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介绍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具。公司的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使用。

 二、因出差、对外联系工作等公事需开具介绍信、证明信和发文需加盖公章的,应填写用印审批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三、介绍信应填写所去单位全称及具体内容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使用公司印章必须登记事由、日期、用印单位和批准人。

 五、凡公司与外单位签约的合同协议需加盖公司合同章的,必须将合同书及协议书交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再按用印程序办理。公司领导不在场又急需办理的,也应由办公室主任与公司领导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用印。

 六、xxxx 有限公司行政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xxxx 有限公司党委章须经公司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八、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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