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主任视察市法院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人大常委会主任在视察市法院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对法院的工作,我在市委和政府工作时就一直比较关注。到人大工作后,工作联系更紧了,关注程度也更高了。今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视察了市人民法院工作,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履行职责,也是对是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法院的工作、形象、效果和队伍等一直高度关注、高度重视,我们高度关注,不仅仅是因为今天看了现场,听了汇报,更重要的是此前郭主任带领法工委对法院系统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同时,通过几次人事任免、日常工作汇报、各种文件、法院信息、法院简报等的报送,我们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有了更准确的把握。所以,今天我们在座的组成人员的发言很有针对性,很有建设性。特别是我们的郝委员对法院的认识、评价和态度,很有水平和见地。刚才,各位主任和部分委员结合视察情况,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讲得非常好。下面,我在几位主任和各位委员讲的基础上,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
充分肯定法院工作一直很出色,特别是以廖院长为首的新一届法院领导班子履职八个月以来尤为出色,有新气象、新思路、新举措、
新作为、新形象和新影响。做到了“在系统内有地位,在地方上有影响,在群众中有形象”。在系统内有地位这不是吹出来的,有全国的办案能手,这是非常难得的,在省里面也获得了全省“审判管理年”活动先进法院,在州里更是连续三年获得“全州模范法院”,做到了在系统内有地位;在地方上有影响主要是因为法院自身的努力和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要表现在“三违”的治理、重点项目的推动、创新社会管理、和谐社会构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工作,做到了地方上有影响,群众中有形象。法院新班子从 xxxx 年 xx 月 xx 日正式履职的八个月以来,一是政治方向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法律的手段为“xx 明珠、锦绣 xx”的建设保驾护航。二是人大意识强烈。市人民法院自觉增强人大意识,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推动了审判事业及其它各项工作的发展。三是精神状态良好。法院系统班子凝聚力强,队伍战斗力强,干警精神面貌好。四是工作思路清晰。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坚持“科学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文化活院、和谐兴院”五大工作方针;重点解决“为谁掌权、怎样用权,为谁司法、怎样司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三大根本问题;实现“理念科学、裁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管理规范”五大工作目标,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建设“xx 明珠、锦绣 xx”作出了新的更大贡献。五是履职效果明显。
在立案、审判、调解、执行、能到执法、信访化解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六是内部管理规范。法院系统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狠抓制度落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的规范化、管事的精细化和管案的绩效化目标。
二、认清形势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院工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如何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大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我们要认清当前法院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有效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业绩。
第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新期盼。人民群众对司法职能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当前,司法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寻求社会正义、解决社会纷争的基本途径,司法的作用和地位也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也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不仅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还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法官公正、清廉,还期待法官和蔼、亲民;不仅要求案件要有高质量,而且还在关注高效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已成为法院必须正视的问题。
第二,党委对法院工作有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
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委要求人民法院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体现了党的领导的要求;人民利益至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宪法法律至上,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在司法效果上,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司法与服务党的事业、维护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而不是片面地搞法律至上主义。深刻领会并在法院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是坚持人民司法的正确方向、开辟司法工作新局面、发展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司法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强大动力。
第三,司法体制改革有新调整。一是诉讼费改革,经费保障模式面临新变化。从 xxxx 年 x 月 x 日开始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导致诉讼费收入的大幅度降低,给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内部管理面临新调整,人民陪审员制度广泛应用、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和书记员实行单列管理等都要求法院的内部管理作出新调整。
第四,法官业务学习面临新挑战。截至 xxxx 年 x 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 xxx 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等七个法律部门;国务院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 xxx 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xxxx 余件;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xxx 余件;国务院部门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共制定规章 x 万余件。我国正处于立法的高峰期,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狠抓理论学习,是摆在每一位法官面前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三、殷切期望
一是要永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法院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严守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切实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贯彻落实好“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在人民法院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要永远坚持公平正义的底线。刚郝委员说生意人要称旺秤,法官要称平秤,讲得非常形象。我觉得我们每位法官不仅要公平这杆秤扛在肩上,更要放在心中。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守好这一条底线,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最迫切的要求。要守好公平正义这一底线,确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切实树立起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改进司法作风,用好自由裁量权,完善
监督机制。
三是要永远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法院是由人民代表产生,代表人民司法,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首先要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更要密切与群众联系,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管理和建设。还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
四是要永远坚持能动司法的理念。能动司法是司法理念的创新,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和谐社会、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提倡的能动司法,即是综合“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体现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的一种全新的司法模式,它是司法能动主义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结合,吸纳了以现实生活和人民需要为中心的实质正义的合理内核,同时对程序正义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的法律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在具体实践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利用巡回法庭深入乡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坚持改革创新,探索社会合力解决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能动司法的空间。
五是要永远坚持廉洁司法的意识。廉洁对法官不仅是义务,更是一种智慧,指引着法官如何处事、如何律己、如何自清。一个人工作出点差错可以纠正,能力差点可以通过学习提高、通过后天弥补,但如果廉政建设上出了问题,那将后患无穷、遗恨终生。作为一名法官,
一定要把廉洁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努力做到“三要”:一要慎微。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二要慎交。交友、交心、不交财,亲贤者,远小人,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前来“拉拉扯扯”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净化“社交圈”;三要慎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原则,不为利诱,讲政治、讲正气、讲廉耻,勤于学习,甘于寂寞,乐于奉献。“良田千顷,日食三升;广厦千间,夜卧八尺”。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把金钱、名利看得淡一些,从容一些,宁静一些,切不可把自己陷进金钱、名利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六是要永远坚持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要以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创业干事氛围。要充分运用先进的文化力量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
