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困难及对策建议探讨
发布时间:2020-09-06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基层妇联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 的困难及对策建议探讨 为实现“十三五”规划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是首要任务。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这种方式能从根本上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和障碍,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
在中国快速的经济转型中,部分农村妇女仍在农村从事手工农业生产,由于农业生产存在着的一定风险性,导致她们成为农村社会中较为贫困的群体。然而,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更多的是一种中性的扶贫政策,未考虑到贫困妇女面临的现实困境与脱贫所需,这就为基层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提供了契机。基层妇联组织是与农村贫困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组织,在服务妇女、帮助妇女、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妇联组织参与农村贫困妇女精准扶贫工作,关系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基层妇联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妇联组织参与扶贫的专业水平较低 精准扶贫与之前的扶贫工作有着一定的差异,从单纯的“输血式” 扶贫转向了“造血式”扶贫,着重强调贫困主体脱贫的自我能动性。与传统的扶贫模式相比,精准扶贫更加强调扶贫工作执行的精细化以及管理方式的精准化。要想真正实现贫困妇女精准脱贫,就需要基层妇联组织摸清贫困地区实情,通过发展产业来实现摆脱贫困。然而,在调研中一些基层妇联组织反映,虽然深知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特点,但由于缺乏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使工作开展较为困难。例如,培训作为一种提高贫困妇女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基层妇联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中,由于缺少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使得培训质量相对较低,进而培训效果甚微。
(二)妇联组织缺少参与扶贫政策制定的渠道 在当前由政府主导的精准扶贫模式下,基层妇联组织经常扮演着参与者而非主体者的角色。这体现了妇联组织在参与扶贫政策制定过程中的 “缺位”现象。妇联与共青团、工会
等群团组织一样,虽然从事所在领域的各项研究,但在宏观性与权威性方面与政府本身出台的政策相比,则存在着一定差距,这就使得基层妇联组织在扶贫工作中发挥的效用大打折扣。正是缺少参与扶贫政策设计、制定的机会,使得妇联组织在开展扶贫工作时容易对政策的定位产生偏差。
(三)贫困地区基础条件阻碍扶贫工作进程
在基层妇联组织的开展的贫困妇女精准脱贫工作中,发展特色农业与手工业是一大重点。然而,在实际调研中显示,一些已找准发展门路,并着手进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贫困妇女,又因为受到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影响,销售渠道仍以周边村落为主,销售市场无法拓宽。对于一些农产品与手工艺品有优势的贫困地区而言,受市场经济因素影响,一旦生产过剩,消费者需求市场与产品供给之间就会出现不平衡,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衡,造成经济成本亏损。若因公共基础设施匮乏,以及扶贫的信息化技术资源不足,就会导致贫困户很难享受到“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捷性与高效率,给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
二、基层妇联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扶贫政策中性化,缺乏精准性
在我国现有的扶贫政策中,对于不同性别的扶贫措施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这在之前“输血式”的扶贫方法中并没有显示出明显的问题,但在如今“造血式”的精准扶贫过程中,就显示出了缺乏精准性的弊端。其原因一方面是,缺乏对贫困女性群体实际情况的考虑,以及如何通过制定相应的扶贫配套措施,来挖掘贫困妇女的潜在优势。另一方面是缺乏对基层妇联组织独特优势的正确认识,未认识到基层妇联组织在帮助贫困妇女脱贫方面的天然优势,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基层妇联组织参与扶贫的积极作用,导致无法全面激发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
(二)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弱化扶贫能力 基层妇联组织参与贫困妇女精准扶贫的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财政供给。因此,基层妇联组织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与政府财政资金供给的多少息息相关。那么,相对贫困地区的妇女精准扶贫工作就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虽然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了各地政府的极大的重视,但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依然存在总量上积累不足,增量上升幅不高的情况。并且,多数政府在既有的财政预算体系中,会更愿意倾向于经济领域,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摆在工作首位,就会降低对妇联组织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会适当降低对其工作的资金支持。在缺乏财力的环境下,导致基层妇联组织参与热情
不高、参与后劲不足,扶贫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妇联优势难以发挥。
三、基层妇联组织助力精准扶贫的具体方法 (一)实施妇女小额信贷政策,为贫困妇女提供资金支持 持 妇女小额信贷是一种目标与传统银行为宗旨区别较大的金融制度,在特定的制度和条件下,直接向贫困妇女提供生产性经营贷款及综合技术服务的一种特殊信贷方式。“小额、短期、有偿、持续、储蓄和公开”是小额信贷的基本要素和主要特征。2009 年,全国妇联与国家财政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关注的主要人群就是深度贫困的农村妇女和下岗失业的贫困妇女。
