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事项受理、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学校信访事项受理、登记程序

 学校信访事项受理、登记程序 第一条 为方便投诉者,信访工作人员负责热线电话及信访事项的日常接收、接待、登记、转办、回复及信访资料的存档等工作。信访工作人员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涉及本校监管职权范围内的建议、举报和投诉等信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群众来访,必要时请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接待工作。

 第二条 信访事项的受理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登记:

 (一)上级部门批转的信访件,单独登记办理;

 (二)学校领导批转的信访件,单独登记办理;

 (三)一般信函和其他书面信访材料,由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拆阅、登记办理;

 (四)对来本办上访的人员,要求其填写《信访举报信息登记表》(附件 1),记录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人不愿意留下姓名或联系方式的,可不予勉强;

 (五)对电话上访的,接听人员应问明情况,认真填写《信访举报信息电话记录表》(附件 2),必要时可以录音。

 (六)对不属本办监管职权范围的来访和来电举报,应向举报人作耐心解释,请其向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反映。

  附件 1:

 信访举报信息登记表 编号:

 姓名

 署名/匿名

  单位或地址

  职业或职务

  联系电话

  来访时间

  信访类型

 其它

  反映情况:

  接待人

  接待地点

  附件 2:

 信访举报信息电话记录表 编号:

 姓名

 署名/匿名

  单位或地址

  职业或职务

  电话

  来电时间

  信访类型

 其它

  反映情况:

  记录人

  记录地点

  学校信访事项受理、登记程序 第一条 为方便投诉者,信访工作人员负责热线电话及信访事项的日常接收、接待、登记、转办、回复及信访资料的存档等工作。信访工作人员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涉及本校监管职权范围内的建议、举报和投诉等信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群众来访,必要时请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接待工作。

 第二条 信访事项的受理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登记:

 (一)上级部门批转的信访件,单独登记办理;

 (二)学校领导批转的信访件,单独登记办理;

 (三)一般信函和其他书面信访材料,由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拆阅、登记办理;

 (四)对来本办上访的人员,要求其填写《信访举报信息登记表》(附件 1),记录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人不愿意留下姓名或联系方式的,可不予勉强;

 (五)对电话上访的,接听人员应问明情况,认真填写《信访举报信息电话记录表》(附件 2),必要时可以录音。

 (六)对不属本办监管职权范围的来访和来电举报,应向举报人作耐心解释,请其向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反映。

  附件 1:

 信访举报信息登记表 编号:

 姓名

  署名/匿名

  单位或地址

 职业或职务

  联系电话

  来访时间

  信访类型

  其它

  反映情况:

  接待人

 接待地点

  附件 2:

 信访举报信息电话记录表 编号:

 姓名

  署名/匿名

  单位或地址

  职业或职务

 电话

  来电时间

  信访类型

  其它

  反映情况:

  记录人

 记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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