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10-06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 ICS 33.160.01 CCS A90

  DB34/T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工程监理服务规范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for video image information system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送审稿)

 ××××-××-××实施 ××××-××-××发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远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维源。

 DB34/T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一般要求,并规定了实施阶段、试运行与初验阶段、检验与验收阶段监理服务主要内容和监理文档要求。

 本文件适应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实施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503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503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单位

  construction unit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和监理服务的发包单位。

 3.2 监理单位

  surveilance unit 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能力,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组织。

 3.3 承建单位

  contractor 具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相关资质的组织。

 4

 一般要求 4.1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应包括实施阶段、试运行与初验阶段、验收阶段等环节。

 4.2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各环节应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

 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开展工作。

 4.3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并将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监理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4

 对涉密项目或建设单位提出保密要求的项目,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4.5

 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开展之前应制定监理规划,编制监理细则;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见附录A中的表A.1)。

 5

 实施阶段 5.1

 质量控制 5.1.1

 施工准备阶段 5.1.1.1 工程实施前,应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安全作业、质量保障、成品保护等相关文件。

 5.1.1.2 工程实施前,应核查有无设计变更,并对变更引起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变化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就设计变更内容达成一致(工程变更单见资料性附录A.11)。

 5.1.1.3

 工程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对承建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5.1.1.4

 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对承建单位合同中各阶段实施计划、系统设备接口、设备器材保修、维修、保养等相关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应满足 GB/T50326的相关要求。

 5.1.1.5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5.1.1.6

 监理单位应检查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5.1.1.7

 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建单位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符合 GB50720的要求。

 5.1.1.8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中安全用电,用电措施应符合 GB50194的要求。

 5.1.1.9

 监理单位应检查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会审会签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

 5.1.1.10

 承建单位应在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前通知监理单位,并附上报验设备器材清单,标明设备器材产地、生产厂家、设备出厂序列号、型号、规格、数量等。

 5.1.1.11

 监理人员应对承建单位提供的设备器材进行核检,核检工作应在施工现场进行。。

 5.1.1.12

 设备器材信息核检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设备器材应具有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文件; ——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应具备认证文件; ——设备器材包装、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配件、质量保证书、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合格的质检报告,进口产品还应提供产地证明、商检证明和安装使用维护中文说明书齐全,设备器材的外包装信息与设备器材信息应一致,并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保管。进场安装的缆线、配线

  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材质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本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检查缆线和配线设备外观应无缺损,并封存相关缆线、器件样品。

 5.1.1.13

 核检合格后应在承建单位的“设备器材进场报验单”上签字认可,必要时应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在核验过程中发现其产品不符合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所签署的合同要求,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没有验收签认的设备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1.1.14

 监理机构宜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建单位报验的重要设备器材进行见证取样,并

 填报《见证记录》(见附录A中的表A.2)。

 5.1.1.15

 应根据工程系统设计方案与实施过程的实际差异变化,监督承建单位及时编制设计草图,为竣工图设计做相应准备。

 5.1.1.16

 以上施工准备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签发承建单位的“施工申请表”。

 5.1.2

 工程施工阶段 5.1.2.1

 前端设备应重点检查:

 ——摄像机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监控视场和本工程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摄像机安装位置光照环境对图像质量效果的影响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摄像机安装防护器材和连接的传输线是否增加防护措施; ——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音频)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摄像机灵敏度应与环境照度相适应,监视和记录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安装效果宜与环境相协调; ——检查前端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和设备编号及设备统计列表是否与设计相一致; ——室外安装的摄像机连接电缆采取的防雷措施; ——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云台/支架,并于现场环境向协调; ——摄像机应有稳定牢固的支架:摄像机应设置在监视目标区域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设置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同时保证摄像机的视野范围满足监视的要求; ——室外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

 5.1.2.2

 传输系统应重点检查:

 ——线缆敷设除应符合 GB50348的要求外,电缆桥架安装及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 GB50303的要求。

 ——线缆材料应与设计文件要求相符,其安装应符合 GB50312的要求。

 ——在线缆穿管前,检查管内无杂物和积水;管口有保护措施;检查线缆穿管后,对线缆尚未进入接线盒(箱)的管口检查是否密封。

 ——承建单位24h前向监理单位报送明确施工内容及周期的隐蔽工程施工计划,并对重要的管线和器材的隐蔽施工现场全程旁站,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自检报告予以签认。

 ——室内、外墙上安装路由及吊装设备的高度、位置、紧固、防雷、防雨、防暴、防爆、防腐、布线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架空杆架设、室内缆线的管、槽、桥架等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

