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病理科实验室安全制度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的设备及人身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8.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 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
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3.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6.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必要时戴帽、口罩和手套。
17.所有实验物品有序摆放。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工作台整洁。
18.妥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必须与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其他废液(如:强酸或强碱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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