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冶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条 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第二条 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第三条 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 500 个/m2。
第四条 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 24 小时有效。
第五条 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第六条 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备用。
第七条 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浸泡深度在 1/2~2/3 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第八条 特殊感染、乙肝 HBsAg(+)患者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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