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篇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 1 步深入推动殡葬改革,整治无序无度造坟等乱象,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1 步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贵办发【**】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指点思想 ?

  以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109 大会议精神,牢牢围绕“节俭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大众丧葬负担”主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类实行、整体推动”的原则,把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公共服务与保护人民大众利益相结合,加快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入墓安葬,摈弃丧葬陋习,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治丧新风,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工作目标 ?

  积极稳妥地推行文明节俭治丧新风,破除丧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建大墓奢华墓、活人墓、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基本实现 6 个“百分百”即:全乡辖区内遗体火化率 100%,棺木处置率 100%,计划区迁坟入墓率 100%, “3 沿 6 区”(即:“3 沿”是指沿铁路、公路主干道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面;“6 区”是指集镇计划区、风景区(旅游计划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和“村中坟、田中坟”迁移整治到位率 100%,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设施)建设覆盖率 100%,村红白理事会建立覆盖率 100%。

  3、主要任务 ?

 1.大力推动公益性公墓计划建设。将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计划和新农村建设整体计划布局,做到统 1 计划,分步实行。各村依照本辖区内实际骨灰安葬服务需求,计划建设村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乡本级将拟 10 亩左右公益性公墓;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范围 1 般控制在 3 亩之内;自然村控制在 1 亩之内。公益性公墓墓穴碑面设计统1采取卧式碑面,单人墓不得超过0.6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 1 平方米,墓区内要依照公墓建设要求植树、绿化、设置通道、墓道、停车场等人性化附属设施。

 2.组织展开“治陋治乱”专项整治。各村要以堵住土葬源头为基础,加强本区域内棺木回收、殡葬用品个体经营户及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控工作,整治乱埋乱葬和办丧扰民,建立文明丧葬新风。

 3.稳步提高遗体火化入墓率。依法稳步推动遗体火化和骨灰入墓安葬,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4、工作步骤 ?

 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行”的原则,积极稳妥的推动全乡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主要分 4 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6 月底前)

 1.成立机构。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程金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统 1 办公。

 2.科学计划。各村要把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村组建设及新农村建设整体计划,以村委会、自然村为单位科学选址,按时按质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申

 报和建设工作。

 3.广泛宣扬。各村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殡葬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周到的工作方案。利用微信、短信、宣扬展板等平台,采取悬挂标语、印发宣扬单、发布公告、致大众信等情势,大力宣扬殡葬政改革策法规及惠民殡葬奖补制度,营建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使绿色殡葬改革众所周知。

 (2)调查摸底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14 日)

 全面组织展开对辖区内风水地理从业人员登记造册;对辖区内所有棺木工匠、棺木经销商和棺木店铺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辖区村民家中寄存的棺木进行调查摸底;对“3 沿 6 区”可视面坟墓全面调查摸底;明确山主、界址、坟主等事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所有摸底情况 7 月 15 日前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组织实行阶段(2018 年 7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底)

  1.实行公墓建设。**年 9 月 30 日前,原则上完成行政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大众意愿,报乡领导备案后,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可建自然村公墓、自然村联建公墓。

 2.棺木回收处置。各村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棺木回收处置,对凡在**年 9 月 30 日之前主动上交棺木的,给予每具棺木 2000 元奖补,逾期上交的 1 律不予奖补,基本实现全市棺木处置“3 无”目标,即:村民家中无棺木寄存,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

 3.全面实行火化。**年 10 月,适时实行全面火化,全乡范围内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员 1 律实行遗体火化,不得遗体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丧事活动不得大操大办。建立健全亡故人员报告制度,构成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村组 1 旦有人死亡,村组干部第 1 时间上户

 引导火化和丧事简办,并要求将骨灰进入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集中安葬。

 4.整治丧葬陋习。各村要催促风水地理从业人员、墓具制作(刻字)等殡葬从业人员严格履行殡葬从业许诺书,规范从业;治理“3沿 6 区”乱埋乱葬,认真组织展开“3 沿 6 区”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和“田中坟、村中坟”迁移整治工作,将坟墓迁移进公益性墓地内,奖补 2000 元每穴;对没法迁移或无主坟可采取平坟就地卧碑掩埋并植树种草,确保今后在“3 沿 6 区”内无新建坟墓的出现;整治村组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燃烧祭品等行动,引导村民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村活动中心)办理丧事。

