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背后的保护伞_望城黑老大的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于国铭,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   冯越欣,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鹏,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葛强,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
  辛克水,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
  这是近日各媒体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总结出的“涉聂磊案而落马”的青岛警方重要人员名单。
  一位青岛方面的知情人士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青岛就是个香饽饽,更是一个大蛋糕,谁都希望在这里分到一杯羹,以致一些公职人员贪赃枉法,甚至执法人员干出与不法分子同流合污的勾当。”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青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27年,青岛市不但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前列,更凭借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成为“中国最佳休闲城市”及“最佳海滨休闲城市”。
  与经济发展同步壮大的,还有如聂磊这样靠娱乐业、黄赌毒等发家的黑恶团伙。他们为最大限度攫取及保护自身的利益,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联盟”扩展到执法系统中。
  聂磊的这种“能量”,随着此次“青岛警界地震”显露出原形――青岛市下辖的七区五市之中,最核心的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市内四区”,集中了“聂磊的势力”。据了解,涉聂磊案的落马者,公检法系统几乎都有。尤其是公安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分局、刑警及特警等均有人涉案。
  
  局长成聂磊的“哼哈二将”
  2011年9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局长办公会议。晚上开会对公安系统的干部来说是常事,所以谁也没有在意。然而,几个小时之后,就有消息人士透露,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会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
  于国铭和冯越欣,是这次青岛市公安局公布的14名涉聂磊案民警中职务最高的两个。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到一篇发表于今年1月31日的报道,报道以《情系民生,铸就平安》为题,对于国铭调任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成就进行了介绍。从报道中,可了解到于国铭的一些基本信息:“于国铭是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市北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从1979年参加工作至今,于国铭代表在公安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根据文章介绍,30多年中,于国铭在“斗智斗勇的刑侦岗位”和“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任上,都有出色表现,曾“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四次三等功,获得过‘全省优秀青年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和于国铭一样,冯越欣也是青岛警界的骨干,“业务、技能都十分出色”。《半岛都市报》曾在一篇对冯越欣专访文章中称,“曾经是扒窃、抢夺、诈骗等案件高发区的‘李村商圈’(李沧区一处旅游和商业中心)”,正是在冯越欣的治理下,“如今变得平静而祥和”。
  冯越欣还喜欢舞文弄墨,今年8月他还在当地的“青岛论坛”上发布了一个网帖,标题为《李沧公安分局努力打造“平安夏季”》。他在文中写道:“为给全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夏环境,7月20日晚,我区公安机关出动700余人次警力,对全区娱乐场所、旅馆业、治安复杂区域、暂住人口聚居地等开展治安清查集中行动,在全区设立30多个堵截点,13个流动警务室全部在岗在位,强化巡逻盘查,严厉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冯越欣自己成了被“严厉打击”的对象。
  有媒体报道,冯越欣敛财的手段之一是指使其掌握的黑恶团伙参与暴力拆迁,将由此得来的“灰色收入”揣进腰包;“取保候审”也成为他敛财的工具,“据有的嫌疑人家属透露,为达到取保的目的,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要给他送几万至数十万不等的钱才能让其‘点头’”。不过,此内容是否属实,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
  这两位分局局长究竟与聂磊案有多少牵连,现在依然是一个谜。在坊间,有人戏称“两个公安局长就是黑老大聂磊的哼哈二将”。记者曾在青岛公安系统进行过采访调查,但大多数人都表示“这个话题太敏感,不敢妄谈”。问到两人的口碑如何,有市民笑称:“听说不是太好。”一位中年人还告诉记者:“听说冯越欣被带走的那天,李沧区公安分局大院里有人放鞭炮。”此人随即又补充说:“只是听说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此次与聂磊案有牵连的人员,还有于国铭和冯越欣各自的下属。为此,青岛市公安局在两人被纪检部门带走的同时宣布:“自当天起的15天之内,所有存在问题的警员应立即自首,期限一过,严惩不贷。”
  
