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 要:1960年美国《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作为高等教育系统改革的典范,不仅解决了高等教育面臨的困境,也为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的改革提供借鉴。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总体规划的高校职能划分、管理机制及招生政策的调整,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启示与经验。
关键词:高等教育 总体规划 加利福尼亚州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9)01-0049-01
1960年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出台《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用于解决当时高等教育内部混乱、政府预算不足以及入学人数激增等问题,并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效,其采取得有效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立高等教育系统的职能划分
美国加州的高等教育系统由四类构成,其中三类为公立系统,《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主要便是针对公立学校,其中加州大学(UC)、加州州立大学(CSU)与加州社区学院(CCC)互为一体,使得州在提供中学后教育服务时相互补充。各个公立系统的职能分工有明确的规定:加州大学主要致力于学术研究,在多学科的框架下提供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它是公立系统院校中唯一有权培养医学、法学研究生的院校。加州大学主要接收名列前12.5%的中学毕业生,为接收来自社区学院的转学生,本科生的高低年级人数需按60%与4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社区学院学习两年,继而转入加州大学或加州州立大学攻读学位。虽为公立学校,《加州宪法》几乎把所有不受政府直接控制的自主权利授予了该校。加州州立大学主要接收名列前30%的学生,同时也接受来自社区学院的学生。加州社区学院主要提供大学前两年的教学,为转入大学提供预备教育,同时也颁发各种职业教育证书、文学协士学位与理学协士学位。分布在71个地区的107所社区学院,近45%的院校可满足继续转入四年制大学学习的要求,拥有中学毕业文凭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有资格进入社区学院进行学习。
美国并不存在全国性的高等教育法律,因而各州和各高校均有较大的自主权。在加州,“加州中学后教育委员会”扮演着教育规划者的角色,其具体职责是在教育规划方面向州政府与各级教育组织提出独立的意见与建议,它虽没有直接的管理权力,但是却站在全州的视角下开展远程教育规划,尝试以全面的视角来探讨未来教育需要,因而其独立意见也具有说服性。
2 公立高等教育系统的管理与协调
联邦政府主要在鉴定与资助方面发挥作用。联邦政府不直接对院校进行评判,常常依托非政府鉴定机构来认定,依据国家的需要主要有两类鉴定机构:院校鉴定机构与专业鉴定机构。采取鉴定方式既鼓励院校居安思危,不断进行反思与改进,又提供了一种政府无需直接干涉,高校质量却可以得到保障的有效机制,从而保障学校的学术自由环境。在学生财政资助方面,主要以《1965年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获取资金的资格主要取决于鉴定机构的“鉴定”以及州政府颁发的许可证。而科研资助是院校最重要的研究资金来源,联邦政府通过预算程序分拨到各级联邦机构,从而确保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而高校以竞争性的方式来获得资助,高等院校需提出申请,继而依据“同行评价”给予拨款,即需要获得某一领域里公认的专家评审的评议及认可。
《总体规划》中提及,高校的预算规模、课程设计与实施完全是教师的权利。审批新课程与计划的权利也可以下放到各系内部及教师个人,对于教师研究活动的资助,也通过竞争性的拨款程序来进行分配,他们必须在“同行评价”资助程序中赢得支持。在与学位相关的事项中,教师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其没有国家或者州统一的课程,学生成绩水平与能力全由教师决定,只有在某些专业化要求较高的领域,则需要通过考试或者需要州颁发的许可证。高等教育的管理系统有法律依据,州法律为三类公立学校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它们的主要职责是从加州的最大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管理好各自的系统。一张中学文凭便是可以进入社区学院学习的敲门砖,相比社区学院,四年制大学则有更为严苛的入学标准:中学预备课业水平、最低平均绩点分(GPA)及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总体规划》中赋予各院校独立制定和落实招生条件的权利,各类学校依据自身要求选拔学生,院校以确立各自的“合格总人数”为目标。加州也会定期研究各校招生比例,使得其各院校之间相互配合以满足中学后教育的需求,在广泛的指导方针下,各院校对于学生的选拔拥有很大的自主权。
3 结语
《总体规划》作为高等教育战略的成功典范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启示,为进一步推进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确保高等教育机制顺利运行,在解决高等教育困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高教系统职能的划分上,需明确高等学校的类型与定位,做到高校之间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效率,充分发挥不同层次与类别高校的作用。与此同时也要加强高校之间的合作与联系,促进学科交融,在课程选择及师资力量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营造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优越环境,实现高校共同发展,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不同类型高校共存和高教层次分明的系统。(2)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通过顶层设计及宏观调控来干预高等教育的发展,省级政府更应该承担起本地大学发展的职责,凸显大学与学科本地特色。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利应进一步扩大,建立健全鉴定与评估机构,扩大教师参与权,逐步渗透教师的有效参与,健全教师在参与决策及学校治理的相关机制。(3)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保证学生质量,面对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壮大及各种高等教育形式的出现,更多的人享有受到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也面临教育质量下降的问题,因此随着教育规模的扩大,要在提高入学标准的同时严格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参考文献:
[1] 王硕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研究[D].河北大学,2007.
[2] 李洪华,宋旭红.《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对我国高教改革的启示[J].衡水学院学报,2013(03).
作者简介:刘媛媛(1992-),女,山西晋中人,在读硕士,高等教育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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