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政承诺书-科级干部
发布时间:2020-07-07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县教育局干部廉政承诺书
承 诺 人:
职
务: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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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内 容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人结合工作实际,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主动承担廉政责任;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及县委各项规定,模范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5.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规则办事、坚决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 6.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工作中要有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7.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县上规定的相关《问责追责》实施办法和细则,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8.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不超过规定范围、标准、要求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 9.科级干部要认真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住房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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