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安全巡检规定(例文)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宾馆安全巡检规定 为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宾馆的正常运营,使宾馆时刻处于安全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1、 安全巡检的目的是为了做好宾馆的“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防患于未然。
2、 设置兼职安全巡检员,安检员由厨师长、领班、夜班服务员担任。
3、 安检的主要工作内容:至少每两小时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并在交接本上做好巡检记录。
4、 巡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规定程序通知部门经理、工程保卫部。(异常情况包括:异常的味道、声音,可疑的人、物、事等)
5、 安检员有义务指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有权对出现安全隐患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对较严重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一般性问题要限期整改,如果在要求期限未能完成,安检员可将情况直接向部门经理汇报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 接受检查的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安检,积极配合安检员的工作,对安检员不支持不配合的,追究部门领导的管理责任。
7、 由安检员和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安全工作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以往的工作,督促各班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定期评选安全工作先进班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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