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妓女的罪与罚]罪与罚粥小九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1997年9月,为抗议陈水扁废娼,台北市数十名公娼,花帽蒙面上街,争取工作权,要求除罪罚,使台湾社会首次认真面对性产业复杂且牵连甚广的公共政策问题。 她们的抗争,持续了12年。2009年6月15日,台湾决议由县市政府公投决定设置红灯区,并将性交易“除罪化”。但由于民意纷争,“红灯区”很快再次被叫停。
在台北万华区龙山寺附近小巷内,几家“茶室”里,坐着不分年龄,浓妆艳抹的小姐,细肩带、小短裙、卷发,在红艳艳的灯光下,显出几分妖艳姿色,明里她们是坐台小姐,暗里全套服务。至于附近广州街昏暗的的走廊上,站街流莺随意拉客,她们与男客很有默契地比划,谈妥价钱之后就走。
自从1997年时任台北市长陈水扁废娼之后,她们就这样躲躲藏藏地接客,躲避一般人异样的眼光,更躲避乔装寻芳客的警察或线民。与这些地下性工作者不同,台北市数十名前公娼,于1997年陈水扁废娼之时,便挺身而出,要求回复性工作者工作权。
6月 15日,台湾“行政院”门口,由14个民间社团组成的“反性剥削联盟”,正公开反对台湾“内政部”规划性交易专区的政策提案。
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两名女子,突然“扑通”一声,向正在抗议的台湾女人联线秘书长蔡宛芬下跪,要求妇女团体代为争取性工作权。蔡宛芬赶忙捏紧手提包,当场拂袖而去。
此时,台湾媒体的“黑炮筒”架满周边。两名女子,随即相拥痛哭,并高喊:“这叫什么妇女团体?”“争取了12年回到了原点。”
花布蒙面,抗议女子,在台湾早已是一个符号。这代表着她们曾是台湾公娼,来自台湾的性工作者权益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台北市公娼自救会、大同区公娼自治会。
2009年6月12日,台湾“内政部”在委托台湾学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后,在 “行政院”人权小组会前会,决议未来将由县市政府公投决定设置性交易专区,并将性交易“除罪化”,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皆罚。
“除罪化”、“设置红灯区”,政策风向的转换间,让这些抗争了12年的性工作者看到了希望。
她们要工作权。
公娼的抗争
台湾性产业始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直到陈水扁上台才真正取消“公娼”。
1997年9月,时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选择了以“强力扫黄”为诉求,浩浩荡荡扫荡所谓的色情产业,迫使数百家台北市酒店暂时关门。接着,依照挑软柿子原则,陈水扁想废除日薄西山、没人关注的台北市公娼。
1956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台湾省娼妓管理办法”,实施公娼检验制度,同时并取缔私娼,在划定的特定区域内,对性交易“业主”及“娼妓”发放限量执照,及以划定“落日条款”,规定营业牌照不得继承、转移,所有人死亡后,营业牌照自然消失。在1997年时,兴盛时期的上千名公娼只剩128名。
陈水扁的“废娼”政策,让这个原本属于禁忌的议题,原本属于社会底层从来没有过发言权的一群人,瞬间打破沉默,一下子从被动、挨打的局面,反过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告诉大众,她们是台北市政府核准发牌的“公娼”,应有工作的权力。
当时,主张反色情救雏妓,以及政治立场倾陈水扁的新兴妇女团体支持废公娼政策。但同时,有劳工权益意识的人士则以“性工作权”为立场,力挺公娼抗争,争取到台北市议会再给予公娼两年的“缓冲”时间,不必马上面临失业危机。
