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10-05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出重要批示,“我们国家的保护地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要应保尽保”。这将在自然保护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构建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 为什么要改革?
自然保护地是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和海域。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是国家实施保护战略的基础,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近几十年来,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目前我市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X个,其中国家级X个,省级X个,市级X个,县级X个,总面积X平方公里,保护地保护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X%。其中各级自然保护区X个,各级风景名胜区X个,各级森林公园X个,国家湿地公园XX个、国家地质公园X个。无论从保护地的保护层级还是保护面积来看,我市是名副其实的自然保护地大市。
长期以来,自然保护地管理上交叉重叠、政策标准不一,重复建设、重复检查、重复执法,甚至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争权、争利、推责”的现象。“九龙治水、七虎镇山”,其结果是,各类自然保护地长期分属不同部门,保护对象、目标和规范体系多样,形成了“山一块、水一块、林一块、草一块”的地域分割局面,同一块保护地“山头林立、名目繁多”,功能定位不清,尚未形成合理完整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既存在区域重叠,又出现保护空缺,距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目标差距还很大,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二、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把具有国家代表性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实行严格保护,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通过改革,一方面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整合当前各类自然保护地,严格保护好;
另一方面把保护地之外的林地、湿地等林业资源依法依规利用好,并指导好林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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