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蒙须知》看中国古代儿童教育学规的基本内涵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 要:始于先秦时期的学规在宋代趋于系统化,并形成了包括童蒙学规在内的三大教育学规传统。本文以宋代朱熹的《童蒙须知》为考察对象,探讨了其学规五个部分的内容构成,解读了其学规的思想内涵与主要特色,并分析了其对当代儿童教育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童蒙须知;古代蒙学;学规;内涵
  1 中国古代童蒙学规概述
  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代学校便有“学规”之实。先秦《礼记》中的《弟子职》篇曾详述弟子在侍奉老师、从师受教、饮食起居和洒扫进退等各个方面应遵循的礼仪形式,并自称“学则”,当可视为古代学规之始。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观念引领下,两汉儒学空前勃兴。此种背景下,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要求学生遵从严密周到的礼仪。到了唐代,学校系统及其其内部管理制度日益完备,加之科举制度的助力,学规学礼制度进一步完善。宋代,“学规”正式成为学校规章制度的代名词,并在官学、书院和蒙学三类教育机构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学规传统,学规内容也更加系统化。如仁宗时期的《京兆府小学规》便是一篇内容十分完整的学规,该文件规定了学生入学手续、课程教学内容、违纪处罚方式以及假日管理规定等多项内容[1]。作为官学和私学礼仪基础的蒙学学规在两宋时期也纷纷出现,并呈现出系统的内容组织。不少学者都为民间私学特别是蒙学厘定学规,著名者如陈淳的《小学诗礼》、真德秀的《家塾常仪》、《教子斋规》和高登的《修学门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童蒙须知》、《训蒙斋规》、《程董二先生学则》还为蒙学学规开启了以“须知”、“学则”的形式来训练儿童道德行为习惯的传统[2]。在继承宋代蒙学传统的基础上,明清儿童教育理论发展更趋完备,各地普遍设立童蒙教育机构,成为中国古代儿童教育集大成的时代。当时,较具规模的社学、义学或私塾均有订立学规,为蒙童严立行为规范,详订功课日程,旁及日常管理事宜,以之作为学校管理和生徒学习的依据。古代学者认为童蒙幼教是教育中最基础、最重要和最具难度的一个环节。明代学者沈鲤在《义学约》中说到“养蒙极大事,亦最难事。盖终身事业此为根本,而混沌初开,非可以旦夕取效者。”童蒙教育如此为古代社会所重视,因此童蒙学规亦成为古代学者大力倡导与投入的基础教育核心内容。
  2 朱子《童蒙须知》学规内容构成
  《童蒙须知》为南宋大学者、理学家宋熹写的一篇启蒙读物,成文早于《弟子规》500多年。《童蒙须知》篇首《序》文曰:“夫童蒙之学,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语言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及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后面的正文也恰恰是按照衣服冠履、言语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字和杂细事宜五个部分来表述的,在衣服冠履方面先要做到端庄整洁,将头、腰、脚三个部位都紧束起来,不可宽慢;其次是要爱护衣物,做到吃饭时不能被油渍污染,行路时不能被泥垢弄脏,脱下来的衣服折叠整齐,还要经常浣洗。言语步趋方面要声音轻缓、行走端正,不高声喧哗、不浮言戏笑、不快走蹦跳;长辈教导时更当虚心倾听,听到别人的过错要容纳包藏,私下告知对方使其改正。洒扫涓洁方面须做到时常打扫居处之地,保持室内家具环境洁净。读书写字方面,读书要心到、眼到、口到,三位一体,声音响亮,不误读错读;写字要姿势到位,正确使用笔墨纸砚。关于最后一项杂细事宜,《童蒙须知》列出了很多内容,上表只是选取了一部分典型的事例。
  3 《童蒙须知》学规内涵解读及其对当代儿童教育的启示
  进一步审视朱子《童蒙须知》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该学规对儿童行为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个体自身行为”和“与他人的关联行为”两个大的层面。
  1.“个体自身行为”层面的约束首先表现在自身仪容仪态,而其首要体现是衣饰穿着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语言表达要轻声柔和,行走要端正舒缓;然后是要勤于起居家务,使室内清洁。以上这些基本行为规范都做到了,才是对自身正确学习行为习惯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整顿学习所需的几案和书册、按照正确和规范的方法阅读和写字等等。
  2.“与他人的关联行为”又可分为两大层次,即对父兄师长和学伴友人两种不同的人际关系。其中,如何礼貌地对待父兄师长是《童蒙须知》一文的重要内容。从言语步趋方面,要谦恭虚心地听从父兄长上的教督,即使是长上的批评有不当的地方,也不能当下辩解;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就得一改平时舒缓行走的速度而疾走向前应答。洒扫涓洁方面,要替父兄长上整理散乱的文字纸札。杂细事宜方面,要称呼长辈的名而不能直呼其字;外出归来必向长者作揖问安;在长辈面前吃饭不能发出声音;路途中遇到长者必须正立拱手且疾趋而揖。对待学伴友人的层面,对他人提出的意见或批评要虚心接受;听到别人不好的行为不去宣扬;与众人一同坐在席间时要敛身正姿,尽可能少占空间等等。
  与我国当前的小学生守则或行为规范相比,《童蒙须知》的学规内容具有鲜明的生活化特征。五个方面的内容都是从儿童日常行为出发进行约束,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学生易于付诸实施,也易于检验监督。从古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追求目标层次来看,《童蒙须知》显然是属于第一个层次“修身”的。在宋代忠君报国思想主宰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童蒙须知》中居然连一个和报效国家社会相关的字眼都没有,而只是针对个人及个人对父母师长等的关系展开学规,这充分说明了古代童蒙学规的生活化、务实化与人性化。
  而古人对这些基本准则的功效深信不疑,所以《童蒙须知》篇末这样总结道:“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违,自不失为谨愿之士,必又能读圣贤之书,恢大此心,进德修业,入於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可见,对于儿童教育而言,不是要把行为规范定的高不可及,立论高远,而是要易于理解、易于执行、易于检验,这样反而能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昶.金石萃编[Z].北京:中国书店,1985:250.
  [2]吴小玮.中国古代学校的三种“学规传统”,大学教育科学,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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