 (4)常态管理阶段(2019 年元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平常管理,认真履职。殡葬执法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常抓不懈、锲而不舍,对出现的背法背规行动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避免反弹。

 5、工作要求 ?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同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纳入村两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殡葬改革第 1 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构成上下联动机制。各村要明确殡改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各村委会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干标准给予征地奖补,骨灰堂建设按每平方米 300 元予以

 奖补,公墓建设每穴补助 1000 元。整治期间迁移遗骸的基本火化费用予以减免。

 3.严格墓地管理。公益性墓地是为本辖区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公墓投入使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墓穴建设管理费用,收费标准由村民理事会决定,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公墓保护和管理,不得进行任何情势的分配。公墓使用必须做到“3 个严禁”:严禁拜托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管理,严禁建设超规格、奢华、家庭墓地,严禁炒买炒卖墓穴。

 4.党员干部带头。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殡葬改革,即党员干部“6 带头”:

 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乡村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大力宣扬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5.强化责任追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各村年度考核内容。各村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把完善殡葬设施、优良殡葬服务、规范殡葬市场、文明丧葬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村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有村级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而不集中安葬的且存在乱埋乱葬现象的新农村建设点,不能通过年终检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调度、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对各村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各村

 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 3 次排名后 3 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乡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耳口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对本方案终究解释权。

 (篇 2)

 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 1 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行意见》(青政发〔**〕29 号)和城阳区委、区政府《关于进 1 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办法》,进 1 步推动全街道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1、整体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殡葬服务、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增进街道殡葬综合改革顺利完成。

  2、任务目标 ?

 (1)

 墓地数量摸排核实。由各社区立即展开对社区内坟墓的摸排核实,对现有的坟墓分种别进行统计,包括墓地数量、位置和墓穴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完成时限:**年 5 月底)

 (2)坟墓定位。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聘请有定位资质的软件公司对各社区现有坟墓逐 1 进行定位,并对定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很多于 7 天。建立社区的坟墓情况数据库,编制散布图。(完成时限:**年 6 月底)

 (3)怀念堂骨灰格数清查。由各社区对本社区已迁入怀念堂寄存的骨灰格数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以后新安置骨灰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完成时限:**年 10 月底)

  (4)迁坟入室。各社区要建立迁坟入室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年 6 月 1 往后,新增骨灰 1 律进怀念堂安置(东片继续放入南万怀念堂,其他片放入中华埠怀念堂),2020年5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迁坟入室和散乱坟头整治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2020 年 5 月 1 日前)

 (5)怀念堂增扩建。针对街道怀念堂建设不足的问题,增强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 2⑶个生态化整治示范点。计划对南万、中华埠怀念堂进行扩建和维修,在金岭西片新增 1 处怀念堂,并于 2020 年 10 月 1 日前投入使用。(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 1 日前)

 (6)移风易俗。各社区成立相应的红白理事会,由社区书记兼任会长,成员由 3 至 5 人组成。依照 1 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全程参与、协助事主举行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殡、葬、祭活动有机衔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完成时限:**年 5 月底)

 (7)丧事简办。各社区要依照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取消穿白大褂,提倡戴白花、黑纱;取消吹鼓手,提倡放哀乐;取消摆筵席,提倡大锅菜;取消摆祭,提倡节俭吊唁;取消各类扎彩,提倡节俭祭祀的“6 取消、6 提倡”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丧事筹办具体标准,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年 5 月底)

 (8)文明祭祀 ?

 推行无火祭祀,严禁制造、销售、抛撒和燃烧各类丧葬祭奠物品。提倡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社区应组织大众展开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引导大众到怀念堂展开集中祭祀。(完成时限:2020 年 5 月 1 日前)

  3、相干要求 ?

