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三权分立是不可能普世的

发布时间:2020-06-12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近来,学术界有些人宣扬“普世价值”。他们说,“国际通行”的民主、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就是“普世价值”,在这些“普世价值”面前没有必要区分历史、阶级和社会属性,中国不应强调特殊性而自外于这些普世价值。“3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功绩”就是“人权、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日渐成为我们文明中的核心价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所走过的历程,就是不断学习和实践人类普世价值的过程”。还有人提出“解放思想应该有核心目标”,这个核心目标“就是要确立普世价值”,主张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社会、文化方面的理论创新,都必须以“普世价值”为尺度,与国际上的民主、宪政等观念接轨。一时间,“普世价值”成为时髦的流行语。

  那么,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的实质是什么?中国是不是要沿着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去发展?这些都是事关我国前途、命运的大问题,需要认真探讨。

  

  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是普世的

  

  什么叫“普世价值”?也就是说,价值的“普世性”指的是什么?宣扬“普世价值”的人认为,第一,这种价值观念适用于所有的人,不管哪个阶级、哪个个人都赞成并实践这种价值,即它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二,这种价值观念适用于任何社会,不管哪种社会经济形态都存在并适用这种价值,即它具有永恒性。

  很明显,这种论断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他们说的价值观念是普世的,那么中国早就应该是赞成并实践了的,怎么会“自外于”这种价值观念呢?反过来说,既然拥有13亿人的中国不赞成或没有实行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这种价值观念怎么能说是“普世”的呢?可见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真正是“普世”的。人们都清楚,所谓“国际通行”的“普世价值”,其实就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体系,就是指西式的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法治等等。

  某些西方学者对这一点看得比较清楚。按照我国宣扬“普世价值”的人的说法,英、美、法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博爱、法治等是“普世价值”,中国必须遵行。然而恰恰是这些国家的某些学者对这些价值观念的普世性表示怀疑。法国前外长韦德里纳与法国国际和战略关系研究所所长博尼法斯在新近联合出版的新书《全球地图册》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有人质疑韦德里纳是否“过于偏激”地放弃了人权、自由和民主等“普世价值”,他回答说:“我一直坚信和捍卫这些价值,但我不无伤感地告诉您,西方世界10亿人口在全球60亿人口中占少数,我们认定的‘普世价值’未必真的就是‘普世’的,现在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强迫别人接受我们的价值观。”显然,得不到大多数人认同的价值不能算是普世的,这一点,连一些西方学者也是承认的。

  可见他们宣扬的那些价值观念的普世性是自封的,并不真的就是普世的,其目的是想借口“普世性”把那些价值观念强加给别人,而不允许别人有所怀疑。

  

  价值观念从来都是具体的,抽象的共同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独立存在

  

  我们并不否认普世价值,但价值总是具体的、社会的。人的基本特性是社会性,人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和生活的,脱离社会的个人无法生存。像鲁宾逊那样不同其他人发生关系的人,只存在于小说里,现实生活中是找不到的。在生产和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由于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不一样(在阶级社会里就形成不同的阶级),追求的利益也不一样,所以不同的人对同一种事物的价值判断必然也是不同的。

  当然,为了使社会正常运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人们也会形成一些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或者是约定俗成的,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但即使是公认的行为规范,不同的人也赋予不同的内涵。宣扬“普世价值”的人往往把不同阶级、不同人群存在的价值观念中的共同点,抽象出来把它叫做“普世价值”。例如,资产阶级讲民主,无产阶级也讲民主,这两种民主的性质和内容是根本不同的,但两者之间也有一些共同之处,有人就把共同点抽象出来,然后把民主说成是“普世价值”。

  但是,这种抽象的民主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独立存在。从哲学上讲,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了个性而独立存在的共性,共性总是与个性结合在一起,总是体现在个性中。人们可以在思维中把不同事物的共同点抽象出来,形成概念,但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只是个性的东西。打一个比方,人们可以从各种各样的具体水果———苹果、橘子、梨、香蕉等———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把它概括为水果,但在市场上只能买到具体的水果,而买不到抽象的水果,因为水果这一概念只存在于具体的水果中。同样,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抽象的民主、自由等也是不存在的。毛泽东说过:“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的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他还指出:“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都是在历史上发生和发展的。”(《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08、209页)

  正因为这样,邓小平针对我国存在的民主发扬不够的问题,在提出“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的同时,强调“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邓小平文选》第2版第2卷第176页)他明确指出,有的人讲的“民主化”的含义不十分清楚,“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邓小平文选》第2版第3卷第240页)不能抽象地谈论民主,不区分资本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更不能说只要主张民主,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民主,就都是社会主义。

