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如何冲破垄断行业的壁垒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尽管垄断行业存在诸多壁垒和进入风险,但民营企业进入的步伐却不可阻挡。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措施,民营企业也在进入方面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尝试。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民营企业进入垄断产业具有积极意义。
创建巾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已经推进到垄断产业领域。然而,由于我国垄断行业特有自然垄断与制度性垄断交混的特点,使得改革变得异常艰难,垄断产业的“马歇尔冲突”依然困扰着我们。
垄断及其社会效应
我国垄断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持续偏高的相对价格,直接导致了我国电信、石油、烟草、金融、水电气供应、电力等行业的高额利润。根据国资委于2010年8月20日公布的《央企2009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2009年,129家央企中108家央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额为3989.6亿元,其中中国移动、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分别以796.3亿元、701.7亿元和393.2亿元的净利润分列前三位。
根据新京报2010年8月30目的报道,2010年上半年,四大国有银行的净利润规模遥遥领先,其净利润规模共计2559亿元,占16家上市银行的74.5%。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以846.03亿元稳居赚钱榜榜首。许多研究都证实,垄断行业的巨额利润主要是由于其拥有的特权,而不在其技术意义上的经济效率的提高。谢地的研究表明,我国电信运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不到日本的1/10、韩国的1/4,仅比美国和英国略高1/4。另一方而,根据《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0》的资料,2008年我国宽带资费占人均GDP的比重为7.4%,在比较的99个国家中位居第71位。而排名第9位的韩国同一指标为1.15%。2008年韩国人均国民收入是我国的6.9倍,这意味着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
高额利润使得垄断行业的职工实际收入比其他行业职工实际收入高出很多。胡鞍钢研究了1995-1999年期间电力行业职工工资的情况,他们发现该行业比其他行业每个职工多收入14294元,平均每年多收入2859元,该行业平均每年多支出工资额为791亿元。行业垄断所造成的巨额租金为这些垄断行业的低效运营和维持比较高的工资水平提供了充足的资金。谢地曾对比了邮电通信业和其他一些行业职工工资的状况,发现电信业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都比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高出70%左右,比农、林、牧、渔业更高出160%以上,而且呈逐年扩大之势。王俊豪也指出,中国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不仅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而且还在逐渐拉大。2005年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职工平均公资36941元,超出平均水平10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平均收入超出平均水平从2003年的34%,增加到2005年的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则从14%增加到16%。有人甚至认为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是其他行业的5-10倍。这些特殊行业员工的高工资已经引起广大民众的严重关切和不满,成为社会不公的一个突出问题。
垄断不仅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而且多数情况下无助于企业技术意义上的效率提高。因此,打破垄断就有很大的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意义,而打破垄断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引入竞争。近些年来,我们的确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的方法是对原国有垄断企业实施“分拆”,然而,所取得的成果却与人们的预期相去甚远,许多学者并不认同这一改革选择,认为真正要打破垄断还需具有不同性质的民营企业的大量进入。中央也三番五次地出台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垄断产业以提高竞争程度,然而,正如人们指出的,在进入过程中实际上还有多道“玻璃门”。这些看不见但确实存在的障碍实质上就是产业的进入壁垒(Barriersto entry)。只要民营企业能够克服这些进入壁垒,垄断就有可能被打破或至少大幅度降低。那么,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来促使垄断壁垒的降低呢?
我国垄断产业的基本特性
中外学术界很早就关注垄断产业的性质问题。总体来看,早期的研究主要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进行,而近些年来,制度和转轨经济学家也加入到这一研究行列。在产业组织理论内,已经形成了结构主义学派、效率学派、可竞争市场理论和新产业组织理论,这些理论已经相当成熟和规范。而制度与转轨理论对垄断产业及其进入壁垒的研究尚处于起始阶段,更多地是针对现实问题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成熟理论,但其解释力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中国学者对垄断产业及其进入壁垒的研究也遵从经济性和制度与行政性两条线索,但更注重对现实问题的讨论,已经形成若干有价值的观点和结论。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垄断产业相比,我国的垄断产业更多地是由制度或行政性因素造成的。由于这些产业是国有企业聚集的领域,不仅边界广范围大而且垄断强度更大,因此,制度或行政性垄断是这些产业的基本属性。
第二,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里,由于企业与政府的相对独立性,制度与行政性垄断属于外生性垄断;而转轨国家特别如中国,国有企业与政府的特殊联系决定了这样的垄断更具内生性。
第三,不同行业由于结构性因素和行政控制程度的差异,垄断产业垄断强度又表现出高低不等的特点。
总之,我们认为,国外学者的一些观点即便讨论了制度和行政性垄断,其蕴意也与中国的实际相去甚远,他们远没有认识到制度因素对中国垄断产业的决定性影响;而国内多数文献把重点放在了垄断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形成机制等方面,而从民营企业进入角度的研究文献不仅很少,且更多地停留在对具体问题的描述上。这对于我国正处在时刻都在变化的转轨时期而言,需要不断地加以追踪和从总体上、从更抽象的高度,研究民营企业对破解垄断的意义及其相应的对策。
政策建议
尽管垄断行业存在诸多壁垒和进入风险,但民营企业进入的步伐却不可阻挡。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措施,民营企业也在进入方面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尝试。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民营企业进入垄断产业具有积极意义。为此,我们提出如下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对策建议。
推进垄断行业的整体改革,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我们已经证明了制度和行政性垄断是垄断产业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大垄断产业改革力度就成为降低进入壁垒的根本措施。国务院继2005年推出“非公36条”后,2010年5月7日再次推出新“非公36条”,明确地显示出中央的决心和政策取向。但是,由于行业制度的整体性约束,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状况与人们的预想有很大差距。看来,对垄断行业实施整体改革,完善、细化准入制度,将短期的政策原则转化成常规性的制度和实施机制,应是打破垄断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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