  (1)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 1 部署 ?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行、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新机制。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负组长、分管领导担负副组长、相干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棘洪滩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由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 1 召开街道殡葬改革动员部署大会,转达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要求,做好宣扬发开工作和各项安排部署。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 1 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兼顾调和解决街道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殡葬改革任务。加强对社区的指点、监督和考核,与社区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状,将殡葬改革完成情况同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待遇和表彰嘉奖紧密挂钩。

 (2)各部门依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

 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推动殡葬改革和加强殡葬设施管理的意见、措施,牵头对各社区、各部门实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负责会同相干部门查处擅自兴修殡葬设施和背规销售墓地行动。棘洪滩国土所负责查处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及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沿 5 百米范围内,燃烧丧葬祭奠物品行动,并配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查处未经批准, 擅自兴修殡葬设施和背规销售墓地行动。棘洪滩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制造、销售丧葬祭奠迷信物品行动。棘洪滩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在城区绿地范围内燃烧丧葬祭奠物品、筑坟危害城市绿化等行动。街道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调和催促责任单位做好因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棘洪滩派出所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

 居民楼院等公共场所抛撒、燃烧丧葬祭奠物品及在怀念堂内燃放烟花爆竹行动,查处丧事活动中妨害公共秩 ?

 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执法人员履行公务行动。

 (3)各社区按要求推动殡葬管理 ?

 社区在街道的指点下,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及时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发布坟墓治理迁移公告,组织入户签订坟墓治理迁移协议,做好治理迁移的全程监督。做好集体土地的监管、看护工作,严禁偷埋骨灰,对背规行动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居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研究制定丧事服务流程,引导居民丧事简办、文明出殡,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按要求将骨灰安置怀念堂和背法背规修建、销售墓穴行动,按时完成散乱坟墓治理迁移和背法建设销售墓穴治理任务。党员、干部从本身、自家做起,带头宣扬移风易俗,带头节俭筹办婚丧事,带头文明低碳祭扫。

 (4)加大宣扬舆论引导 ?

 街道相干部门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 1 对外宣扬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心和大众诉求。大力宣扬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暴光 1 批背法背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社区干部大众,引导建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 3)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增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行意见〉的通知》(临办发〔**〕33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整体要求 ?

 (1)指点思想。以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全面贯彻党的 109 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2)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俭资源、保护环境,重视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点、兼顾推动的基本原则,牢固建立创新、调和、绿色、开放、同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着力推动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骨灰和遗体处理生态化、惠民殡葬和奖补制度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建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养构成齐抓共管,大众自觉参与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

 (3)目标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执法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基本实现“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简朴节俭殡葬方式得到认同遵照;惠民殡葬、救困助难,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人文殡葬、公益规范,城乡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绿色殡葬、保护环境,节地生态葬法比例逐年提高;法治殡葬、强化监管,背法背纪殡葬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到 2020 年末,农村公益性

 骨灰公墓或遗体安葬区划定覆盖全部乡镇、村、组,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 35%以上,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堂、塔)安葬率到达或接近 100%。

 2、重点工作 ?

 (1)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部就班、分步实行的原则,着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节地生态葬。认真落实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范围,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严格制止占用耕(林)地安葬。根据《**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市火葬区划定的通知》(临民发〔**〕61 号)精神,我县火化区划定范围是:凤山镇、小湾镇、大寺乡、勐佑镇、洛党镇所有社区及行政村,诗礼乡诗礼村、古墨村,新华乡新华村,鲁史镇鲁史村、永新村,营盘镇营盘村,腰街乡腰街村,雪山镇兴街村,3 岔河镇明龙村,郭大寨乡郭大寨村。全县除火化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土葬改革区。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或以楼、廊、堂、塔、墙等情势寄存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提倡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不超过 1 平方米),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下降硬化面积,鼓励家庭成员采取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行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提倡骨灰撒葬等不保存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或划定的遗体安葬区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提倡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单人墓占地不超过 4 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超过 6 平方