在中国农村男性剩余劳动力大批转移到城市务工的大背景下,农村留守妇女便成了主要劳动力。目前,在中国农村,大多数妇女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行业,这些行业投资期长、见效慢、利润低,正是小额信贷的低利息减轻了她们的还款压力,为她们的脱贫之路提供了资金支持。
对于基层妇联组织来说,要保证小额信贷更好地服务当地的贫困妇女,关键就是要维持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性,保证利息收入能基本补偿经营费用。这就要求基层妇联组织在发放贷款时对信贷用户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根据农户自身的条件和市场需要选择项目,确定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预期收益。项目启动后应进行追踪调查,以便更好地为贫困妇女户服务 。
(二)开展“ 两癌” 免费检查,解决贫困妇女因病致贫的困扰 由于受重男轻女和男尊女卑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女性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较低。大多数妇女既参加工作又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身心压力较大,容易忽略自身健康。近几年来,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的发病率不断上升,且有年轻化趋势。据世界卫生组织(WTO)公布资料显示,中国女性中 40%患有不同程度的生殖道感染等妇科疾病。相对而言,农村妇女的健康意识较弱、医疗条件较差,成为“两癌”的主要发病群体。
自 2009 年以来,全国妇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实施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已累计为接近 5 千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免费检查,为广大农村妇女带来了健康福音。我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相对
于近 2 亿农村适龄妇女来讲,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妇女的需求和期望。
基层妇联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适龄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力度,扩大对贫困患病妇女的救助范围,推动妇女“两癌”检查常态化;配齐检查车辆,将妇女“两癌”检查延伸到边远地区和山区;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医院和社区、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强其能力建设;积极为患病妇女争取财政部设立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努力减少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机率。
(三)创造就业机会,引导贫困妇女实现个人价值 在中国传统社会封建思想的影响下,妇女成为了一种服务于男性的“天然属性”,使妇女丧失了表现自己能力与才干的机遇,不能发挥出原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为“半边天”的作用。尽管现在社会上很多女性都走上了社会,有了职业发展道路,但中国在城镇化进程中,衍生出大批贫困农村留守妇女、进城务工妇女、失地失业妇女,这些妇女自身有一定的手艺,但缺乏就业的机会。
这就要求妇联组织通过构建精准扶贫思路,为贫困妇女实现精准扶贫。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对女性平等就业给予支
持,规避对女性歧视、排斥等社会现象的发生,尽快制定专门的女性就业法,并通过立法手段来追究相应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真正保护女性平等的就业权。另一方面,要针对性的创造就业岗位,并结合当地资产优势,创造例如手工编织业、包装加工业、食品加工业、家政服务业等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妇女综合素质 农村妇女综合素质较低,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基层妇联组织要始终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妇女的文化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妇女掌握精准脱贫本领。
1.构 构 建妇女教育培训体系 根据农村贫困妇女群体的需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开展多形式、多类型、多途径、多层次的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构建纵横交错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在培训对象上,明确重点人群,面向致贫原因不同妇女群众,分层次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在培训内容上,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知识、文明礼仪、家庭美德、职业技能等培训为重点,开展继续教育,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2. 提升妇女的文明程度
积极配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立足农村妇女这一主阵地,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引导农村女性在反躬自省、修身自律过程中,让先进道德理念内植于心、外化于行。通过上级妇联组织成立讲师团,基层妇联组织主动对接、引导,将“女性道德讲堂”深入到基层,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妇女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
3. 提高妇女职业素质 由基层妇联组织负责组织、对接,劳动部门负责安排培训老师,上级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共同组织农村贫困妇女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以家政服务、来料加工等作为推动再就业工作的切入点,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妇女实现上岗和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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