 ——管线通过绿化带、园区景观及其他特殊地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处理。

 ——管沟开挖和回填以及水泥管、塑料管、钢管等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样检查前端设备编号及设备名称等信息与施工图纸内容一致,编号字迹清晰和 不易脱落,其抽样率不低于20%。

 ——户外管线敷设工艺,包括防水、防潮、防高低温、防腐、防挤压、防破坏、易维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和规范。

 ——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时成直角敷设。

 ——室外线缆的敷设,应符合 GB50198的要求。

 ——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线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线缆穿管前应检查保护管是否畅通,管口应加护圈,防止穿管时损伤导线,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

  ——系统路由及网关设备的安全防护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抽样检查传输方式、传输线缆的选择应满足 GB50348的要求,其线缆编号应与设

 计。施工图编号一致,编号字迹清晰和不易脱落。抽样率不应低于10%且不应少于5条。

  ——依据 GB50303的要求,检查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导 管的施工及线缆敷设。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

  ——各类管道、线槽等口径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检查穿越机房内的各种液 体、气体管道防泄漏的安全性。

 5.1.2.3

 机房和监控中心应重点检查:

 ——监控中心应按照本工程设计方案并符合GB50348的要求;

 ——系统终端设备安装环境的通风、散热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系统操作管理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在全负荷试运行期间检查机房通风、温湿度与机房配置设备环境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是否具有监控室(含机房)防火、防虫鼠措施; ——机柜和控制台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并按照本工程设计要求保持与监视屏墙有效工作通道和距离; ——机房环境温湿度应满足 GB50174的要求;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应用密封材料填堵; ——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cm2。

 5.1.2.4

 供电与防雷接地应重点检查:

 ——供电安装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GB50343和 GB50348的要求; ——系统设备、缆线的防雷与接地安装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GB50348的要求; ——设备的供配电系统、备用电源系统切换的可靠性; ——蓄电池室的照明、防爆及通风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户外电子设备是否符合直击雷防护设计要求; ——系统前端及终端设备主要节点的接地应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监理抽检记录》 (见附录A中的表A.3)

 ——督促承建单位选择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对系统防雷能力进行检测,并审查检测报 告中提出的整改事项,直至检测合格; ——设备的接地安装应符合 GB50169的要求。

 5.1.2.5

 设备器材管线的隐蔽安装与安全紧固应重点检查:

 ——建筑装饰吊顶或墙体内隐蔽安装器材的规范性、有效性、可维护性及施工质量进行全检; ——机房及室内外其他部位配属的机柜、设备支撑架(杆)、操作台的规格及强度符合

 设计要求,与地面或墙体固定材料及紧固件和基础坑基安装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进行大型墙体设备安装和户外杆(架)安装及土夯基础回填时应实施旁站监理; ——设备材料安装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 GB50348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能防止因机械重心偏移不稳固、安装固定不牢固、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及显示设备爆裂现象。

 5.1.2.6 监理机构督促和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 预检复检制度、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 控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5.1.2.7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时做好工程的结算。对于确因客观原因发生以下变更的,报业主单位审批才能组织洽商:

 ——变更建设地点的;

 ——变更建设性质的; ——变更招标方案的; ——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技术方案等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0%的。

 5.1.3

 系统调试阶段 5.1.3.1

 系统调试应包括单体设备调试、系统功能调试、系统应用软件调试、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调试等。

 5.1.3.2

 项目监理单位检查系统调试大纲,经过会审核准后执行。

 5.1.3.3

 项目监理单位监督工程布线系统的调试方案与执行,包括导通性、屏蔽层的连通性、阻抗与衰减、抗干扰等电性能测试,检查调试检测记录。

 5.1.3.4

 设备安装后调试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 GB50348的要求。

 5.1.3.5

 各设备及管理系统软件应按照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对系统的初始化数据进行设置。

 5.1.3.6

 检查各设备及管理系统软件加电后按照产品本身技术参数设置与调整,实现各项功能,包括与关联系统的联动,使其达到最佳性能效果。

 5.1.3.7

 检查各传输管槽架和缆线标识与路由两端点接入设备或区域位置编号相一致,并绘制施工路由记录,为竣工图提供基础依据。

 5.2

 进度控制 5.2.1

 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工程实施计划并签署意见,应按照工程计划进度进行监理。发现重大偏离应通过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5.2.2

 监理单位应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申请表”进行审核,当具备实施条件时,总监

 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通知书》(参见附录A中的表A.4),并呈报建设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进入现场组织工程实施。

 5.2.3

 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符合开工和整改要求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通知书》(参见附录A中的表A.5)即可重新开工。

