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9-10,转发省安全生产文件

发布时间:2020-10-05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天五建通(2009)10 号 各项目部: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09]59 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省建设厅将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文件全文转发,望各项目部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结合该文件内容,公司对各项目部要求如下:

 一、及时督促、配合业主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做到合法施工;对确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应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工作并报公司备案; 二、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不得无证上岗;对未取得相关上岗证书的人员应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处联系,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证书; 三、项目部应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整改期限要求彻底整改,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漏报; 四、项目部应在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单内选择各专项分包单位,并将合同送公司评审,及时与分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不得违法分包。

 五、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专项方案的各项措施,经公司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下道工序施工; 六、项目部应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现场演练,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七、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项目部应将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进行识别和公示,对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各项目部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三项行动”推进的进度,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做好各阶段检查重点的准备工作,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及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陕建发[2009]59 号文件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设公司 二 00 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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