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032

发布时间:2020-10-17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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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绵涪政采竞磋(2017)12 号 项目:物业服务

 中国. . 四川(绵阳)

 涪城区 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4 4 日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

 目

 录

 目

 录 ---------------------------------------------------- 1 温馨提示 --------------------------------------------------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8 第四章 采购清单、技术要求 -------------------------------- 19 第五章 评分办法 ------------------------------------------ 19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 28 第七章 附件 ---------------------------------------------- 32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fcggzy.my.gov.cn/)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涪城区纪委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相关规定,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物业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绵涪政采竞磋(2017)12 号 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方式

 登录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fcggzy.my.gov.cn/),点击首页“会员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1 月 16 日 13:30-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16 日 14: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开标地点: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高平路 2 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地点见四楼 LED 显示屏。联系电话:0816-8116208

 七、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涪城区纪委 联 系 人:魏赵津 联系电话:15983689899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 2 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621000 交易受理股(网上注册、网上报名、保证金退还):

 0816-8116208

 交易组织股(组织项目开标;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

  0816-8116263

 交易财务股(采购文件编制、制作和发放付款通知书):

  0816-8116178

  交易监督股(审核标书、开标现场监督、接收招标项目情况反映和质疑、合同审核及备案):

  0816-8116036

 网上注册、文件下载、保证金交纳咨询(技术支持):0816-2220450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 投 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21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21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3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 √ )

 4 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分法(

 )性价比法(

 )

 8 投标保证金 ① 金额:

 4 40 000 元 (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②交款方式:登录“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fcggzy.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

 ③交款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 12:0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④必须以公司注册时登记银行账号转账,其他缴纳方式视为无效。(注:不接受现金、支票、结算卡等缴纳方式)

 ⑤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网站可打印“保证金网上缴纳成功回执单”。

 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提供“保证金网上缴纳成功回执单”。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交易财务股

  联系电话:

 0816-8116178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交易组织股

 联系电话:

 0816-8116263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交易组织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交易组织股。

 联系电话:0816-8116263。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 2 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交易监督股。

 联系电话:0816-8116036。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 2 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621000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交易财务股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交易组织股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交易监督股负责答复。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人:交易监督股。

 联系电话:0816-8116036。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 2 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62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涪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6-2263495。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 13-4 号(涪城区财政局八楼采管股)。

 邮编:621000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及注意事项

 1.参加竞磋者资格 ( 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参加竞磋费用 无论竞磋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竞磋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磋有关的全部费用。

 3.知识产权 3.1 竞磋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

 纷,由竞磋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2 采购人拥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

 3.3 如采用竞磋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竞磋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竞磋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1. 竞磋人应仔细阅读竞磋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磋文件的要求提供竞磋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2. 竞磋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或改写。

 二、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1.竞磋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1.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1.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时必须携带参加磋商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1.4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1.5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6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

 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和评定结果。

 2.设备技术及商务文件:

 2.1 竞标函(格式见附件); 2.2 报价表; 2.3 主要服务方案/技术指标等情况说明(采购需求响应表); 2.4 如有以下文件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2.4.1 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 2.4.2 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三、竞磋报价说明:

 1.除竞磋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竞磋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结算。

 3.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竞磋报价(竞磋最终价)为含税价(包括服务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是指服务完成后开发票的价格。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资格证明文件、设备技术及商务文件需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其中:①资质证明文件(1 份);②设备技术及商务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标书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封面、响应文件封面均须注明竞磋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

 4.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胶装成册。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5.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6.采购中心有权拒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竞磋人应在竞磋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送达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的投标概不接受。

 2.竞磋人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必须在竞磋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中心;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四)竞磋程序

 1、磋商、评审工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由磋商小组自行确定磋商小组组长。

 3、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磋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磋供应商是否具备竞磋资格。

 3.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开展竞磋:

 4.1 竞磋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依据竞磋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竞磋。在竞磋中,竞磋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4.2 竞磋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磋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磋的供应商。

 5、推荐成交供应商 5.1 竞磋小组在竞磋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竞磋的供应商就最终确认的技术、商务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5.2 竞磋小组按照竞磋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承诺进行评审。

 5.3 竞磋小组在完成评审工作后,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竞磋小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五)竞磋及确定成交的原则

 1、对所有参加竞磋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竞磋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以竞磋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方案(包括采取先进的工艺措施保证产品质量、提前交货期、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等),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

 3、竞磋的主要内容:

 3.1 价格。

 3.2 所报项目服务的质量、整体设想和规划,所提供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配置。

 3.3 所报服务/货物对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偏离及其影响。

 3.4 对谈判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3.5 交货期和供货能力。

 3.6 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有需要)。

 3.7 易耗品、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售后服务承诺。

 3.8 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及环保等)。

 3.9 服务承接单位的合同执行能力,业绩和信誉度。

 4、供应商家数计算:

 在招标文件中,未指明品牌型号的货物,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在所有的未指明品牌型号货物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5、供应商的报价应在最高控制价以内,对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报价,将予以拒绝。

 6、竞磋人的竞磋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磋最终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竞磋小组应当要求该竞磋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的报价不是低于成本。竞磋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竞磋小组认定该竞磋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参加竞磋作无效处理。

 7、竞磋过程中,在产品参数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8、竞磋小组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9、采购人从竞磋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竞磋澄清、废标及无效投标条款

 1、采购中心不向落选的竞磋人退还竞磋文件。

 2、为了有助于竞磋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中心有权向竞磋人质疑并请竞磋人澄清其竞磋内容,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磋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磋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磋的供应商。

