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8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机关 考核制度

 一、各科室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考核采取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方式,由被考核人多本人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测评打分,按照 4:3:3 计算总分值。

 四、办公室将民主测评结果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按照组织部、人社局确定的优秀等次比例确定优秀名额,并按要求分别向组织部、人社局报送相关考核资料。

 五、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标准按照组织部、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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