四、坚决支持
人大常委会是法院的坚强后盾,我们要坚决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第一,从思想上坚决支持。我们将高度重视法院工作,把法院作
为我们的监督对象,更作为我们的工作对象。
第二,支持法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是增强人民法院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人民法院圆满完成审判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对法院拟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人大都能及时处理,并通过任前考试、考核等程序,帮助法院严格把好人事任免关。推动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要让我们法院队伍出干部,并让我们的干部走上去、走出去;推动法院年轻干警脱颖而出;支持法官与对方政府横向交流;支持争取干警的职级待遇解决。
第三,支持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近年来,尽管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非常重视,但受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市法院在经费保障方面还存在较多困难,物质装备和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滞后。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十分关心和关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给予帮助和呼吁,支持法院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
第四,支持法院依法化解涉诉信访。当前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重访、缠访、越级访现象时有发生。在党委、人大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帮助一些当事人解决了低保、医疗、生产生活和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一些多次进京赴省上访的案件得到解决。
第五,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保证人民法院严肃执法的重要前提。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受到各种压力和干扰的现象时有发生。而通过人大监督的方式,可以帮助法院排除干扰,督促有关机关或个人履行法律义务。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的方式,出面为法院协调
一批案件,有力地支持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有效监督
一是明确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重点。重点对法院执行、队伍建设等关键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切实增强对法院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加强人事任免的监督。坚持好任职公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任前调查、任前考法、任职报告、任后监督”的人事任免机制,切实增强法院被任命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公正司法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方式,强化对法院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精选议题、专题调查、会议审议、跟踪问效、再行审议”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议质量;进一步完善对审议意见的连续监督、跟踪监督机制,促进审议意见有效落实,督促法院及时纠正问题、改进工作。
四是加强信访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机制,人大常委会信访科办及有关工作机构加强与法院及有关科室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统计,强化对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督促法院工作人员公正司法。
五是加强法院执法监督员的监督。强化对执法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增强执法监督员对法院监督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执法监督员与法院的联系沟通,为执法监督员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及时给法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造便利条件。
六是加强对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的监督。要求法院把办理人大机关和领导批件,处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来信,作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对人大代表反映个案的批示、议案、来信逐一登记,列入督办事项,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在办理人大代表交办案件及其他事项的过程中,严格确立“实事求是”、“依法公正与及时高效”的原则,让人大领导和代表满意。
六、希望配合
第一,希望及时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待,虚心听取,在每次人代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期间,应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整理,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二,希望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对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使人大常委会可以从不同层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依法监督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批评,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三,希望主动接受人大评议、检查和视察。基层人民法庭虚心接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活动,改进人民法庭的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检查、视察。坚持诚恳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检查,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虚心接受,慎重对待,及时改进。
第四,希望认真负责地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对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以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从宏观上监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重要人事安排及拟提任免干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以便于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情况,强化监督和考核。对违法违纪人员追究情况做到按期如实报告
第五,希望认真报送制定的规定、决定等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依法制定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法院的规定,本级人大要进行详细、认真地审查,符合规定的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干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对那些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的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决定撤销。
第六,希望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在此《决定》中提出了必须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利,做到诚恳礼貌,热情周到,实事求是,优质高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人大代表的来信,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民法院要选配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审判业务水平、具有综合协调能力、严谨细致工作作风的人员从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具体措施,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最后我把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勉:“我们之所以要励行法治,不是因为它完美无缺,而是因为它作
为基础手段的必不可少;不是因为它具有绝对的价值,而是因为它具有强大的比较优势;不仅仅是因为它符合世界潮流,而且因为它是人类关于治理和善治的理性选择。”最后,祝愿 xx 人民法院一年一个新进步;祝愿 xx 的天空法治的理念越来越深入,法治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法治的效果越来越明显!
政府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预警单
各村、驻地各单位 当前,随着镇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为赶工期,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现象,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近期天干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高火险天气持续时间长;我镇又属山区镇,地形复杂、地势险要,一旦发生森林大火,扑救异常困难,扑救安全风险极高。
为了做好森林防火,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 xxx 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请各村、驻地各单位 一是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火源管理,严厉打击野外用火和毁林开荒,对在林区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2.在敏感地段要重点防控,设立防火检查站,严禁火种入山入林,严防死守,对进山人员重点监护,防止意外失火;3.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杜绝因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玩火而引起的火灾。4.清理林下可燃物。各村、驻地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道路两旁、林区林下干草、枯叶等可燃物进行清理,杜绝森林火险发生。
二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村、驻地各单位疫情期间要督促辖域内内各经营单位组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督范围,落实属地监督责仼,依据“谁申请、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因把关不严、检查不细致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值班、畅通信
息: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村、驻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各类信息畅通,把好归口管理关,不得瞒报、迟报、乱报,否则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x xxx 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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