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4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基层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报告一根据省、市工作安排,6 月 14 日-23 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民政科负责同志,先后到幺铺镇、宋旗镇、西航办事处,对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镇一办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各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地小屯南山进行实地考察。所到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高度重视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开发区结合本区实际,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公安、国土、建设、民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职责, 并与各镇(办)、各成员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考核指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开管通[20xx]4 号)和(安开管通
[2010]xx 号)等文件,完善规范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幺铺段)坟墓治理工作,再次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
(二)做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再认识
认真落实和贯彻《xx 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xx]16 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区、镇(办)、村三级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倡导
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解除群众思想上的顾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全区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随着我区发展步伐的加快,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镇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 1000 座,涉及 300 余户农户,给我区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区自 2010 年以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沪昆沿线和火化区域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和治理公告,并下发治理通知。2011 年第一季度以来,利用 3.15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 800 余份,使殡葬改革及沪昆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三)匹配殡葬改革工作经费 xx 万元,其中 20xx 年 15万元;2010 年 2 万元,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2011 年也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待批转后实
施。
(四)殡葬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意识不断增强
1、积极推行火葬,不断提高火化率。根据 [20xx]4 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活动的改革宣传,向群众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2010 年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按照火化区域实行 100%火化,边远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截止今年 3月 31 日,共火化尸体 508 具,与同期相比火化率均提高 10%以上;城区内 100%实现规范治丧;完善殡葬救助政策,按照火化方案全面推进火化,实行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每具补助2000 元,截止 3 月 31 日共计补助 100 具,补助资金 20 万元。在此期间,我区在市民政事务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曾多次会同市稽查支队、市殡仪馆,各镇办深入到死者家中宣传、做好火化动员工作,成功杜绝了多起土葬事件的发生。
2、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杜绝乱埋乱葬行为。针对城区内丧葬用品经营混乱,交通主干道无证照经营坟石、墓碑的业主,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相关文件的要求,扎实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辖区内经营的丧葬用品,以及坟石、墓碑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共清理登记经营户8 户,停工取缔 2 户,规范完善了经营户 4 户,使辖区内丧
葬用品经营规范。在沿线周边村寨下发通知、公告进行宣传,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辖区内无墓碑、坟石、棺木等土葬用品加工销售点;完成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及 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格查处违法公墓 13 个,清理登记辖区内墓碑坟石、土葬用品加工点 5处,但尚未规范和取缔。通过殡葬稽查,严禁在公路两旁,库区周围,厂(场)及集镇周边葬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
3、整治治丧场所,实行规范治丧。在城区范围内及幺铺镇、宋旗镇的镇区范围内,通过城管大队加强占道治丧、利用公共场所治丧的管理,宣传指导群众到指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和指定的场所进行治丧活动。例如:城区内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 医院、街道、小巷(街)、居民区内不准治丧,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治丧行为。
4、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规范公墓经营行为。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安市民发[20xx]33 号)的通知,开发区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对碧天园公墓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协调周边用地纠纷问题,对张坪村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用地情况调查,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
5、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执行殡葬法规。开发区在人员少,机构不建全的情况下,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新组建了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了殡葬执法的工作职能,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6、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倡导文明“祭扫”。去年以来,每逢清明前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到镇、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清明“祭扫”工作的安全和有序。
(五)堵疏结合,积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建设
目前,开发区多数范围内均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范围,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问题上,存在着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只能在边远地区选址建设。目前,南山村和附近的小屯村合建农村村级公益性公墓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社会局支持村级公益性公墓的 3 万元资金已到位。通过努力,今年将需完成的 6 处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配合景观整治,积极开展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
开发区沪昆高速公路过境段全长 8 公里,涉及 13 个村。认真开展了公路两旁坟墓调查统计工作,共涉及坟墓 1020座;其中,石坟 741 座,土坟 279 座。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投入前期经费50 万元,对旧坟采取绿化遮掩,新坟采取取缔迁移,活人墓坚决撤销取缔的办法,确保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有效治理
(七)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殡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每具补助 2000 元的丧葬费用,截止 3 月 31 日共计补助 100 具,补助资金 20 万元。少数民族、困难户、低保户人员死亡的,只要落实殡葬措施的,视其情况再次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帮助他们解决相应的困难和问题,自实行此政策以来共补助贫困群众 9 人次共 6.43 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开发区殡葬改革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开发区自成立以来没有单设殡葬管理改革办公室,没有执法权,分属于开发区执法大队,但到目前为止,未履行执法义务。
(二)镇(办)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殡葬改革没有真正推开。由于村级性公益性公墓的各种服务设施建设未尚完善,不少地方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有的在荒山林地、有的占用耕地、自留地擅自建坟筑墓,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
(三)治丧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也不能就地方便群众进行治丧活动。由于开发区辖区内无治丧场所,边远厂区(011 厂矿)及部分农村离现有的治丧场所较远,不
能方便群众就地治丧。