 米),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风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大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点、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在做好大众思想工作基础上,对“3 沿 6 区”(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的坟墓,通过采取植树遮蔽 1 批、搬迁撤除 1 批等方式展开整治,做到见树不见墓。

 (2)加快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1035”期间要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推动,将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村(社区)骨灰堂、塔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计划重点推动。要认真落实《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庆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计划建设实行方案的通知》(凤政发〔**〕115 号)提出的计划建设任务,到 2020 年末实现每一个乡(镇)建成 1 个公益性骨灰公墓,每一个村或自然村划定遗体安葬区。具体目标为:**年完成凤山镇、勐佑镇、洛党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年完成鲁史镇、营盘镇、小湾镇、3 岔河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年完成雪山镇、大寺乡、诗礼乡、新华乡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年完成腰街乡、郭大寨乡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各乡(镇)要把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计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计划,于**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乡镇、村、组殡葬改革计划方案。根据已有殡葬设施情况、人口数量散布、葬式葬法等因素,依照“统 1 计划、公道布局、多方张罗、规范管理、服务大众”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村或自然村公益性遗体安葬区等殡葬基础设施投入,逐渐建成设计公道、功能齐备、管理规范、服务多样的殡葬服务设施,以满足城乡大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县人民政府对乡

 (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每一个安排建设资金 50 万元,建设面积不低于 30 亩,由县财政根据当年计划建设任务列入预算。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经县级初验合格后,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验收,市人民政府对经验收合格的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按规定给予以奖代补嘉奖,嘉奖标准为:乡(镇)农村骨灰公墓建设面积达 30亩的,每座给予 50 万元嘉奖;建设面积在 30 亩以上的,面积每增加10 亩追加嘉奖 10 万元。村或自然村公益性遗体安葬区计划建设资金主要由受益农户筹集,县财政每一个给予 2 万元补助。对已建成验收的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工作人员对公墓实行管理。

 (3)建立完善惠民殡葬嘉奖政策。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和惠民殡葬嘉奖政策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殡葬改革鼓励引导机制,加大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力度,逐渐把骨灰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以树代碑等不占或少占地的节地安葬方式,和土葬区自愿火化等,纳入政府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范围。依照“保基本、广覆盖、可延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寄存、告别、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深埋、生态安葬等)由政府供给的惠民殡葬政策,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农村居民死亡后到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本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遗体费,并给予 1 次性安葬嘉奖 2000元;鼓励少数民族大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给予 1 次性安葬嘉奖 3000 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当,列入财政预算支出。逐渐将惠民政策范围扩大到辖区

 内的所有人口,努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4)着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牢固建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保护大众殡葬权益、满足大众丧葬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大众提供多层次、个性化殡葬服务。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许诺、服务监督“6 公然”制度,提升殡葬服务诚信度。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保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切实保护人民大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标准化建设,展开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争到 2020 年,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向大众提供便捷、多样、诚信、平价、优良的基本殡葬服务。

 (5)加强法治殡葬建设。修订完善殡葬政策法规,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县级殡葬综合执法专门机构和队伍,明确职责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实现政府对殡葬活动的有效监管,依法推动殡葬改革。并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整合资源的基础上进 1 步加强基层殡葬综合执法队伍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兼顾解决殡葬服务机构及人员问题,保障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教育并制止在公墓计划区外的田头、河边、路旁、山坡、村头等乱葬乱埋;制止修建活人墓(立生基),严厉打击背规出售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用地的行动,背者由县人民政府依法强行撤除,所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当;各乡镇要严格统 1 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墓碑的规格和标准(占地0.8 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 1 米);坚决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行动,杜绝城区街道游丧、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现象;坚决取消非法公墓,严禁利用墓穴及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

 活动;加强丧葬用品及从业人员管理,坚决取消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制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止在火化区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土葬用品;严禁火化后 2 次装棺土葬,严格履行凭火化证及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 1 次性抚恤金制度。

