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xx 乡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为进一步了解村情民意,畅通信访渠道,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切实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原则

  1.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负责人,要亲自接访、下访,并组织和带动班子其它成员积极开展接访、下访。在接访、下访中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敢于面对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接访、下访中,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本村、本单位信访问题,同时要对跨村、跨部门信访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3.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诉求合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依法按政策及时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说服

 教育和劝解疏导工作。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4.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并重原则。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就地顺畅反映诉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在当地及时解决到位。要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进行信访活动。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无理闹访、缠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以及挑头煽动和组织聚众上访的重点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理。

 二、建立规范有效地接访、下访工作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1)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 坚持定期接到群众来访,定期批阅群众来信。乡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要利用一个工作日,主要接待各村、各单位难以解决的非正常访。集访、重复访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其他乡领导干部也要每周至少安排一个工作日接访,重点协调解决处理自己分管功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各村各单位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问题,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接访,每周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值班接访。及时处理各村各单位疑难信访问题。

 (2)规范领导干部接访程序 领导干部接访要采取现场接访、多名领导共同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形式。接访前要从方便群众出发,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访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领导接待工作坚持逐级有序接访的原则。凡是上一级领导接访的一般应有下一级的处理意见,确保信访过程组织得力,程序规范。

 (3)确保领导干部接访接访取得实效 乡领导干部参加接待前必须充分掌握政策,吃透访情,有的放矢。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定案解决;对需要例行一定程序才能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要统筹协调做好安排,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的要明确责任时限,限期解决。对因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讲清政策,表明立场,充分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好稳控责任。

  2.建立领导干部长期下访制度

  (1)提高认识,自觉做好下访工作

  开展经常性下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干部下访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

 素,要深入群众与群众,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特大事件不出县”的目标。

 (2)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下访活动

 广大干部要坚持开展长期下访、定期下访和特殊时期集中下访等多种下访等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下访活动与领导干部包片抓点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各村、各驻乡单位要把下访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深入基层,掌握民情,及时化解处理下访排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要定期回访。乡领导要全面了解各自包村的基本情况,对下访中发现的重点疑难问题,要及时帮助村干部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全年下访时间不少于 90 天。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和“汇集研判,任务交办,协调各方,奖惩督办”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1)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建立排查化解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做到急事即报、特事快报,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完善定期会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对疑难信访事项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化解处理意见,逐一妥善处理,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乡党委、乡政府。

 乡综治维稳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例会。对各村、各单位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收集,分析研判,落实领导包案制。

 三、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方式方法

  (一)公示。乡党政领导接访群众公示形式由乡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二)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定点接访是指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的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指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三)包案。对群众反映那个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

 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是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引导干部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基层,乡党委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纪委要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解决信访事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信访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xx 乡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根据市、县两级信访工作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一律由党政领导按照分工和职责,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问题的“四定三包”责任制,限期解决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包案领导要对案件的调查、谈话、处理、结案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一抓到底。

 四、领导包案由我院信访办公室根据矛盾排查情况和领导分工以及分管情况进行安排。

 五、凡确定由领导包案负责处理的案件,包案领导及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要在接到包案通知后,要亲自听取案件汇报、将所包案件发生的原因及近况尽快了解,研究处理办法,以便尽快的处理案件。

 六、党政一把手对副职处理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要及

 时督促和检查,保证在限期内高标准、高质量结案。

 七、各包案领导要及时督促分管单位按照对口办理原则,认真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保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当地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权益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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