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冬季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旅游 景区冬季管理规定
为有效确保冬季公园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冬季的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服务到位,安全无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按规定准时开关门,说好岗位服务用语,做到站立服务、三齐上岗,对游客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方便、周到。
第二条 做好冬季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按规定时间清扫完毕,保证全日保洁不断线、无痰迹、无污物。
第三条 冬季落叶、落枝、山草要及时清理,严禁倒入果皮箱、垃圾箱,不得焚烧、填埋,及时运至东、西垃圾场进行压缩,无法压缩的大树枝运到绿化垃圾场统一处理。
第四条 加强冰面管理,各门区把好入门关,劝阻游人不要将冰车、冰鞋带入园内,督察队、护园队、游船队、西区管理队、耕织图、苏州街组织好人力,加强巡逻。
第五条 游船队封闭所有码头,并出示“冰薄危险,请勿上冰活动”的警示牌示。
第六条 禁止向屋外路面、树坑、排水口等处倒茶根、污水、废水等,以免损害古树、古建,防止摔伤游人。
第七条 遇有下雪天,各单位要以下雪为号,按照《景区清扫积雪标准和责任区划分规定》,集中人力物力清扫积雪。在大门、台阶等易滑处摆放“小心路滑”警示牌示及采取防滑措施。为保护古建、古树,只能手工清扫,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融雪剂,堆积的积雪要及
时清理干净。
第八条 所有景区内门帘要统一,禁止使用有碍景观的材质做门帘,封窗户缝隙应从里面封,禁止在窗外使用各种胶条等封闭缝隙。
第九条 加强对候鸟的观测,按工作程序及要求,由专人观测、记录,定点、定时上报办公室,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十条 加强公园食品卫生的管理,严禁出售无包装的裸露食品,带包装食品也要严格按保质期管理,杜绝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第十一条 将“安全第一”的方针贯穿于公园管理工作的始终,认真抓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煤气中毒等各项安全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要加大安全检查及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尽快解决,不留隐患。
第十二条 冬季管理是全年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落实到实处;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将“安全第一”的方针贯穿始终,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定,把冬季管理工作列人本单位日常管理的议事日程,安排学习该规定,做到基层职工知晓率100%。
第十四条 将冬季管理出现的问题纳人全园综合检查考核评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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