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6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粮食局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七次全会和中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完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细化具体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十七次全会决定为主线,以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为根本,扎实开展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努力实现实现局机关、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的贫困村(社区)结亲结对帮扶全覆盖,确保全县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不掉一人,通过 3
年的努力,让我局联系的**乡**村(***户贫困户)、廖家沟村和盘龙村 3 个贫困村、,园田社区的***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越温脱贫目标。切实推动我县“三年脱贫、两年巩固、一年致富”目标。确保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扶贫、帮扶到户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精
准确定帮扶对象,以贫困户为单元,结亲结对帮扶到村(社区)、
到户、到人,对每个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开展结亲结对帮扶,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物资和技术等,确保被帮扶对象不脱贫、不脱钩、不走人,确保“真扶贫”。
(二)坚持“一统筹”、“两不漏”、“三保障”原则。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扶贫;
坚持不漏 1 人、不漏 1 户的原则(参与结对帮扶人员不漏 1 人、贫困户结对帮扶不漏 1 户);
坚持贫困户结对帮扶人员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三大保障体系。
(三)坚持属地帮扶原则。局机关组织力量在各驻乡镇(社区)单位人员在工作地落实结对帮扶。
(四)坚持统一领导、整合资源原则。由局长陈杰牵头,分管副局长胡明煦统筹协调落实社区和城镇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及贫困村和农村贫困户的帮扶工作由县扶贫移民办牵头,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
把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与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和“走基层”、“三联五帮”、“双联”、定点扶贫等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确保帮扶实效。
(五)坚持发展原则。
坚持扶志扶根扶本,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定发展定力,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致富项目、发展增收产业、寻找增收门路、提升增收能力,通过发展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四、帮扶内容
(一)改善生存条件。参与结亲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扶贫规划,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出行、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
(二)发展增收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助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努力探索构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三)增强致富本领。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和转移输出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成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将帮扶对象纳入各项惠民政策保障范围,促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四)提高幸福指数。坚持物的扶贫与人的扶贫有机结合,
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与开展“洁净水”行动、依法治
村、文明创建、文化进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幸福美丽新
村建设。
把改善贫困村贫困户人居环境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起
来,实现贫困地区“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神气”,不断提
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
五、帮扶方式
(一)参与帮扶人员。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和局属国人粮食企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结对帮扶对象。**乡**村、蒋家院村、盘龙村和园田社区贫困户,唐文同志委派到盘龙村任第一书记,其他结对帮扶对象见附表。
(三)结对帮扶时间。20**年至 20**年,一定三年不变,
对象不脱贫、结亲不脱钩、帮扶不走人(具体扶持分年度实施)。
六、具体要求
(一)帮扶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扶贫攻
坚规划任务落实,总结汇报统筹实施精准扶贫的做法和成效,推进扶贫开发机制体制创新情况,向局党委及时报告扶贫开发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二)认真填写核实该户建档立卡资料,做到对象精准,识别程序是否公开、规范。
(三)帮扶责任人要进村入户,制定切实有效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因户制宜达到一定帮扶效果。
(四)做好政策宣传。发放扶贫手册、连心卡,内容填写要否规范、对偶知晓扶贫政策、认识帮扶干部。
(五)到户产业实施按“一户一策、因户施策”制定并发展增收产业项目,资金直补到户。
(六)帮扶人员每年到村到户时间不低于 15 天。
(六)民生保障做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教育、医疗、住房得到保障。
七、严格督查考核
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制度。同时每年进行一次结亲结对帮扶考评,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开展结亲结对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帮扶干部给予重用。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