 5.2.4

 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一致性。

 5.2.5

 当工程进度发生重大偏离时,承建单位应填报“延期/调整申请表”,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在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确认的情况下,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其延期申请予以签认。

 5.2.6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进度控制措施,并提出合理预防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5.3

 投资控制 5.3.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依照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署的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验和付款申请。

 5.3.2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建单位提出的对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变更申请表”时,应对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变更的内容及范围、变更引起合同总价的增减和合同工期的延误等文件进行审查。

 5.3.3

 如发生索赔事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相关证据进行收集。

 5.3.4

 监理单位应依照合同约定对索赔申请方提交的“费用索赔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索赔费用。

 5.3.5

 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合同约定,结合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完成工程总量的实际情况,协助建设方对承建单位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和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核实。

 5.4

 合同管理 5.4.1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5.4.2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建单位对建设单位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系统设计方案、产品规格型号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终审,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5.5

 信息管理 5.5.1

 监理首次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代表会签。

 5.5.2

 监理例会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例会宜每周相对固定时间召开,并由监理单位组织和起草《监理工作会议纪要》(参见附录A中的表A.6)。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如下:

 ——各参会单位报告上次例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提出下一步的进度调整目标和保障措施; ——监理单位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和组织作业管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包括当相关专业协作方的内容和建设范围、工程进

 度等因素的变更造成对承建方工程进度影响时,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承建单位工程施工中需要解决的事项。

 5.5.3

 对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到货检验和安装、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监理单位宜采用电子数据表方式进行管理。

 5.5.4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简述事件经过、问题现象、处理结果、记录时间和相关人员信息。

 5.5.5

 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建设项目建档规范提供和编制各类工程文件(含管理文件及图纸)。

 5.5.6

 监理单位应妥善管理工程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监理通知单、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

 5.6 安全管理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应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查验承建单位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检查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安全防范用具、施工工具、装备配备情况,不允许携带不合格器具到施工现场作业。

 5.7

 协调 5.7.1

 召开监理首次会议,其会议主要内容应包括:

 ——明确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施工及管理计划安排; ——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和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及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和工程建设提出意见和要求; ——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工作例会的主要人员、地点、周期、时间、主要 议题及参会要求。

 5.7.2

 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的沟通、协调机制,应当包括责任人、联络与资讯传递渠道、专题会议及监理例会周期及要求。各种会议应做会议纪要,提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5.7.3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施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与建设单位商议,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5.7.4

 当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及其隐患时,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承建单位采取尽可能减小影响和损失的措施,并及时下达停工、暂停工通知书,填写《停/暂停工通知书》(参见附录A中的表A.7),同时呈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出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进行控制,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象,分析事故原因,并组织召开现场分析会,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相关单位共同讨论和分析,形成初步处理意

 见,并做会议纪要。

 5.7.5

 监理单位应根据事故分析的初步处理意见,监督承建单位进一步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签署监理意见,呈报建设单位。

 5.7.6

 监理单位应在重要工序实施前检查承建单位安全组织措施,包括建筑内外高空作业防护、用电安全、防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等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7.7

 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5.7.8

 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建设情况负责协调相关工序与工艺的安排。

 5.7.9

 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等达成一致意见。

 5.7.10 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6

 试运行与初验阶段 6.1

 质量控制 6.1.1

 试运行 6.1.1.1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或按照编制的培训计划和内容要求,完成对相关人的实际操作培训,并保证受训人能独立工作。

 6.1.1.2

 监理单位应在承建工程各项分部、分项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后,督导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组织的试运行工作。

 6.1.1.3

 监理单位应督导试运行的执行不低于连续30d。

 6.1.1.4

 监理单位形式检查工程项目试运行方案可操作性。

 6.1.1.5

 监理单位检查试运行期间承建单位应提供试运行日常操作和应急处理手册填写规范的运行记录。

 6.1.1.6

 监理单位应检查试运行工作和试运行报告,并符合以下内容:

 ——GB50348的要求;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署的工程项目合同要求; ——本工程设计要求。

 6.1.2

 初验 6.1.2.1

 督导建设单位组织对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验。

 6.1.2.1

 监理单位督导承建单位编写初验报告。报告基本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概述;对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安装设备数量、型号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等。

 6.1.2.1

 监理单位应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初验结果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

 6.2

 进度控制 6.2.1

 监理单位应根据系统安装调试后协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进入所建工程的系统试运行启动工作。

