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宗教工作督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1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1 2021 年度宗教工作督查方案(三篇)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

  1 2021 年度宗教工作督查方案

 蜀山区三届人大代表、井岗镇人大主席李远桥通过调研反映,近年来,基层乡镇的宗教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内部关系复杂。基层基督教派别严重,有内地会和地方教会两大派别;基督教徒良莠混杂,内部互相倾轧,教会内部或为教义见解不同而唇枪舌战,或为教务意见不合而大打出手,或为争夺教堂负责人而拉帮结派。

  二是教职人员身份复杂。尽管基层乡镇已按要求对教职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登记备案,但不管是已登记备案还是未登记备案的教职人员都有不守教规现象,有的入教动机不纯,还有更多的从业人员则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有的甚至从未接受过宗教教育,依法管理难度很大。

  三是民间信仰场所关系复杂。民间信仰是相对于佛、道、天、基、伊等五大宗教之外的各类信仰,目前还不属于宗教范畴,但民间信仰有广泛的基础,而且民间信仰场所产权主体不明晰,财务管理不规范,信众关系极为复杂。

  为此,建议:

  一要加大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基层党委政府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的 XXX 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要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宗教工作机构势单力薄问题,为宗教部门

 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经费等条件。建立乡镇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把宗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要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顺应形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宗教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要加大惩治的力度,体现法律的权威。

  四要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促使他们顾大局、识大体、懂政策、讲法律。乡镇人民政府要开拓创新、与时惧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教规和法规的衔接、协调。切实帮助宗教团体和场所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宗教界的自养能力,抵御境外宗教组织的渗透。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疆少数民族大多数群众都信教,必须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管住“三非”比打掉几个暴力恐怖团伙更重要、更管用。新疆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事关社会稳定和 XXX 久安全局,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新疆自治区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把握宗教规律,坚持法治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动摇,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努力促进宗教和谐。

  当前新疆自治区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重。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宗教极端主义回潮,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渗透严重。一是个别地方出现排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排斥伊斯兰教本土化传统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服饰的言行,曲解“清真”含义等。有的地方已经严重干预世俗生活。二是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值得重视。从基础教育情况

 看,很多少数民族青少年到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也不在少数。学生戴黑头巾现象比较多,虽然大部分学生在学校不戴头巾,但出了校门就戴上。有些在内地就读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据部分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以前不信教,上了大学以后就变成一个虔诚的教徒,每天做礼拜,如果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学校不信教就会受到排挤和孤立。三是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宣传形式多、渠道广,通过网络、手机、电脑、电子出版物等载体进行渗透,宗教氛围浓厚,从源头上治理,根本上消除难度较大。

  (二)非法宗教活动频发。从近年情况看,女性和未成年人参与学经的问题比较突出,活动形式从集中转向分散、固定转向流动、本地转向异地和上门送经、音像制品教经、网络教经、打工学经等新特点。学经内容从当初单一的教学经向集学经、宣扬“圣战”、进行体能和技能训练为一体的方式发展。“三股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他们往往从营造宗教异常氛围做起,然后制造宗教狂热、宗教极端进行“圣战”洗脑,进而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宗教极端思想及其活动已成为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三)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一是缺乏宗教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教材,尤其是维吾尔文辅导资料和教材。二是宣传形式不够新、针对性不够准,吸引力不够强,存在“有病的人不吃药,没病的人常吃药”的情况。三是新编《卧尔兹》内容范围较窄,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需求。四是全疆各地在对蒙面女、大胡子人员进行具体的教育转化上标准不同、要求不一,很多受教对象依然我行我素、效果欠佳。加之,教育转化力量未经过系统培训,缺乏基本政策、制度扶持,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育转化效果。

  (四)对“三非”治理尚未做到全国一盘棋。从非法宗教宣传品的来源渠道上看,新疆查得紧、管得严,内地部分省区管得松、查得松,没有形成一盘棋,查禁工作形不成联动,构不成合力,成效不理想,令人担忧。

  (五)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一是统战民宗工作任务繁重,人少量大,干部思想有波动。二是现有爱国宗教人士的

 学识水平再提升有难度,年轻爱国宗教人士接不上茬,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发挥不够。三是一些干部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把握不准,不善做群众工作,对非法宗教活动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

  (一)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一是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出台关于公共场所男青年留大胡须、妇女着吉里巴甫服,打击宗教极端的地方法规,切实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升温的势头。加大对违反少数民族服饰制作、运输、销售的专项治理力度,从源头上切断违反少数民族服饰的制作、销售渠道。二是切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新党办发〔2013〕11号)。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治理和打击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教育、计划生育政策和《婚姻法》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合法、管用、有效”为原则,继续鼓励支持重点县(市)“先行先试”,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努力破解宗教管理工作难题。深挖严惩宗教极端黑恶势力和幕后“黑手”“推手”,彻底揭开重点地区的“盖子”。三是建议报请中央将宗教极端势力列入邪教范围,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建议对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网络恐怖犯罪进行立法,以提供打击依据。立法应明确禁止网上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以及宗教极端思想的认定标准;明确网上宗教活动的管理体制、管理部门、行政主体的权力、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及救济权利、法律责任,以此规范网络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法律治理体系建设。同时在刑法中对此设置独立罪名,将用网络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活动单独入罪。五是针对当前网络空间渗透加剧,网络非法传道、教经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建议国家、自治区层面从技术上加大管控力度,切实从源头上封堵。

  (二)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形成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合力。一是建立覆盖全国的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查处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宣传品的联动机制,同步加大宗教出版物监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堵源截流,净化文化市场。二是针对当前对蒙面女、大胡子人员教育转化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建议自治区报请国家层面或从全疆层面上,对教育转化工作机制进行专

 题调研,制定有效措施,针对特定教育转化对象,组建专门教育转化力量,努力做到全疆教育转化工作同标准、同规则、同落实,不出纰漏、填补盲区。

  1 2021 年度宗教工作督查方案

 一、统一思想,科学谋划民族宗教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二、加强民族宗 教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正确的民族宗教意识,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三、加强民主党派工作

  进一步坚持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向他们通报历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情况,并请党派成员列席镇党

 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具体落实。

  四、服务企业,加大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

  1 2021 年度宗教工作督查方案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 6 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

 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 2 个(40 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 3—4 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 2 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 5 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 2 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 2019 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 70 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 11 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 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

 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 3 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 2 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

 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 2 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 2019 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 1 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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