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新中国成立60年的三次大转折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60年来的三次大转折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作为一个经济学研究者,我感到我们经历了三次大的转折。
第一次大转折开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是一次制度的更替,即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就是人民翻身了,当家作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被推翻了。这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没有无数先烈为解放事业而献身,制度的更替是无法实现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这块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
第二次大转折开始于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一次体制的转换,即中国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轨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制转换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实现的。体制转换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的调整与完善,它使社会主义制度增添了活力。从1978年到2008年,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均GDP大幅度上升,中国的工业化步入了中期阶段,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扩大了。如果没有体制的转换,我们是不可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就的。正因为体制转换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发展。
第三次大转折开始于本世纪初。这是一次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即中国经济增长从粗放式的转变为集约式的,由速度型的转变为效益型的。通过经济建设的实践,我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增长的质量比增长率更重要,我们必须实现经济的转型,必须保护环境,治理环境,节约资源,走循环经济的道路,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实践中,我们懂得了环境是我们和子孙后代共有的,资源是我们和子孙后代共享的。总之,只有切实地、有效地改变了经济增长的方式,我们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目标。
体制的转换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都以制度的更替为前提
回顾60年来的三次大转折,我们就能了解1949年中国革命胜利的伟大历史意义。体制的转换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都以制度的更替为前提。正因为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实现体制的转换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
制度更替在1949年和以后的几年内完成了。体制转换开始于1978年年末,至今已超过30年。尽管这30年来体制的转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有不少体制方面的问题有待于我们继续解决,例如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行业垄断局面的打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教育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和统筹等等。
至于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可以说,这是本世纪初才受到普遍重视的新课题、新任务,更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例如,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难道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吗?没有相应的体制转换,能真正做到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吗?又如,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的主体应当是企业,政府的任务是规划、指导和服务,但怎样才能使企业认识到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性、迫切性呢?政策上如何引导、帮助、鼓励呢?如何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调动企业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积极性呢?再如,既然企业应是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体,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是需要投资的,资金如何筹集?融资难的问题如何化解?这又涉及企业怎样加快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如何深化等问题。
从经济上看,结论是清楚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需要把体制继续转换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切实改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经济转型,使中国经济再上一个台阶。(作者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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