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7 17 年区政协关爱基金 资助 工作
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17 年区政协关爱基金资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0 日
- 2 - 201 17 7 年区政协关爱基金 资助 工作方案
为切实开展扶智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协关爱基金的作用,积极助推我区慈善事业发展,根据《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和区政协 2017 年工作安排,经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制定 2017 年区政协关爱基金资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及金额 (一)资助对象
2017 年永川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本科)、按捐助人意愿资助的学生、部分需继续资助的永川籍困难家庭大学生。
(二)资助名额
共计 100 名。
(三)资助金额
定向资助原则上尊重捐赠人意愿;其余特别困难的资助5000 元(10 人左右),比较困难的资助 4000 元(30 人左右),困难的资助 3000 元;继续资助(10 人左右)的 3000 元,预计动用关爱基金 35 万元左右。
二、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1. 自愿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必备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录取信息资料,认真填写《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申请表》,并完善申请表相关手续; 2. 2017 年参加全国高考并已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永
川籍困难家庭大学生(本科,资助人有资助意愿的除外)。军校生、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定点培养类不予资助;国防生、公职人员子女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 学习成绩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习惯; 4. 申请人 2017 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资助。
三、推荐方式及资助名额划分 2017 年区政协关爱基金资助对象的推荐工作主要以镇街推荐为主,委员实名推荐、定向资助、继续资助及其他推荐为辅。
(一)推荐方式
1. 区政协委员实名推荐; 2. 各镇街推荐; 3. 定向资助、继续资助、新闻媒体及社会爱心团体推荐。
(二)资助名额划分
1. 镇街推荐 83 名(参照镇街人口数分配:7 万以上 5 名;5-7 万,4 名;5 万以下,3 名); 镇
街 名额 合计 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朱沱镇(4 个镇街)
5 名 20 名 大安街道、陈食街道、何埂镇、来苏镇、三教镇、仙龙镇(6 个镇街)
4 名 24 名 卫星湖街道、板桥镇、临江镇、双石镇、金龙镇、红炉镇、茶山竹海街道、宝峰镇、五间镇、松溉镇、永荣镇、吉安镇、青峰镇(13 个镇街)
3 名 39 名
- 4 - 2. 委员个人推荐的资助对象需由户籍所在镇街统一公示后上报,占镇街资助名额; 3. 定向资助、继续资助、媒体及社会爱心团体等推荐名额17 名。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工作策划布置阶段(7 月 3 日—7 月 15 日)
1. 初拟工作方案,调研走访 2-3 个镇街,广泛征求意见; 2. 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审议工作方案; 3. 召开区政协关爱基金资助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困难大学生申报推荐工作,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全体政协委员, 《永川区“政协 关 爱 基 金 ” 申 请 表 》 上 挂 区 政 协 门 户 网 站(http://qzx.cqyc.gov.cn/)供下载。
(二)收集资料初审阶段(7 月 15 日—8 月 7 日)
1. 各镇街组织专人对所有申报推荐资助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填写调查表(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将推荐名单于 8月 5 日前予以公示,并设立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电话:49802998)和镇街两级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 8 月 10 日前,各镇街向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上报本镇街推荐资助对象统计表、申请人相关材料及入户调查表,同时报送统计表电子档至 QQ:1610647560,联系人:许秀德,办公室电话:49802998,手机:13709410862; 3. 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定向资助、继续资
助、新闻媒体及社会爱心团体等方面推荐的资助对象的审核和走访调查工作。
(三)走访抽查复审阶段(8 月中旬)
审查原则:不重复资助、特殊困难优先、同等条件下分数优先等原则。
1. 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对各镇街上报推荐的资助对象进行复审,并及时与民政、总工会、妇联、团区委、卫计委、慈善总会等助学单位协调联系,避免重复资助(8 月 10日)。
2. 对复审后初定的资助对象,按不低于 20%的比例组织人力进行抽查走访核实,对镇街推荐上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名额,扣减直至取消(8 月 10 日—15 日)。
3. 区政协各专委会抽查工作责任范围:
提联委:大安街道、金龙镇、三教镇、中山路街道; 经济委:卫星湖街道、双石镇、临江镇、板桥镇; 农业农村委:红炉镇、茶山竹海街道、永荣镇、青峰镇;
城环委:胜利路街道、吉安镇、仙龙镇、何埂镇; 教文卫体委:南大街街道、宝峰镇、来苏镇、五间镇; 社法委:陈食街道、朱沱镇、松溉镇。
抽查工作可与各镇街入户调查相结合。
4. 汇总调查情况,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及金额交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研究确定(8 月 16 日)。
五、继续资助相关工作
- 6 - (一)继续资助 初步名单 的 确定
1.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根据 2014 -2016 年区政协资助情况,在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或资助单位(资助人)有资助协议(资助意愿)的贫困学生中确定。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于 7 月 30 日前通报相关镇街。
2.被确定为继续资助的学生,须认真填写《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申请表》,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完善相关手续,并向区政协关爱基金提交上一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单。
3. 继续资助申请的截止时间 7 月 30 日。
(二)继续资助的审核 走访
继续资助的贫困学生纳入镇街的走访核实,不占用镇街名额。镇街走访核实后对不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可以另行推荐资助对象,并由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会同镇街走访确定。
六、助学款发放(8 月中下旬)
(一)发放时间
8 月 18 日 (二)
发放形式
区政协集中举行助学款发放仪式,同时表彰 2017 年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附件:1.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申请表
2.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入户调查表 3.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继续资助申请表
4. 2017 年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申请资助对象统计表
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0 日
- 8 - 附件 1 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照片 联系电话
高中毕业学
校
班主任 姓名及
电
话
家庭详细住
址
高考成绩 总分:
各科成绩:
录取院校及专业
抚养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与申请人关
系
职
业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与申请人关
系
职
业
联系电话
抚养人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抚养人
家庭经济情况、生 活来源及困难原因
审查意见 推荐人
意见
村、居委会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调查核实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人 关爱基金管委会
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填表说明:1.申请人随表附贴照片一张、高考成绩单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推荐人(单位)栏由镇街、区政协委员或其他等推荐人(单位)签名(盖章)。
3.本表一式两份,区慈善总会、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各存一份。
- 10 - 附件 2 2017 7 年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入户调查表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家庭经济
现状
家庭住房
情况
家用电器
使用情况
邻居反映
情况
其他情况
入户调查人员:
入户调查时间:2017 年
月
日
附件 3 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 继续资助 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照片 就读
学校
联系
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辅导员联系电话
学年各科成绩
曾获助学资助情况
抚养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与申请人关
系
职
业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与申请人关
系
职
业
联系电话
抚养人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抚养人
家庭经济情况、生 活来源及困难原因
12 审查意见 村、居委会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调查核实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人 关爱基金管委会
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填表说明:
1.申请人随表附贴照片一张、学年各科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随表附学习生活情况汇报一份(500-800 字); 3.本表一式两份,区慈善总会、区政协关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各存一份。
附件 4 2017 7 年永川区“政协关爱基金”申请资助对象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
高 考成绩
录取
院校
录取
专业
贫困原因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推荐人或单位
初审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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