  其实,历史上早就有人鼓吹抽象的民主,考茨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考茨基在反对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苏维埃政权时,也宣扬所谓的“纯粹民主”,也就是抽象的、普世的民主。针对考茨基的谬论,列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不是嘲弄理智和历史,那就很明显: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考茨基谈论“纯粹民主”的目的是“蒙骗工人,以便回避现代民主即资本主义民主的资产阶级实质”。(《列宁选集》第3版第3卷第600、601页)近90年过去了,列宁的这一论断,今天读来,仿佛就是针对眼前鼓吹“普世价值”的人说的。

  自由、民主、人权、公平、正义、法治等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但三权分立、多党制、极端个人主义等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普世的。而那些宣扬“普世价值”的人,正是在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下,推销西式政治制度、价值观念,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和要害。

  

  价值的内涵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没有永恒的价值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价值判断,是一种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的内涵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价值观念的内容、人们的价值判断的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下,人们赋予同一个价值观念以完全不同的内涵。也就是说,价值是历史的,而不是永恒的、不变的。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没有普遍地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永恒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至今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谓的“永恒真理”反映的恰恰是过去各个世纪所共有的、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这一事实,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1、292、293页)

  人们喜欢议论公平,把它说成是永恒的、人人都追求的东西,似乎这就是普世的价值观念了。试问,有谁不赞成公平呢?然而抽象的、适用于一切社会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恩格斯在批评蒲鲁东小资产阶级的“永恒的公平”时,给公平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他说: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
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这种东西正如米尔柏格正确说过的那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212页)

  马克思在批评拉萨尔的“公平的分配”时,用提问的方式阐述了自己关于公平问题的观点,这一观点同恩格斯是完全一致的。他说:“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02页)

  公平作为人们的一种观念,是经济关系的反映。不存在某种永恒不变的、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公平,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公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公平标准,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公平标准,资本主义社会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标准,社会主义社会则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标准。如果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标准宣布为“普世价值”,把它当作永恒的、不变的标准,用它来衡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乃至社会主义社会的事情,判断是不是公平,那是荒唐可笑的。对于民主、自由、人权等观念,我们也应该这样去理解。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道理。

  那些宣扬“普世价值”的人不是根据社会经济关系来确定价值的内容,而是倒过来,先验地确定了所谓的“普世”的价值观念(这有点像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然后根据这些“普世”的价值观念来判断现实社会的是非对错,进而要求按照这些“普世价值”来安排社会关系。他们从来不回答他们所主张的抽象的、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普世价值”是哪儿来的,仿佛这是人一生下来就必然具有的,是人的本性,或者是上帝赋予的“天赋人权”。其实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是人人所固有的或上帝赋予的,而是由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看一看他们“普世价值”的具体内容,就可以明白这一点。他们正是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的民主、自由、人权、公平等称之为“普世价值”的,而这些价值观念的内涵不就反映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关系吗?他们之所以否认其所讲的“普世价值”有社会制度上的区别,恰恰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宣扬“普世价值”的目的是想改变我国发展的方向道路

  

  江泽民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这种观点和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同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在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同时,要十分注意警惕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83页)这一科学论断,为我们认识宣扬“普世价值”的实质提供了指南。

  宣扬“普世价值”并不是什么纯粹的学术问题,而是有着鲜明的政治目的。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存在着尖锐的斗争,而且这种斗争将长期存在。宣传“普世价值”,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封为“普世价值”,然后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指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要求按照西方的战略意图改造中国,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当作普世的、惟一的民主制度,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共同协商的制度,说这是“另搞一套”,要求进行“宪政改革”;
把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宣布为人类共同的核心价值,要求放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最可笑的是,居然把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取得的抗震救灾的伟大胜利,说成是实施“普世价值”的结果,宣布中国走到了拐点,即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拐到西方的“主流”社会去。这样的观点,不是讨论学术问题,而是要求彻底西化。

  当前出现一股宣扬“普世价值”之风,并不是偶然的。一股思潮的出现总有它的根源,我们可以从国际国内尖锐复杂的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势中找到鼓吹“普世价值”这股风的源头。有一位同志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普世价值”的实质,说所谓“普世价值”就是霸权主义的价值,他们想用他们的价值观改造世界。真是一语中的!霸权主义把他们的民主说成是惟一正确的普世价值,从而要求世界各国(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都照此办理,以便达到其演变社会主义、独霸世界的目的。大量事实证明,正是他们,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等旗号,在全世界到处进行思想上政治上的渗透,把所谓“持不同政见者”组织起来,通过街头政治的办法,搞“颜色革命”,推翻不符合他们意愿和利益的政府,甚至干脆动用武力达到他们的目的。“普世价值”的功用就在于此。这方面的例证,比比皆是,无须赘述。从思想根源上说,多年来一些人所以看不清“普世价值”的实质,分辨不了是非,就是因为其忽视甚至放弃了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

  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剖析鼓吹“普世价值”的阶级实质,明辨思想上政治上的大是大非,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是哲学社会科学界应当承担的重要任务。

  

  (作者: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原载于《求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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