  特警驾车为逃犯“开道”
  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是目前为止与聂磊关系最为明晰的涉案人员,也是最早落马的警界败类。
  2011年2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工作报告上就提到了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徇私枉法,为两名网上通缉犯提供通讯工具、转移住所,企图使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王晓青,由此成为“严惩司法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性人物。
  检察长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两名网上通缉犯”之一,就是聂磊。王晓青就是“地下组织部长”聂磊“一手扶起来的人”,也是敢明目张胆跟黑恶团伙一起混的警察。据悉,聂磊手下骨干外出“办事”时,常会叫上王晓青同行,而王随身携带的公安110对讲机,则使聂磊团伙成员在案发现场随时了解警员调度信息及出警时间,以便及时抽身。
  在一次公安干警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左冲右突,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而驾驶该车的,就是时任特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晓青。
  但此前,王晓青一直以“警界模范人物”的形象留在青岛百姓的心目中。至今,半岛网上还挂着一篇2008年5月《半岛都市报》采访王晓青的文章。文章说,他在赴汶川地震救灾回来后谈了自己的感受:“最深的感受就是以后对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着就好。”当时他去地震灾区的事没有告诉父母,刚上初中的儿子一直为他“打掩护”,直到父母看到报纸说青岛特警去了汶川,才知道他上了前线……
  据青岛知情者透露,聂磊在执法系统的扶持对象,通常是“能力和上进心较强,但自身尚无靠山的普通警员”。一旦选中目标,聂磊会动用自己的人脉与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后者一旦被提拔重用,便会加倍回馈。比如,原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陈鹏,就是另一个替聂磊效力的“王晓青”。
  出生于1971年的陈鹏,入警十余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侦一线,从一名普通刑警做到了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08年,在第六届“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中,他光荣当选。当年的颁奖词,成为对他以往工作成绩的总结:“陈鹏不畏艰险,勤奋工作,凭借一名优秀侦查员超人的胆略和过人的智慧,先后参与了上百起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特别是在侦破‘7?29’特大抢劫杀人案等60余起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恶性、疑难案件中,处处冲锋在前,发挥了关键作用,两次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然而,就是这名“市公安局最年轻处级干部”,却因涉嫌聂磊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公布关于陈鹏勾结聂磊的细节内容。
  以“迅速瓦解嫌犯心理防线”见长的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辛克水和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葛强等人,也同样因涉及聂磊黑社会团伙案“落马”。据《新世纪周刊》等媒体的消息,因涉及聂磊案,青岛警方还有多达上百名普通民警正在被调查。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也听到一些坊间传闻:有不少涉案民警已闻风出逃。不过,这些消息尚未获得青岛警方的确认。另可以证实的是,除了警界,青岛市检察院一办案人员也被确认在办理聂磊案过程中“落马”。
  一位熟悉该案的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聂磊案和落马官员案原来都是青岛方面负责侦查,目前已经移交给了山东省检察院,青岛方面已经回避了,由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重新侦查。”
  
  “黑白勾结”成了“传统”
  事实上,“黑白勾结”的现象,此前也曾在青岛屡次被“曝光”。
  2000年,因为一些地方黄赌毒现象泛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这个问题部署了专项治理行动。当年6月初,公安部治安局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青岛几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拍摄了录像。当年6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跟随公安部治安行动总队的人员一起,在山东省公安厅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赶往青岛查处。
  据央视记者周墨事后回忆:“当晚8时,工作组向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的万国忠宣读了公安部查处令,限令6月29日之前,也就是当晚12点之前,必须清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7家娱乐场所。”查处行动时间定为当晚10点半。
  9点过后,青岛市公安局的大院里陆续有干警前往集结。到公安局后,所有人员将手机、呼机等关闭。时间已过11点,人员基本到齐,但“不知是为什么,始终按兵不动,11点半都过去了,行动人员才出发”。400多名警察分成了7个小组,同时行动。
  周墨至今清晰记得:“我们和公安部的同志一起,先跟一组行动人员去青岛丽晶大酒店。这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也是暗访中发现问题最为严重的地方。到达现场,干警们冲向二楼的赌场。结果里面却空无一人。但在红色的地毯上,赌博留下的印痕清晰可见……接着记者又随干警们赶往一家夜总会,到达现场一看,此前暗访时门庭若市的地方竟也是空空荡荡。”
  最终,公安部组织的这次突击行动失败了。后来,根据这次行动编辑而成的专题片《青岛黄赌毒》,在播出后因“没抓到人”而引人深思,同时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很快,公安部责成山东省公安厅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彻查。当年7月29日,万国忠向青岛市委提交辞呈;8月9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万国忠公安局长职务。后调查显示,万国忠在公安系统的儿子多次收取娱乐场所保护费,和其关系密切的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故意泄密,导致清查行动受挫。9月19日,万国忠在“双规”期间畏罪自杀。
  发生在2007年的另一宗轰动青岛的涉黑案,也有“公安人员的身影”。该案的主犯叫张韶军,他和同伙在李沧区制造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据北京一位参与处理该案的律师透露,因该案与聂磊案同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庭审理,所以他了解一些内情。在聂磊案中落马的一位公安局官员,同时也是张韶军黑恶团伙的保护伞。
  2011年9月30日,微博上有消息称,青岛市公安局前局长王永利被“双规”。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有知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王永利目前在外地接受‘双规’”。不过,目前尚无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确认。
  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曾听很多人感慨:“青岛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在青岛当公安局长,其实也是一个‘高危职务’,坐在火山口上,你不去找别人,别人也会想方设法来找你。”短短10年间,青岛市公安局就换了4任局长,足见这个位置并不好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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