 (6)充分认识现代丧葬文化。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入理解殡葬文化的发展历史和人文内涵,宏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期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优秀殡葬文化,培养具有时期特点、民族特点、大众基础的殡葬行动规范,大力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提倡文明祭祀,构成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推动文明治丧,教育引导规范城乡丧葬行动,推行庄重、节俭的治丧方式,摒弃大操大办、浪费浪费行动。明令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燃放鞭炮等妨碍公共秩序、污染环境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动;制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积极推行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大力提倡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宏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引导广大干部大众逐渐从重视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的方式上来。

 3、保障措施 ?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调剂充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兼顾组织实行殡葬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指点、调和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计划,提出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黄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杨云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干部门抽调,负责兼顾调和殡葬改革平常工作业务。

 各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计划和目标管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建设计划和提升人居环境乡村振兴项目,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新格局,做到部门联动共同抓,1 级抓 1 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展开。

 县纪委、县监察委: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为殡葬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

  2.严肃纪律,对违背殡葬管理规定的,按《**省国家公职人员违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动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罚; ?

  3.严肃问责和查处殡葬改革中不重视、不履职、阻止、妨碍殡葬改革工作的党员干部。

 县委政法委:指点、催促和调和政法各部门依法为殡葬改革保驾护航,对违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背法犯法行动,要及时依法查处,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1.把殡葬改革宣扬纳入“两学 1 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新风、破旧谷、简办丧事,在殡葬改革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好亲友和身旁大众的思

 想工作,共同遵照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意见,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表现实行检查、监督; ?

  2.把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列为对干部考核、任用的内容。

 县委宣扬部(文明办):

 1.制定殡葬改革宣扬方案并组织实行; ?

 2.调和、指点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扬殡葬改革法规政策,构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和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加强对殡葬管理服务、丧葬风俗改革的宣扬; ?

 3.及时宣扬报导殡葬改革中出现出的先进典型,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 ?

  4.县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的评比内容。

 县委老干局:

 1.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列入老干部党支部、自管组的学习内容; ?

 2.利用老干部活动中、老年大学等宣扬阵地,多情势宣扬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和我县殡葬改革的情况; ?

 3.在老干部中积极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绿色生态殡葬理念,使广大老干部进 1 步理解、支持、参与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查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组织、宣扬有关殡葬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县民政局:

 1.起草殡葬改革有关文件,拟订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干政策意见,组织编制殡设施布局计划;

 2.检查催促并掌握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殡葬改革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指点殡葬改革业务工作; ?

 3.检查催促各乡镇、各单位落实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单位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

  4.指点全县殡葬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调和相干部门,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机构和网络建设,抓好殡葬工作队伍建设; ?

 5.推动骨灰撒葬式改革,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和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转报工作,指点、催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制止非法经营墓穴和骨灰寄存格位; ?

 6.配合宣扬部门做好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扬,积极提倡文明节俭的新型丧葬方式; ?

 7.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兼顾调和、组织实行、督导检查,指点公墓、殡仪馆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县发改局:

 1.将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时间计划及年度计划,做好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和向上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2.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的指点、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动。

 县财政局:兼顾整合资金,加大对公益性殡葬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

 县国土局:

  1.将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整体计划; ?

 2.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符适用地条件的,应优先

 满足殡葬用地需求;依法对申请建设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的土地给予审批。

 3.依法严格查处将集体所有土地非法作为墓地转让、倒卖等行动;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非法损坏耕地采石打碑造墓等行动。

 县林业局:

 1.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林地、非法买卖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建坟等行动,责令背法用地单位和个人对迁(平)坟后的林地限期恢复植被; ?

 2.负责指点和催促对公墓、殡仪馆、火化场等建设业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干手续,指点、支持展开生态安葬。

  3.加强对木材加工交易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行动,严禁火化区内棺木加工交易行动; ?

