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事代理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人事代理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领域的创新实践,目前在我国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人事代理服务功能难以到位,双重管理主体的协作不够,人事代理缺少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改变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融入市场化。
  【关键词】人事代理制度 困境 出路
  人事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人事代理(human agency)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办理有关人事业务,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出具人事证明等多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赋予人才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是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行该制度,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我国人事代理制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沈阳市人才信息中心开始保管第一份人事档案,实行人档分离,标志着我国人事代理制度的萌芽。1985年,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与北京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其派往外企工作的人员档案及人事关系调入人才中心,由人才中心负责这些人员的人事关系。自此,我国第一份具有人事代理性质的业务系统开展,打破了传统的人才流动与管理,首次实现了人才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为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方向。20世纪90年代,人事部门逐渐接受了人事代理方式,采用行政管理方式实行人事行政关系挂靠,而对于人事档案保管则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并通过行政手段支持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
  1995年,国家人事部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正式提出“人事代理”这一概念,标志着国家人事政策决策机构开始总结全国人事代理工作的经验,推进人事代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人事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1999年,中国科学院实施全员人事代理制度,实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质的飞跃。随着国家政策的颁布,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与总结,我国人事代理制度无论在理论建设方面还是人事代理方式与内容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①
  人事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代理规模不断扩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人事代理与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双轨制并行,人事代理功效受损。目前,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逐渐增多,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一些单位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以某个时间为节点,所有新入职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之前入职人员仍然实行传统人事管理模式;或者规定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实行人事代理。以高校为例,有些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其他实行人事代理的新入职人员,只有在晋升副教授职称后可以将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这种一个单位两种人事管理模式的做法不仅使人事管理机构重复设置,造成浪费,而且强化了全民所有制职工的终身制观念以及与人事代理制职工的差距,背离了人事代理制的初衷和发展方向。同时,由于人事代理制在不同地区、单位推行的力度不平衡,造成已经以人事代理制聘用的人才流失到未实行人事代理制单位的风险加大,一些单位在推行人事代理制时踌躇不决,阻碍了人事代理制的深入发展。
  人事代理服务功能难以到位,双重管理主体的协作不够。人事代理人员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就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关系所在的人事代理机构共同管理。按照人事代理制最初的预想目标,员工档案管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调入转出等繁琐的人事工作由人事代理机构来分担,用人单位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本单位内部的人才开发工作,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实际上,由于人事代理机构流动人员不断膨胀,缺乏规范的管理程序和严谨的管理意识,并且许多人事代理业务工作还分散在各行政部门手中,使得人事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大多只是停留在档案管理上,其他具体的人事工作还是由用人单位完成。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要付出更大的精力与人事代理机构沟通协调,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精力来做好对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以解决双重管理主体带来的各种问题。
  人事代理缺少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人事代理涉及到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人员三方关系,在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过程中,由于制度还不完善、规定不明确等原因,相关人员不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人才流动、聘用、辞退等缺乏规范的程序和统一的标准,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维护,由此产生的各种争议的程度和性质不易判定,从而导致处理争议较为困难。有的人事代理机构与人事代理人员之间只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有意回避劳动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后相互推卸责任,使人事代理人员与用人单位心存顾虑。另外,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导致一些人事代理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难以得到保障,有些单位为了节约人力资源使用和管理成本,不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造成人事代理制陷入无力保障的困境。
  完善人事代理制度的建议
  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践还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没有更多的经验可以借鉴,面对目前存的困难和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
  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妥善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受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很多人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上。因此,除了加强对人事代理制度的理论研究,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人事代理制度的内容、特点和功能,使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认识到实行人事代理的目的和意义,真正了解人事代理制度的内涵和作用,更新思想观念,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种顾虑,公正的、心平气和的看待并接受人事代理制度,积极稳妥的用好这项政策。实施人事代理制度后,应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充分尊重和平等对待人事代理人员,维护人事代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各项人事制度要有利于人事代理人员主动性的发挥,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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