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购买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5175
发布时间:2020-10-06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1911841
四川省审计厅购买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项目
( ( 川政采单〔 2019 〕1 11 号) )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中国·四川( 成都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四川省审计厅
9 2019 年 年 1 11 月
1
目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
................................ ....................
5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 .................
7 7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
11 第四章
采购项目 技术和商务要求
................................ ..........
13 第五章
报价商定程序
................................ ....................
14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
15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
1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
26 第九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
30
2
单一来源采购 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曾坤 联系电话 :86522354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 15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
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网
址:http:/ggzyjy.sc.gov.cn/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0 万元/年;(本项目一招三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40 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7 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单一来源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 报价响应文件开启后90天。
9 保证金 无 10 报价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1323016
13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8-61323015、61323020 1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3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6 评审情况公告 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7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86942669 地址: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一楼受理处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 其他 1、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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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 对 四川省审计厅购买地理信息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邀请 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前来参与单一来源采购。
一、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1911841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四川省审计厅购买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项目( ( 川政采单〔 2019 〕1 11 号) )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17:00,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下载。(网址:http:/ggzyjy.sc.gov.cn/)
报名方式: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需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报名,请供应商按照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等功能的通知》中的要求,及时下载通知后附的《数据库申报操作手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在网上完成招标项目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6955567(信息处)
为 网上支付金额为 0 0 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四、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成功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3 日 10:00(北京时间)。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5 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6
七、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八、 本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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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仅适用于本采购邀请中所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2. .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报价响应并进行洽谈。
3.2 评审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4.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 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
5.1 本项目有效期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首次开启之日后 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8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询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全权代表,负责参加采购中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 7 . 知识产权
7.1 参加单一来源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单一来源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7.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4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5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8. 付款 成交供应商依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送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出具货物发票,采购单位通过“财政综合业务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省财政厅政府支付中心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申请和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9
自筹资金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9 9.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 10 0. .
合同履行及验收
10.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0.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10.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10.4. 合同分包 10.4.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10.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0.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10.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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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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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单 一来源供应商及产品应具备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 要求
1.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二 ) 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规定所作出的承诺函原件。
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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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以上第 5 条资料。
注:
1.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为鲜章) ) 。
2. 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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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服务概述及需求
(一)
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精神,全面推开我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数据采集整理采购项目工作,持续深入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地理信息数据和相关业务、财务等数据收集、挖掘和分析力度,灵活运用测绘遥感、自动监测、多维分析等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采购专业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二)服务及商务需求:
1、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需求:
注:★项为实质性要求 (一)
项目要求:
1.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地理信息相关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及多源多格式的转换等; 2.对地理信息数据的标准表进行规划及入库; 3.利用地理信息技术结合审计需求编写自然资源资产相关审计模型; 4.提供自然资产资源审计平台建设数据采集、转换,移动核查终端等技术支撑服务。
5.派专业人员驻地参与工作。
★6.供应商在项目期间提供至少 2 名专业地理信息技术人员。
(二)
报价要求:报价包括供应商完成委托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工作过程中不得另行要求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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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实质性需求:(★项为实质性要求):
★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期间提供至少 2 名专业地理信息技术人员。
采购项目其他需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对其规划入库的地理信息数据标准表以及编写的审计信息平台数据分析模型进行负责,若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二)服务类项目:服务期限、付款 方式、验收标准等:
1、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第二次付款: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及多源多格式的转换等;对地理信息数据的标准表进行规划及入库;利用地理信息技术结合审计需求编写审计信息平台的数据分析模型,经采购人认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70%。
(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五章
报价商定程序
(一)报价 商定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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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现场递交报价响应文件; 2.供应商对本次报价作简要陈述; 3.采购小组按照采购需求与供应商就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价格等洽谈。
4.采购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二)报价原则
1.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满足需求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报价邀请中所规定的参数要求、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对于没有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3.低于市场平均价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低于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所报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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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报价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分别装订成册)。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 )
响应文件编制
1 1 .响应文件的语言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单位就有关事项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2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投标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4.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4.1 资格性响应文件 件:内容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 4.2 技术、服务 响应文件:
4.2.1 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
4.2.2 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4.2.2.1 货物详细技术指标和配置; 4.2.2.2 生产厂家印制的彩页资料; 4.2.2.3 项目实施方案; 4.2.2.4 保证货物正常存放、使用和常规保养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专用工具以及设施清单,需要专门购买的,列出其单价和数量; 4.2.2.5 售后服务方案; 4.2.2.6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网点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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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 培训计划,交货和验收方案; 4.2.2.8 产品在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2.2.9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4.3. 报价文件:
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采购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单一来源的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三)
响应文件 的印制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须注明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单一来源采购地点,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如此时再行撤回响应文件,有保证金的则不予退还。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8
附件一:
报价 函格式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采购文件编号:XXXX)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 XXXX 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 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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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服务地点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20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报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川政采单[
]
号“
”项目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附件四:
制造商家授权书
(使用范围仅限于评分办法,不作实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 名 )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参加川政采招[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授权的文件复印件。
附件五:
项目要求(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分包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1.本表只填写报价文件中与采购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与报价文件完全一致的内容,不用在此表中逐一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附件 六
二、承诺函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有(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没有(
)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七
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川政采
(20
)
号政府采购履行完毕(合同编号:SCZC(20
)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质量良好,请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 )
支 付给:
。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帐
号:
谢谢合作!
购货单位(签字、盖章)
供应商(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川政采谈[
]
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内 预算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
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
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九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成交供应商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据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科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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