 4.加强城镇面山管理、严禁县城面山非公墓范围出现新的坟墓。

 县人社局:依照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1 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的管理。公职人员死亡(工亡)后,丧属不按规定火化和安葬的,人社部门不得核发丧葬费、抚恤费、1 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对办理丧事、祭扫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行动予以处罚。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搭设灵堂、灵棚,丧事大操大办影响城市形象的行动进行查处;对在城市道路沿途丢撒纸钱、燃放鞭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背规行动进行查处。

  2.对触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事项,依法按政策主动服务、及时办理;

  3.将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布局计划纳入城乡整体计划、集镇和村落的整体计划,严格管理; ?

 4.依照村镇计划和公墓建设管理的要求,根据殡葬设施布局计划,公道计划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肯定公墓墓址应避开“3 沿 6区”(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避开林地、耕地,充分利用荒山瘠地; ?

 5.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

 6.配合相干部门做好引导大众文明、节俭治丧。

 县公安局:

 1.负责依法查处干扰、阻碍殡葬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行动,对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制止;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动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和死亡人员统计工作,及时处置触及殡葬改革的突发事件,对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犯法行动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无名无主或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检验鉴定,办理相干手续(出具死亡证)后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就地火化。

 县农业局:加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并对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农业资源的行动予以处罚。

 县水务局:加强河流、水库、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并对非法在河流、水库、水源保护区建造坟墓的行动予以处罚。

 县环保局:

  1.积极做好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和指点,为殡葬改革开辟绿色通道; ?

 2.积极提倡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倡树邦、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提倡网上扫墓等祭奠方式,建立科学文明的环保理念,努力革除封建愚昧的丧葬礼俗。

 县卫计局:

 1.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人口死亡信息报送的监管,催促医疗机构加强与殡葬机构衔接配合,及时、规范安排遗体接运事宜,避免火化区遗体回流农村,造成非法土葬。

 2.加强对医院(含医疗机构)的管理,制止在太平间等场所弄殡仪服务和封建迷信活动。负责对各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不得将医院太平间承包给个人,严格实行遗体交接平续; ?

 3.病人患沾染病死亡的,依照《沾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督催促医院对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及时通知殡仪馆接尸火化并协助全程消毒处理。

 4.制止医疗卫生机构销售丧葬用品和展开有偿殡仪服务活动。

 5.加强对救护车辆的管理,严禁医院救护车弄营业性接运遗体行动;指点殡仪服务单位做好殡仪车辆、设施装备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县司法局:

 1.不断完善殡葬法规制度,将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纳入普法宣扬教育内容,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工作,营建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 ?

 2.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民间殡葬工作矛盾纠纷的调解。

 县市场监管局:

  1.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取消无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 ?

 2.积极受理大众对非法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的举报,并予以制止和查处; ?

 3.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背法行动,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动,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装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背法行动。

 县文广局: ?

 1.采取灵活多样、大众脍炙人口的宣扬方式,深入展开殡葬改革宣扬工作。宣扬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宣扬我县在殡葬改革进程中获得的成果和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和榜样作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建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宣扬各地大众革除丧葬陋习、实行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营建浓厚舆论氛围,助推殡葬改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

 2.及时报导殡葬改革中出现出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丧俗改革; ?

 3.对殡葬改革中的背纪背规事件进行公然暴光; ?

 4.指点、催促并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环境管理,及时制止旅游区内违背殡葬管理规定的行动; ?

 5.加强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人的管理。

 县民宗局:

 1.引导少数民族推动殡葬改革,积极宣扬做好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火化不立碑,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

 2.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大众的殡葬管理和相干殡葬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严格查处宗教场所变相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格位等背

 规行动; ?

  3.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积极调和、加强指点、做好服务,加快公墓建设步伐。

 县交运局:

  1.加强对殡葬运输的管理,保证殡仪馆运尸专用车正常运行,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殡葬营运的车辆;支持通往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道路建设,加强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畅通; ?

