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0-11-07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督查明细表
一、
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
制定的实施方案(文件名称、时间)
印发的文件(文件名称、时间)
召开的会议(会议名称、时间)
开展的自查、督查
二、已公布的涉企收费清单情况
项目数量(个)
是否涵盖在本地区所有收费项目
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
公示格式是否统一规范
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
(注:请将上述收费目录清单明细随表一并上报。)
三、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及清单制定情况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级,不含地市级及以下)
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数量
其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其中:已经与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公开的
其中: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
是否出台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方案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数量
对短期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是否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并对外公布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放开市场竞争,服务费用是否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四、落实国家出台 的惠企减负措施情况
政策措施
是否落实
(是/ / 否)
涉及企业数量(家)
预计减轻企业负担(元)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
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出口检验检疫费用减免措施
取消或停征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2项收费
对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复垦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7项收费
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政府性基金
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1月1日至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
企业,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 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综合考虑确定。
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地方出台的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措施
政策措施
实施时间
涉及企业数量(家)
预计减轻企业负担(元)
(注: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情况
是否建立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
加强收费检查和反垄断执法情况
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情况
七、整治涉企收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是否建立企业举报、查处、督办机制
接到企业投诉案件数量
其中:已查处的案件数量
其中:已曝光的案件数量
其中: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
其中: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数量
依托审计工作查出的案件数量(及金额)
其中:已查处的案件数量
其中: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
其中: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数量
八、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名称
涉及部门数
是否有专门处室从事减负工作
是否有专人从事减负工作
是否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地方法规
名称
是否公布企业负担举报电话、邮箱
具体是:
是否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
目前督办件的数量
是否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主要内容
是否开展企业负担调查工作
调查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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