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国旗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升降国旗制度 一、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观念,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每周一早晨以及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大型集体活动必须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每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必须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二、除寒暑假、双休日及恶劣天气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在升降国旗时,凡是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应行队礼,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三、每次举行升旗仪式,必须按出旗、升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的程序进行。旗手、护旗手由各班推选产生,学校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国旗任务。国旗下讲话稿可指定先进教师或在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以及各班轮流撰写,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时代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性。稿件须提前交大队辅导员审阅,并与升旗仪式记录一同作为德育的重要资料规范存档。

 四、尊敬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相关热词搜索:升降 国旗 制度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