008年开始的行政机构“作茧自缚”的革命推向了又一个高潮。
近年来,湖南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为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径。
2008年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启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破冰之旅”,随后,湖南又相继出台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而在规范政府自身权力运作的同时,“政府应当为老百姓做些什么”,顺理成章地成为又一个立法方向。
民生就是“正确的事”
《规定》从准备起草到正式出台历时一年多。正如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所说,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做正确的事”,而那些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就是政府要做的“正确的事”。
为了做好“正确的事”,《规定》开篇即明确了“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立法目的,继而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等确立为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的原则,并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应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公共需求;行政机关应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政府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采纳其合理建议和意见。
确定十四项公共服务
在《规定》里,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用事业、扶贫、政府信息公开等十四项服务均被作为公共服务内容。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服务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可以制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规划。应当确定年度公共服务工作重点,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统一政府服务平台
为整合分散的政府服务载体,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四大综合性服务平台,即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
《规定》对政府服务平台作出明确规定: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城一平台的原则设立统一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电子政务的规划、项目、网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库和信息交换。实现政府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网上办理、统一联合集中办理。
其中尤其引人瞩目的是,为了方便办理人民群众的求助事项,湖南将建立统一电话号码为“12345”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整合110、119、120、122等公共服务资源,并24小时对接其他政府部门、水电气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求助服务分台。
绩效管理公共服务为主
《规定》以专门一章的篇幅,对服务公开作出了规定,以监督服务中的政府权力。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服务公开的原则、方式、内容。特别规定教育、卫生、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公开工作制度、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信息。
《规定》还为政府服务安排了财政和组织上的两大保障。《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控制和减少一般性支出。公共服务支出重点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众、贫困地区倾斜,增强基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在组织保障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为完善公共服务的监管体系,畅通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监督渠道,《规定》明确了建立以公共服务为重要内容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确定了绩效管理的原则、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程序、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制度,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受理的投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在绩效管理和效能投诉之外,还特设服务监管,要求行政机关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公共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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