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会议上讲话x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在妇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妇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妇女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广大妇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各级妇联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基层妇女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创造、奋斗、团结、梦想”的伟大民族精神,挖掘各民族文化的时代价值,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汲取更多文化养分。要教育引导各族妇女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要在各级妇联组织中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近代以来各族人民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共同牺牲、共同奋斗的光辉历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浴血奋战,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艰辛历程;大力宣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实现各民族团结奋斗梦、繁荣发展梦。引导各族妇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二、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
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网上舆论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利用新闻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快网络评论体系和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同家园。
各级妇联要充分运用所属网络、移动互联网平台,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地区、县市女声平台开设反映妇女参与民族团结成就专栏,宣传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先进妇女典型,促进各民族情感共融,凝聚妇女人心。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实施“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等项目,设立少数民族素质提质工程,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增加与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满足少数民族妇女需求的课程资源。
三、搭建促进各族妇女群众沟通的文化桥梁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妇女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相互尊重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支持移风易俗,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推进民族进步。
各级妇联要开展“巾帼心向党”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妇女的家国情怀、爱国热情、民族精神,激励全地区广大妇女群众自觉把党的命运、国家命运同妇女自身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坚定不移跟党走、奋力建功新时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利用“美丽女性·幸福家庭”双语图书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读书活动,搭建促进各族妇女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
四、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联系基层广泛的优势,多渠道打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实践教育活动平台,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联谊活动,增进各民族间情感交流。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妇联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结合重大民族节庆活动,运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成立日等重大纪念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风俗,凝聚社会价值共识。
各级妇联组织要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改革一线、发展前沿,进行面对面交流,以座谈会、学习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打造“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品牌,促进各族妇女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五、加快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各级妇联要紧紧围绕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
署,通过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和渠道,推动扶贫方式转变,造血与输血相结合、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级妇联要推进妇联系统援疆工作,开展妇联系统“送温暖、三下乡”活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贡献巾帼力量。各级妇联要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助力贫困妇女增收致富。大力推动“春蕾计划”“两癌救助”“爱心一元捐”“国奶扶贫”“母亲微笑行动”等公益项目,在公益资金分配等方面向少数民族倾斜。妇联组织要深化对口支援帮扶、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合作,打造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工程,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
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选拔培育,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作用。各级妇联要抓好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培树,加大对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定期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将企业、学校等场所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要针对妇女等群体的共性和个性,打造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充分尊重和体现妇女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的重要条件之一,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少数民族倾斜,同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七、加强保障措施
各级妇联要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妇女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妇女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妇联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规划,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与各级宣传、统战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落实。各级妇联要建立与民委、工会、共青团的会商机制,研究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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