(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由于在公墓选址的问题上,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加之村级缺乏前期经费投入,政府投入的经费又跟不上,没有适应当地群众收入水平的公益性墓地,且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很高,低收入群众难以承受;因此,照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埋乱葬行为。再加之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区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 1000 座,涉及 300 余户农户,给我镇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五)村级公益性公墓没有指导性的收费意见,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方案。
(六)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工作需加大力度。由于需要经费投入较大,民政部门只能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以及控制杜绝新坟的出现,绿化遮掩景观整治的问题必须由政府牵头才能完成。
报告二 xx 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东靠永昌县,南邻民乐县,西与甘州区接壤,北毗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全县总面积 5402 平方公里,辖 6 镇 2 乡,总人口 21.4 万,全县年人口死亡率 5.42‰。近年来,xx 县以殡葬综合改革为统领和抓手,通过健全领导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舆论宣传,
凝聚各方合力,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文明祭祀风尚蔚然成风。
强化领导,凝聚合力,创优殡葬改革工作环境。县委、县政府把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xx 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试点任务、工作进度、部门职责,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县 8 个乡镇相应成立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均对 xx 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了指示,并多次深入我县进行检查、指导,就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第 31 蹲点调研组在 xx 蹲点调研期间,两次对我县的殡葬综合改革情况和殡葬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县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性研究谋划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宣传引领,转变观念,创优殡葬改革舆论环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转变千百年来的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必须立足于思想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层层动员部署。
自殡葬改革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乡镇多次召开相关动员会、推进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强化部门联动。由统战部、文明办、民政局等单位先后组织从事殡葬服务行业人员和殡仪服务单位,召开了两次专门的殡葬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引导他们从传统的殡葬思维中“走出来”,成为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新网络等平台,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发放倡议书、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在重点祭祀日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殡葬改革。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全县 1xx 个基层红白理事会在办理婚丧事务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将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评选范围。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宣传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典型案例来引领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以此提高党员干部对移风易俗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进而推动全县殡葬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创优殡葬改革服务环境。殡葬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健全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是头等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发展,xx 县不断
完善殡葬基础设施,规范殡仪服务,创新工作思路,创优殡葬改革服务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将殡葬改革列为重点事项,积极谋划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累计投资约 7500 万元,建成占地面积 90 万平方米,可安葬 80 年的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并且完善了道路、绿化、殡仪馆、吊唁大厅等配套设施,全县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群众的殡葬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同时,创新工作思路,根据xx 县人口分布和城区规划,逐步优化和完善殡葬服务准入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向市场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式有序参与殡葬中介服务。目前有 3 家民营企业参与了全县的殡葬服务,既有效解决了在城区乱搭灵棚扰乱公共秩序的问题,又保护了城区环境;既提升了全县殡葬服务能力,又极大方便了群众。
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创优殡葬改革法治环境。新时期殡葬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环境。为此,建立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从完善政策体系入手,制定出台了《xx 县龙首山公墓及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xx 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xx 县关于开展城区主要道路焚烧纸钱抛洒祭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x 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成立了 xx 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xx 县殡葬服务中心 2 个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在坚持依法殡葬、依法管理服务的基础上,
厘清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了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的局面已形成,全县殡葬管理效能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殡葬监管,整治乱埋乱葬。按照遏制增量,逐步消减存量的原则,印发了《xx 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私建墓地乱埋乱葬的通告》《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沿六区坟头墓地专项整治的通告》《xx 县坟头墓地集中整治补助标准的通知》,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拓宽信息渠道,坚决遏制 “三沿六区”新建坟墓增量。
鼓励群众自愿通过降低坟头高度或不留坟头、立碑平卧方式就地平整坟头、矮化墓碑(坟头、墓碑地面高度不超过0.4 米),对平整坟头和搬迁墓穴分类进行了补助。自愿将墓穴迁往乡镇划定的集中安葬区或县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均免除公墓墓地费。党员干部带头,深化移风易俗。联合县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民政等 5 部门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深化移风易俗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自觉抵制各种丧葬陋俗,做殡葬改革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加强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各种不良治丧行为;
对丧事活动中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带头文明治丧,推行丧事简办;带头弘扬孝老敬老风尚,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将丧事活动由原来的 5 天改为 3 天。全县党员、干部亲属逝
世后,严格执行丧事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将办理丧事时间、安葬地点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其他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的亲属逝世后严格做到在公墓内或集中安葬区内进行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并提倡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少占或不占地的生态节地葬法;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遗体安葬方式;严禁骨灰装棺土葬、严禁滥占耕地、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丧葬行为。
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防止殡葬服务过程中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价格虚高和选择性殡葬服务乱收费、捆绑消费问题的发生,县民政局会同物价部门经过多次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 xx 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实行严格的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并由物价局、工商质监局、民政局进行动态监管,避免了相关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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