  2.加强城乡公路主干道沿线路域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杜绝在公路路域建造坟墓的非法行动。

 县工信局:指点催促工矿企业加强殡葬改革宣扬教育工作,并对违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企业和个人按相干规定予以处罚。

 县统计局:加强殡葬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并将死亡人数、遗体处理情况、骨灰安葬情况、公墓建设情况等殡葬信息纳入社会建设数据信息。

 县总工会:利用工会宣扬教育阵地,采取多种情势,展开殡葬宣扬活动,广泛发开工会会员,带头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团县委:

  1.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和宣扬优势,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积极宣扬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

  2.发挥青年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号令他们转变传统殡葬观念,建立团员青年在丧事办理中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以实际行动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县妇联:组织带领全县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当中,动员 38 红旗集体、38 红旗手、巾帼标兵积极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发挥妇女典型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2)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与殡葬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殡葬改革法规政策,落实投入责任主体,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切实足额落实资金,积极支持殡仪馆、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管理、殡葬执法和殡葬宣扬所需的各项经费,把落实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财力保障。

 (3)强化舆论宣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扬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积极提倡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大力宣扬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轻大众负担、节俭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把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当中,积极宣扬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要以每一年 4 月“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要重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大众脍炙人口、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动员广大大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建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4)突出示范引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3 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动殡葬改革的实行意见〉的通知》(云办发〔**〕36 号)、《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动殡葬

 改革的实行意见〉的通知》(临办发〔**〕1 号)和《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动殡葬改革的实行意见〉的通知》(凤办发〔**〕129 号)精神,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在殡葬改革中自觉做到“4 带头”: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宏扬新风正气;“4 制止”:制止大操大办、制止封建迷信活动、制止乱埋乱葬、制止超标建墓。国家公职人员(或直系亲属)死亡的,要在 3 个工作日内向生前所在单位和民政部门填报《凤庆县国家公职人员(或直系亲属)死亡安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动示范带动广大大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5)严格监督考核。县人民政府将殡葬改革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 1 项重要内容,逐级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明晰、赏罚分明的殡葬管理考核监督体系。严格履行《中共凤庆县纪委、凤庆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凤庆县规范党员干部筹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纪律暂行规定〉的通知》(凤纪发〔**〕9 号)规定。进 1 步完善赏罚制度,强化殡葬改革工作问责制,对殡葬改革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突出、火化率徘徊不前、乱埋乱葬现象严重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干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相干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背规背游记为进行查处,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篇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7 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意见的通知》(禄办发〔**〕14 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84 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漏习,建立文明、科学、健康的丧葬新风尚,增进全镇经济社会调和可延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1、火化区划定范围 ?

  依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部就班、分步实行”的原则,结合人口、民族、耕地、交通、城镇化水平和殡仪服务覆盖范围等实际,将全镇 23 个村(居)委会分 2 批调剂划定为火化区。具体为:

  (1)第 1 批履行火化的区域(履行时间:**年 6 月 1 日起)

  南门、西门、北门、惠民路、董户村、官场、官洼、新河、南雄、大北厂、杨家庄 11 个社区,大洼、河口、科甲、横山、宋家坡、炼象关、鲁家村、中屯、南冲 9 个村委会。

  (2)第 2 批履行火化的区域(履行时间:**年 6 月 1 日起)

 **村委会、小街村委会、小铺子村委会。

 2、遗体火化和进入公墓安葬对象 ?

  (1)全镇火化区域内的**户籍亡故人员,依照火化区域履行时间进行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非火化区域内的**户籍亡故人员,提倡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或生态葬。

  (2)全镇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的亡故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亡故人员,无名、无主尸体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亡故人员,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亡故人员,因沾染病亡故的人员。

  (3)在**亡故的非本镇户籍人员和**户籍非火化区人员在火化区亡故的,遗体原则在镇内依照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火化,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为丧属将骨灰进入**内公墓安葬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

  (4)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风俗予以尊重,允许土葬,提倡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

 3、惠民殡葬的减免、补助和鼓励措施 ?

  (1)减免措施 ?

  **年 10 月 1 日起,具有**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含财政全供养人员、财政半供养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

  (2)补助措施 ?

  1.**年 1 月 1 日起,具有**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含财政全供养人员、财政半供养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外,火化落后入公墓安葬的,1 次性给予 3000 元补助;1 级和 2 级重度残疾人(以残疾证为准)、6 级以上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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