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供应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室各班次人员各负其责,严格遵守消毒供应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供应室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无菌观念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熟悉各种物品、器械性能、消毒方法、洗涤操作技术和流程。
第三条 消毒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第四条 各项技术操作有严格程序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 无菌物品的存放按《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执行,满足临床科室对无菌物品的需要。
第六条 物品分类、洗涤、包装、灭菌、存放、发放等符合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 各种仪器设备专人保管,设定操作流程。第八条 专人负责定期监测消毒质量,并随时抽查。
第九条 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由各物品使用科室做好需用计划,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自还。
第十条 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第十一条 各种用过物品,由各科室先行初步清洗消毒后方可收回消毒供应中心,传染患者用物,应严格消毒后单独送交消毒供应中心。
第十二条 建立库房财产登记本,物品发放、领取、使用等有严格的手续,消毒供应中心有统一的账目,各科室有分户账,定期清点。
第十三条 与各相关部门及科室搞好协作,定期到物品使用科室
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 保持消毒供应中心环境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 回收的医疗废弃物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