时任工伤协会秘书长的顾玉玲说,站出来支持性工作者之前,也曾犹豫甚至害怕过,因为过去大家大抵认同身体是不能贩卖的,也认同救援被迫的雏妓及妇女。但大部分的人从未想过有人自愿从娼,至于性工作者的人格尊严,更是受到漠视。
因为政党斗争,陈水扁杠上由国民党主导的台北市议会,拒绝给予公娼缓冲两年。
此种政客行为,引发了公娼展开了1年7个月的惨烈抗争。
1997年成立的台北市公娼自救会,会长官秀琴、副会长丽君,与公娼姊妹发动200多场抗议,一路“娼影随行”追着阿扁,最后甚至成为陈水扁连任市长失利的原因之一。马英九继任台北市长后,依法行政复娼缓冲两年。
废娼抗争,开启了台湾妓权运动。支持公娼运动的人士在1999年成立民间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持续推动“性工作除罪化”,以及打破“性道德污名”运动。她们发动了近500场以上街头抗议活动,每逢大选、台北市长选举前,一定会以游行向各党候选人施压,要求先废除“社维法”罚娼条款。
原来在角落不被看见的、被扭曲的性工作者,开始在各种公共空间,包括在对政客的抗议行动中出现。她们召开五次娼妓国际会议,把全球最经典的性产业政策模式带到台湾讨论,将性工作者演唱歌曲录制成CD、拍摄性工作者纪录片、将公娼馆“文萌楼”成功转化为文化古迹……
当性工作者现身于主流媒体,通过上千条新闻,和数万名社会各界人士面对面沟通后,越来越多的市民也更了解性工作的真实样貌,并把层次复杂的问题厘清。
禁娼背后的数百亿性产业
根据台湾警政署统计,目前全台仅51名合法公娼,但日日春协会粗估至少有10万名地下性工作者,年产值数百亿元,可见其需求度。在台湾“内政部”宣布各县市得以设立性交易专区之后,全台25县市首长,却只有云林县、屏东县、宜兰县这三个穷县的县长赞成。
反观一般民众,乐见其成者居多数,经过各方媒体的问卷调查,大抵半数以上都赞成此议,毕竟有效管理的性交易专区,总比台北市废娼之后,弱势的流莺乱窜、警察乱抓,但有钱有势的酒店、按摩店、理容院、应召站等色情业者随意高挂艳帜,甚至流入住宅区来得好,民众唯一在乎的是:“红灯区千万不要设在我家后院。”
“红灯区”再次放行消息,让过去台北市华西街及归绥街红灯区周边的店家,在经济寒冬里感到点温暖。废娼后,他们生意瞬间清淡,如果未来成立专区,他们乐见性产业回到这些没落的红灯区。反正这些小吃店、美容院、服饰店的老板已经习惯与性工作者、老鸨、寻芳客相处,彼此相互捧场,各做各的生意。就像一位在归绥街摆小吃摊的业者说:“性交易,不过就是讨生活嘛,以前这里的妓女被客人欺负,老鸨都叫警察来赶人,附近的兄弟有时候也会过来帮忙一下,我们大家都相处很好啦。”
虽说台湾的法律明文禁止性交易,但实际上,广义的性产业在台湾早已行之有年,到现在已经形成相当多元且分工细致的非正式产业。依照“特种营业”法规,在台湾经营酒家、酒店、KTV、三温暖、茶室等是合法的,前提是在这些场所内没有被抓到直接从事性交易。但是性交易极有可能隐藏其中。不管是在商业区的饭店、宾馆、还是巷弄间的住宅,台湾的性交易更集中地以应召站、经纪公司、娼馆、按摩店、护肤店等型态,早已低调地存在着。
依台湾法令,即使是成年人双方协议自愿进行性交易,还是会依法判有罪或可以被行政处罚的。其中,性工作者如果被警方查获,会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处罚新台币3万元(约人民币6000元)以下,或拘留三天以下。但是台湾的法律不处罚性消费者,这俗称“罚娼不罚嫖”。而性交易的其他关系人,如业者、中介等,若被抓到处罚更重,依“刑法”可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金新台币10万元(约人民币2万元)以下。
在表面上,不论是民进党或国民党执政,台湾各级政府都一贯地宣示禁娼。但是实际上,政府不敢也不想全力打黄,而只挑软柿子吃:自1991年“社会秩序维护法”实施以来,共有7、8万人次的性工作者被抓受罚,而被处罚的平均每年约4000名的“小姐”,大多数是性产业中最底层的,如站街流莺,没后台的小娼馆。
就这样,性产业和禁娼政策荒谬地共存了半个多世纪。
性工作是不是工作?