 4、废除竞磋条件:

 4.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 2 家; 4.2 竞磋人的报价(竞磋最终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价款的; 4.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无效竞磋:

 5.1 按照规定应缴未缴保证金的;

 5.2 不具备竞磋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磋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竞磋纪律和注意事项

 1、竞磋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竞磋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竞磋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竞磋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竞磋的资格。

 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竞磋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竞磋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供货时间、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

 1.供货时间: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要求。

 (九)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和方法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待合同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一)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竞磋文件(含竞磋补充文件)、成交人的竞磋文件(含澄清文件)及竞磋记录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货物的数量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具体份数可

 自行确定,区采购中心收取两份)送采购中心财务科室审查监章备案。

 三、合同执行:

 1.供需双方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书面告知需方和区采购中心,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3.如需变更合同竞磋物,供需双方及采购中心须协商之后再定。

 4.无特殊原因供方拒不履行合同,采购中心可单方面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

 (十二)质疑与投诉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投标人为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则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4.承诺函;(参见附件格式 3,实质性要求)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说明: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加盖单位行政鲜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 采购清单、技术要求 采

 购

 人:涪城区纪委

 采购项目:物业服务 总控制价:21 万元/年 参数要求:

 一、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服务地点位于红星街 95 号,占地面积约 1000 ㎡,建筑面积 1000 余㎡(含 2 栋 2 层办公楼)。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或保安资质,具有物业服务经营范围。服务期限暂定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延续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本次报价为一年报价。

 总体要求:投标人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长短期培训计划,有行之有效的训练考核机制,使物业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逐年提高,杜绝人员到位后无人管理、无人监管现象。投标人给予从业人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从业人员按配置按 3 保安、1 保洁作为基础设置,人员年龄要求在 25 岁至 50 岁之间,品貌端正,初中以上学历,统一着装,用工前与投标方签订保密协议投标人具有协助单位绿化、水电、日常维护等事务的能力。

 保安工作要求:24 小时执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指挥车辆停放工作。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单位安排其他事项。

 保洁工作要求:落实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消毒、除“四害”工作。协助单位安排其他事项。

 第五章 评分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 中小企业优惠:

 详见第六章 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1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3.4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5 在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6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7 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及时组织 2 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3.7.1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3.7.2 评分分值汇总错误的; 3.7.3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7.4 客观评分不符合评分标准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重新出具评审报告,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结果,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物业管理整体方案、供应商财务状况和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20 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为(基准价/投标报价)*20。

 2 物业管理整体方案 从业人员配置 2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从业人员配置合理等综合评审。优等级的得 20 分,良好等级的得 15 分,中等等级的得 10分,差等级的得 5 分。(所配置从业人员派遣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份、所取得的资质和工作经历等作为评分项目,并承诺所派遣人员原则上不更换,因特殊原因更换需与投标文件中各项条件等同)

 1 优等级不并列,其余可并列; 2.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整 体 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 20 分 1.对项目特点理解把握准确,能提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管理理念,最高得 5 分,较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2.总体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最高得 5 分,较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3.有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项目入驻承接查验方案,得5 分,较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4.方案中有保密内容和应急预案得 5 分。

 1.最高级不并列,其余可并列; 2.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 10 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管理模式、工作计划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优等次 10 分,良等次 7 分,一般等次 4 分。(所派遣项目管理人员资质作为评分重点)

 1 优等级不并列,其余可并列; 2.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专项服务方案评审 25 分 1.值守巡逻方案:根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岗位职责的明确性、安保用具提供的完善性进行综合评价,优 8 分,良 5 分,一般 3 分。

 2.保洁服务方案:根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岗位职责的明确性,进行综合评价,优 8 分,良 5 分,一般 3 分。

 3.辅助设施设备方案:根据物业管理工作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辅助用品,对其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优 5 分、良 3 分、一般 1 分。

 4.辅助方案:提供绿化、水电、日常维护预案,对其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优 4 分,良 2 分,一般 1 分。

 1 优等级不并列,其余可并列; 2.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 供应商财务状况 3 分 综合比较投标人近年(2015 年~至今)财务状况、纳税、社保等情况,在 0-3 分内给分,可并列;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4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 5 、终止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可以为两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终止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6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磋商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6.2.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

 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6%、2%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

 说明: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货物制造企业为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样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参考样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合同包 品目号 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产品)名称 数量 服务商(制造商)全称 投标报价(元)

 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7=栏目 6×6%(小、微企业);栏目 7=栏目 6×2%(联合体)。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七章

 附件

  一、 竞磋文件格 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格式 1 竞标函(参考样表)

 致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绵涪政采竞磋(201 )

 号)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1)竞磋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2)设备技术及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 同时,签字人兹宣布承诺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提供的服务/货物,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竞磋人已详细阅读全部竞磋文件(含竞磋补充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

 (3)竞磋人严格按照竞磋文件的规定报价(以竞磋后最终价为准),如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将全面履行合同。

 (4)若在履约期内撤回报价,其保证金将被采购中心没收。

 (5)竞磋人同意提供采购中心可能要求的与其竞磋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竞磋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如下: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 2

 授权委托书(参考样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自然人投标则为投标人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特别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 3

 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 4

 竞磋报价表格式(参考样表)

 序号 服务内容/货物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备注 1

 2

 3

 „

  总

 价(万元)

  注:

 1. 投标人须按“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 “竞磋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 此为参考样本,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 5 主要服务方案/ / 技术指标等情况说明(参考样片)

 由投标人自行说明(应特别说明服务方案/技术指标有无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参考样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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