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若尔盖县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9208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招标编号:
若财采 [2018 8] ]3 173 号
若尔盖县 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判 文 文 件 件
若尔盖县 政府采购 中心 二〇一八 年 八月 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若尔盖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 若尔盖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若尔盖县 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若财采 [ 2018 8 ]3 173 号
二、招标项目:
若尔盖县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环境 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三、资金来源:
若财预 [2018 81 ]1 号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
若尔盖县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最高限价 65 万元。(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独立完成水质全分析 109 项的检测分析能力。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本次招标报名为网上报名,谈判文件自 8 2018 年 年 8 8 月 月 4 24 日至 8 2018 年 年 8 8 月 月 28日 日 8 18 时 时 0 00 分在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 )下载,谈判文件按包下载,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下载谈判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谈判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登陆阿坝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涉及网络问题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
0837-644705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 2018 年 年 9 9 月 月 3 3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6 246 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若尔盖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 1 8784351639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若尔盖县 政府采购 中心
地
址:
若尔盖县商业街
7 7 号
邮
编:624500
联系电话:0837-2297733 传
真:0837-2297733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投标人须知
竞
争
性
谈
判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若尔盖县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若财采【2018】173 号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 1-3 家 4 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 7 日内实施;
实施地点:若尔盖县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30 天 6 谈判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18:00 时。
(3)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备案的电子网银账户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以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
出的投标记录表记录的投标保证金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5)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6)本次投标保证金仅对本次投标有效,如出现二次招标等情形,投标人需退还本次保证金后重新缴纳。
(7)我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
(8)投标保证金按包缴纳。
保证金联系电话:0837-6332586
保证金联系人:陈先生 8 谈判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电子文档副本(光盘)1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注:为减少投标单位成本,逐步向电子投标和电子评标过渡,过渡期间取消投标文件的副本。
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的文本和表格部分采用 Microsoft Word 或 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证明、证件、证书及投标函采用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可不包含小签和页码,排序应尽量与纸质文件一致,可采用多个文件夹编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递交,并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标签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内容缺失或无法读
取时,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
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
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三、节能产品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近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列入最近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三、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11 谈判文件澄清及询问 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2 履约保证金 收款人:采购人
金额:履约保证金收取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3 供应商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各个程序环节负有全面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依据本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质疑书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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