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罚娼条款的规范下,弱势的性工作者常面对警方的取缔与压迫,甚至爆发过警员向私娼索贿、白嫖的丑闻,让她们的生存更加陷入困难。多年来一直站在妓权运动第一线上的前公娼官秀琴,即因此于三年前投海身亡,其他因抗议废娼政策或废娼之后生计无着而自杀的公娼,更是无法一一道尽。
凡此种种,让妓权运动者与性工作者更加强力主张“性工作除罪罚化”,同时也引发台湾社运团体的对立。
一派是以日日春协会、性别人权协会为主的“支持性工作者劳动权派”(目前成立“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认为性工作是工作,性工作者、性消费者,及周边从业人员都不应处罚,但可在营业形态、劳动体制、地点场所进行务实有效的配套管理。
另一派由早年推动反色情、救雏妓的励馨基金会、妇女救援基金会等组成,认为性交易不能是一种职业,更反对性产业(目前已经结合其它团体组成“反性剥削联盟”)。这些团体原本主张废娼,但在性工作者自己站出来说话后,她们改变说法,同意可以不罚娼,但法律应改为罚嫖,及继续将业主、媒介等罪罚化。
但是,“反性剥削联盟”现阶段诉求的后果仍旧让性工作者活在污名歧视中。日日春协会负责人说,罚嫖等于罚娼,性消费者不敢上门,就是要让性工作者活不下去。
并不好挂的红灯
6月15日上午, “反性剥削联盟”在台湾“行政院”前召开记者会,反对设立“性专区”。他们指控性交易的实质内涵是一种性剥削,倘若全面合法化,将导致性剥削更为严重。他们甚至将“成人性交易”与人口贩运相联系,却始终拒绝与“性工作者”对谈,让两者之间形成强大的壁垒。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就认为,政府设立专区无济于解决性交易的问题,只会让人口贩子更加猖獗,还有性病传播、帮派、毒品等社会问题亦将无限延伸。
与之看法两极,以“日日春协会”为主导的“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则对“反性剥削联盟”的发言颇不以为然,他们在6月12日率众到“内政部”抗议,批评台湾“内政部”非但没有执行此计划的时程以及相关配套,对专区外娼嫖都罚的政策规划也为德不卒。
联盟发言人、日日春协会秘书长王芳萍说:“要不是有权有势有背景,怎么可能进得了红灯区,这个专区很可能流于政商勾结,那些弱势的性工作根本不可能在专区中卡位,终究要流于非法,对于现况毫无改善的可能,专区外的性交易地下化情形恐怕会更严重,所以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性交易合法化。”
两方嘴战,也引来了专家的加入。
由于纪惠容多次提及瑞典在1999年后转向“罚嫖不罚娼”,不但减少性交易市场规模,更减少人口贩运犯罪。对此,台湾著名性学专家、中央大学何春蕤教授提出反驳,她说,瑞典此举不但让性工作者更加“地下化”,也使不法卖淫集团得以两边榨取娼嫖,使出国买春、人口贩卖因禁嫖而有更高的“需求”,而这正是“性剥削”和“人口贩运”的温床。
陈水扁和马英九在任内,分别进行了各新台币300万元的性产业政策研究,结果都显示:性交易除罪化并合法管理是相对地下化更好的方式。但是执政者一直以没有所谓的“社会共识“为由,拒绝修改目前原则性禁止性交易的政策。
今年,台湾“内政部”又再度召开专家会议,与会各团体都认同“性工作除罪化”刻不容缓,但官方仍然持续拖延战术。一直到此时此刻,台湾大举观光牌之际,才提出此议,不禁让人有题外联想:“性交易专区难道是为迎接大陆客做准备?”
两方民间团体对立的强大压力,再加上各县市政府也以反对意见居多, 6月24日,台湾“内政部”急踩煞车,决定先打造一部“成人性交易处理法”后再行研议配套。
“红灯区”再次游离、摆荡。
在昔日热闹的风化一条街――归绥街上,如今的文萌楼已经不再是公娼馆,而是“身心灵幸/性福杂货店”,是日日春协会的大本营。
这家“杂货店”不卖杂货,卖的是“幸/性福”。这座见证了台湾半个世纪娼妓历史的小楼,与它昔日的主人一样,面临着转型,要替这些过去的性工作者寻找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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