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感悟三篇
发布时间:2022-06-11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2022年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感悟三篇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下面蒲公英文摘网小编整理了2022年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感悟三篇,欢迎查阅。
2022年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感悟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通过学习,我有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条例》的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条总则是对信访工作的一个定义和地位,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牢记“三到位,一处理”,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条例》的第三条就是对我们能倾听群众呼声和关心群众疾苦的很好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这条使信访人节约成本,提升了效率,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合理诉求都应该认真受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接访和定期下访能够加深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宣讲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这启示我们在开展信访件调查的时候,除了要告知信访人他们拥有的权利外,也需要告知他们第十九条里需要承担的义务,这样更有利于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条例》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做深做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有效破解信访难题。
2022年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感悟2
时隔17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再次修订出台了新的《信访工作条例》,这是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贯彻好、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健全机制、解决难题、规范治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评理、有地方解难,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条例》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过去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也在逐步显现,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越是这种情况,越需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在前期对旗、乡镇、村三级矛盾调处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信访工作第一责任,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深入排查矛盾,分级解决问题。注重发挥基层矛盾调处中心作用,落实“首访负责制”,建立各类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问题台账,明确化解措施、化解时限以及化解责任人,切实把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化解信访积案上下功夫。信访积案成因复杂,持续时间长,群众关注度较高,极易引发其他关联性问题。解决积案问题,说到底就是“新官理旧事”,紧盯影响全旗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对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分类制订稳控化解方案,逐案落实旗、乡包案领导责任,明确化解标准和化解时限。通过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实际诉求,引导群众打开心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政策服务等方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实现息诉罢访。
三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在规范信访秩序上下功夫。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推动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同时,常态化开展“三访”“三问”,一方面加强群众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信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法定的渠道中进行。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开展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做到接待来访群众有“温度”,把握群众信访诉求有“准度”,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有“速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让群众在每一个信访问题的办理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土左旗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精神,站稳群众立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诉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2年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感悟3
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5月17日省纪委监委在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培训中,也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下面我浅谈下我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几点学习感受:
一是《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条例》第五条第(五)款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源这是减少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未能在基层处理好的“小事”,容易引发信访问题。我们要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反映问题,随时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
二是《条例》中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提到了“三到位一处理”,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我们要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工作中要规范办理流程,注重时效,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是我们要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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