 6.2.2

 监理单位应在试运行结束后,审核承建单位初验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6.3

 投资控制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监督试运行与初验阶段的资金控制。

 6.4

 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监督试运行与初验阶段工作的实施。

 6.5

 信息管理 监理单位应对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及初验报告进行存档管理。

 6.6 安全管理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监督试运行与初验阶段安全工作的实施,应督促承建单位对系统的试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安全措施状态变化及安全事件,并进行适当的处置。

 6.7

 协调 监理单位应协调试运行与初验工作的开展,使其满足 GB50348的相关要求。

 7

 验收阶段 7.1

 质量控制 7.1.1

 随工验收及查验 7.1.1.1

 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细则对工程关键节点和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记录单》(参见附录A中的表A.8) 7.1.1.2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全部的隐蔽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本工程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对隐蔽验收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在承建单位提交的“隐蔽工程验收表”签署验收结果和意见。

 7.1.1.3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的紧急报警器进行可靠性旁站。

 7.1.1.4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的出入口控制与消防通道门的联动进行可靠性旁站。

 7.1.1.5

 监理单位应对视频监控与监视器图像显示联动、照明联动、入侵报警声光/地图显示联动的可靠性进行旁站。

 7.1.1.6

 监理单位应对承接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初验、终验)报审表的测试方案进行审核,并旁站监理。

 7.1.1.7

 监理单位应对系统自编软件与合同约定的功能和质量进行审查,应符合GB50339 的要求。

 7.1.1.8

 监理单位应检查工程系统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集成管理平台与合同约定的功能及设计要求相符合。

 7.1.1.9

 监理单位应检查各系统管理操作平台登陆与信息安全备份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7.1.1.10

 监理单位应对系统间的联动功能进行20%的抽样检查,对重要系统设备的联动宜逐一检查。

 7.1.1.11

 监理单位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合格项时,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参见附录A中的表A.9),向承建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承建单位整改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

 7.1.1.12

 系统分项工作量较大时,监理机构宜采用抽检方式进行,并填写《监理抽检记录》,抽检过程应有承建单位参加,宜有建设单位参与。

 7.1.2

 竣工检验与验收 7.1.2.1

 工程检验的质量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理单位监督工程系统试运行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系统检验; ——监理单位依据 GB50339的要求,旁站由法定检验机构实施的检验工作,还包括:系统功能及系统应用软件检测和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检测、接地系统、防雷系统的检测; ——监理单位督促系统检测不合格项进行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验,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 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报告。

 7.1.2.2

 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工作; ——监理单位应根据承建单位报送的“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 监理单位应拒绝签认; ——竣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系统或子系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限期整改,直到合格; ——监理单位应在完成监理委托工作任务后,填写《工程竣工移交书》(参见附录A中的表A.10) ——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监理总结、报告工程监理全部文档,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7.2

 进度控制 7.2.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对检测进度进行控制。

 7.2.2

 监理单位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7.2.3

 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验收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7.2.4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验收合格结果,协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启动工程项目决算及正式运行,开始保修期。

 7.3

 投资控制 7.3.1

 监理单位应按照本工程预算对检验阶段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7.3.2

 承建单位填报“付款申请表”,呈报项目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变更协议与工程量清单核准实际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报建设单位。

 7.3.3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填报竣工决算报表。

 7.3.4

 监理工程师协助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报表。

 7.3.5 工程决算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核对工程款;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落实设计变更签字; 7.3.6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决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决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7.4

 合同管理 7.4.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

 7.4.2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监督、协助验收工作的开展。

 7.5

 信息管理 7.5.1

 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对工程检测报告进行存档管理。

 7.5.2

 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后监督承建单位提供验收归档文件,该文件除包括 GB50348中要求的文件外,还应对下列资料分装成册呈报建设单位归档保管,资料包括:

 ——设计说明及图纸,包括系统结构图、各子系统原理图、施工平面图、主要设备安装大样图、主要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等; ——设备器材及软件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名称; ——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说明及日常简单维护说明; ——各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测试、验收报告和相关记录; ——系统运行记录。

 7.5.3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软件维护和操作手册、自编软件程序文件。

 7.5.4 监理单位宜检查承建单位软件编制及测试过程中的问题记录及其整改记录。

 7.6 安全管理 7.6.1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 监理单位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并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7.6.2对验收中提出需整改的问题, 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记录中签署意见。

 7.7

 协调 7.7.1

 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自编软件测试计划,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实施软件测试活动。

 7.7.2

 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提交的《报验申请表》审核后,应及时协调验收工作。

 7.7.3

 在验收前,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提交符合 GB50348要求的验收图纸、资料。

 7.7.4

 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8

 监理文档

  8.1

 范围与分类

 8.1.1

 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主要监理工作文档,并提交与之相关单位归档保管: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工作总结(专题总结、阶段总结、竣工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事故报告、竣工移交书等应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归档保管; ——监理月报应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归档保管; ——监理会议纪要应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归档保管; ——监理日志应由监理单位归档保管。

 8.1.2

 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监理工作记录:方案/计划报审表、监理备忘录、报验申请表、停/暂停工通知书、复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开工申请表、变更单、费用索赔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设备器材进场报验单、监理抽验记录、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工期延期申请表、旁站监理记录、隐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事故报告、竣工移交书等,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归档保管。

 8.2

 格式与数量 8.2.1

 监理文档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文件类别分册整理归档,并建立归档文件总目录、分册目录和归档说明。

 8.2.2

 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档案部门规定的要求,督导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汇编相关文档资料成册。

 8.2.3

 监理竣工归档文件一式两份,正本由监理单位存档,副本由建设单位存档。

 8.2.4

 监理期间的主要工作文档应装订成册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保留一套全程资料和文档。提交的主要文档应包括: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各类监理工作表(单)、会议纪要、各类检测和验收资料文件、与项目监理相关方往来的信函文件以及必要的监理过程管理文档。

 8.2.5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归档文件符合 GB/T50328 中关于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

 8.3

 保管要求 8.3.1

 监理资料的管理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资料员实施。

 8.3.2

 工程项目文书、资料归档整理规范应符合 GB/T50328的相关要求。

 8.3.3

 监理单位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与措施。

  附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监理服务用表

 A.1

 工程监理通知单见表 A.1

  表 A.1

 工程监理通知单见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致(承建单位):

  内容:

  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发送相关单位各一份,并注明发送各单位名称:

 A.2

 见证记录见表 A.2

 表 A.2

 见证记录

 监理项目文号:

 编号:

 工程名称:

 取样部位:

 样品名称:

  取样数量:

 取样地点:

  取样日期:

 见证记录:

 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

 取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A.3

 监理抽检记录见表 A.3

 表 A.3

 监理抽检记录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部位:

 检查数量:

 检查情况简述:

  检查结果:

  □ 不合格

  □合格

  处理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A.4

 开工通知书见表 A.4

 表 A.4

 开工通知书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致(承建单位):

 经审核,我方认为你方已经完成了工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满足了开工条件,同意你方于

 年

 月

 日

 时起开始进场实施。工程将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系统设计方案和实施组织方案执行。

 并做好以下工作: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A.5

 复工通知书见表 A.5

 表 A.5

 复工通知书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致(承建单位):

  由于你单位在 未满足工程建设及管理要求,经你单位整改调整达到复工要求,现通知你方必须于

 年

 月

 日

 时起,对本工程的实施复工,并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A.6

 监理工作会议纪要见表 A.6

 表 A.6

 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监理项目文号:

 会议主题: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

 时

 分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会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记录人:

  主要参会单位代表签字:

  抄送单位:

  第

 页/共

 页

  A.7

 停 停/ / 暂停工通知书见表 A.7

 表 A.7

 停/ / 暂停工通知书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致(承建单位):

  经查实,我方认为你方在过程实施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影响了工程正常实施及安全。因此,你单位务必于于

 年

 月

 日

 时起停止/暂停施工,其停止/暂停施工范围包括:

 并希望对所发生的问题,认真组织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附:停工缘由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A.8

 旁站记录单表见 A.8

 表 A.8

 旁站记录单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旁站监理部位或工序名称:

 旁站监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施工情况: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措施及意见:

  备注:

 承建单位及项目经理(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A.9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见 A.9

 表 A.9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不合格项发生部位与原因:

 致(承建单位):

 由于以下情况,使你单位在

  中发生,严重□/一般□

 不合格,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报与我方。

 具体情况: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不合格项整改措施:

  承建单位整改负责人(签字)

 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合格项整改结果:

  致(监理单位):

 根据你方要求,我方已经完成整改,请予以验收。

  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整改结论:

 同意验收□

 继续整改□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A.10

 工程竣工移交书见 A.10

 表 A.10

 工程竣工移交书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致(建设单位):

 我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贵方委托的全部工作任务,并全程参与承建单位(单位全称)所施工的(承接的工程项目全称)工程,该工程承建单位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该工程正式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同时开始进入保修期。

 附:工程验收相关文件(文件明细清单)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A.11

 工程变更单表见 A.11

 表 A.11

 工程变更单

 监理项目文号:

 工程名称:

 致:(监理单位)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兹提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审批。

 附件: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申请单位(章)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建单位意见:

  承建单位(章)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章)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单位审查意见:

 业主单位(章)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相关热词搜索:信息系统 工程监理 公共安全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